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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评
禁与不禁,都有道理。关键是从哪个角度看,站在哪个立场上。
如果不让放鞭炮,过年还有什么意思?吃好饭?平时吃的饭就是过年饭;穿新衣?现在过年都懒得买新衣、穿新衣;讨压岁钱?小孩得利,大人之间玩“豆腐一碗,一碗豆腐”的游戏,不赔不赚,没意思;探亲聊天?聊半小时就大眼瞪小眼,没话说了。好像只有放鞭炮才是过年的惟一“标志”和盼头了。
但是,如果你襁褓中的婴儿被鞭炮吓得哇哇大哭;如果你家里的老人被鞭炮吵得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如果你正在津津有味地看一部电视剧而无论如何听不清台词;如果你的爱车被鞭炮声震得整夜“吱吱”报警;如果你一出门就被硝烟呛得不能呼吸;甚至如果爆炸的伤亡、火灾等不幸降落到你的头上,你还支持放鞭炮吗?
当正反两方因都有道理而难以抉择的时候,惟一的标准是看这种行为是否能危害和干扰他人。显然,放鞭炮对他人有干扰,应该禁。
说实话,当年济南市禁放鞭炮的时候,笔者也因禁放缺少年味儿而大力鼓吹开禁;但这两年受够了鞭炮的骚扰后,笔者由衷地感到还是禁放好。当然,为了尽可能地照顾“鞭炮爱好者”的利益,可以以严“管”替代严“禁”———缩短燃放时间,缩小燃放区域,严厉处罚违规。这样的话,大家都过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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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和讯新闻-经济导报 2011年02月13日22:54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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