天宝十载(751)四月,唐朝大军至西洱河,南诏于无奈之中遣使至浪穹向吐蕃御史论若赞求援,吐蕃“分师入救”。是役唐军大败,士卒死者数万人。南诏击败进讨唐军后,吐蕃命宰相倚祥叶乐携金冠锦袍、金宝带等慰问南诏,“赐为兄弟之国”。天宝十一载(752)正月,吐蕃于邓川册封南诏为“赞普钟南国大诏”,授阁罗凤为“赞普钟”,意为赞普之弟,亦号“东帝”,颁给金印;又授阁罗凤长子凤迦异为“大瑟瑟告身、都知兵马大将”,南诏朝中大小官吏,均获吐蕃封赏。南诏与吐蕃还“山河约誓,永固维城”,南诏改是年为“赞普钟元年”[2]47—48[3]。
此事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赞普传记》中亦有记载,称:“赤德祖赞赞普(btsan po khri vdus srong)之时,……南方之东(下)部,南诏(vjang)地面,有谓白蛮子(mywa dkar po)者,乃一不小之酋长部落,赞普以谋略封诏赐之,南诏王名阁罗凤(myvavi rgyal po kag la bong)者遂归降,前来致礼,赞普乃封之曰‘钟’(gcung,意为弟),民庶皆归附庸,(吐蕃)地域,增长一倍。”[1]129,166
以往对吐蕃封阁罗凤为“钟”(gcung),论者仅停留在解释藏文gcung有“同胞兄弟”的含意上,而未及讨论吐蕃为何要授予这样的称号。根据已见的藏、汉文献的记载,终唐一代,与吐蕃联姻的周边政权或民族不在少数,而其中嫁公主给吐蕃赞普为王妃的有唐朝、羊同(象雄)、泥婆罗、党项、南诏等,但后来被吐蕃所控制而封为“赞普钟”的仅南诏而已。这就有理由让我们认为,不但南诏与吐蕃联姻应为可信,而且还可推测嫁与赤德祖赞为王妃的正是皮逻阁之女、阁罗凤之胞妹。
二 南诏受制于吐蕃时期(751-788)
751年南诏与吐蕃联军击败唐朝军队并接受吐蕃封授之后,南诏开始进入吐蕃的实际控制时期。
同上引《赞普传记》7:“赤德祖赞赞普之时,……以南诏王(vjang gi rgyal po)降归吐蕃为民之故,唐廷(rgya)政权大为低落,且极为不安。而南诏王(vjang myvavi rgyal po)而论,彼承事唐廷,忽转而以唐(rgya)为敌,献忠诚归顺于吐蕃赞普赤德祖赞之驾前,其所陷唐廷之土地、城堡一一均献于(赞普)……后,阁罗凤之大臣名段忠国(kag la bong gi blon po dvan cung kog)者,来至赞普赤德祖赞之帐前,在庞塘大殿之中,致礼示敬”。有一点应该说明的是,段忠国晋见赞普是赤德祖赞时期的事,应在阁罗凤被赐封为“赞普钟”之后。从南诏王被赐为“赞普钟”的752年,到赤祖德赞去世的754年只有两年时间,因此,段忠国晋见赤德祖赞君臣的时间,当在此两年之中[4]。
天宝十三载(754),唐朝又令侍御史李宓、广府节度何履光等兵分两路进攻南诏。李宓军进逼邓川(今云南邓川),吐蕃“神川都知兵马使论绮里徐来救”[2]49,大破唐军。其后南诏与吐蕃又合兵扫荡了嶲州都督府,夺取了大量的人口、牲畜和各类物资。吐蕃、南诏夺取嶲州的事件在藏文文献中亦有记载,《敦煌吐蕃历史文书》“大事记年”:“猴年(756),论泣藏、尚息东赞、阁罗凤(kag labong)三人率军攻陷嶲州(se cu),孜吉(tse ci)以下地区尽皆臣服”[1]109,155。需要指出的是,此时的吐蕃赞普已是赤松德赞(khri srong lde btsan,755-797年在位),为赤德祖赞与那囊妃芒保杰细登所生之子,也就是说与南诏有联姻关系的重要人物均已不在人世,为其后南诏与吐蕃结盟的破裂埋下了伏笔。
757年,唐朝夺回越嶲,以杨廷进为都督,兼领台登(今四川泸沽)。不久,南诏、吐蕃又联军攻占越嶲和台登,俘虏杨廷进,进而攻下邛部(在今四川越西东北)。当时南诏势力所及,已至大渡河南岸,而吐蕃亦以“抵剑南西界磨些诸蛮、大渡水西南”为其控制的边界[3]5248。具体到吐蕃在滇西北控制的区域,据《南诏化碑》讲:天宝间南诏与唐军之战,南诏王阁罗凤曾派首领杨利等赴浪穹向吐蕃御史论若赞请派援兵[2],结合其他史料可知,当时吐蕃控制滇西北的中心位于神川铁桥(位于今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塔城区),东北面据有嶲州,在姚州一带与唐军相峙;北面以铁桥和浪穹为据点,分别在铁桥设神川都督,在浪穹遣御史镇守;以洱海地区为中心的南诏也在吐蕃的控制之中。
大历十四年(779),阁罗凤卒,立其孙异牟寻以嗣。异牟寻率众20万人与吐蕃合力攻打西川,德宗发禁卫及幽州军驰援,与山南兵合,大败异牟寻众,斩首6000级,禽生捕伤甚众。此战之后,异牟寻被吐蕃贬封为“日东王”[5]。建中年间(780-783),吐蕃再度饮马岷江,常以南诏军为前锋,进攻唐西南边州屡屡得手。
这一时期南诏与吐蕃的结盟,也促进了双方的经济、文化交流,如吐蕃以虎皮旌勇、定为章锦的制度也流行于南诏。《蛮书》卷7“云南管内物产”说:“蛮王并清平官礼衣悉服锦绣,皆上缀波罗皮”(原注:“南蛮呼大虫为波罗密”);又,南诏“贵绯、紫两色。得紫后,有大功则得锦。又有超等殊功者,则得全披波罗皮。其次功,则胸前背后得披,而阙其袖。又以次功,则胸前得披,并阙其背。谓之‘大虫皮’,亦曰‘波罗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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