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拉萨12月31日电(记者 徐长安)西藏自治区31日下午在拉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西藏近期出台的关于做好“三大节日”(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群众生活帮扶救助的一揽子计划。
西藏自治区副主席、政府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宫蒲光在此间发布上介绍,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西藏各族群众过上一个安全、欢乐、祥和、和谐的节日,近日,西藏自治区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门就平抑物价,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群众生活工作进行研究,形成了专门工作方案,下发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三大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一系列具体工作措施。
宫蒲光介绍,为平抑物价波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西藏官方将为向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优抚对象、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城市优抚对象每人600元;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农村优抚对象每人100元。
将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临时价格补贴。落实西藏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期间每人每月24.2元的临时价格补贴。
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1年1月起,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提高30元。
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1年1月起,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3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450元,提高150元。
出台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2011年1月起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对低保边缘人群和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临时生活救助。
进一步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做好西藏全区3.1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调整工作,进一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西藏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上调230元,月人均达到2395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75元/月。
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再次降低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提高最高支付限额至8万元,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最高赔付提高至14万元,提高报销比例,将门诊特殊病种增加至20种,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鉴于近期物价波动影响,宫蒲光同时介绍了西藏稳定物价、确保民众生活的价格监管措施。据介绍,西藏将积极组织好地方粮油投放,落实好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信息发布,引导企业和经营者加大采购力度,优化库存结构,防止重要商品断档脱销,确保大宗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强化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区内外市场重要商品价格动态,加强市场跟踪调查分析,及时掌握捕捉市场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确判断粮食、食用植物油、酥油、蔬菜、肉禽蛋等重要商品的价格走势。落实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收费优惠政策。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促进鲜活农产品的流通,稳定市场价格。继续整顿规范收费秩序,落实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治理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落实国家、自治区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确保清理整顿的各项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社会各方负担。
宫蒲光同时表示,要审慎出台定调价项目。严格控制出台定调价项目。近期不出台新的政府定调价项目,确保政府管理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基本稳定。建立和完善价格补贴机制。密切关注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落实对优抚对象、城镇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供应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政策。落实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的补贴,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强化价格监管。积极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巡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从严惩治散布虚假涨价信息、造谣惑众、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恶性炒作等影响市场稳定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考虑到自然灾害影响群众生活,宫蒲光介绍,西藏将给受灾群众落实2010年12月至2011年8月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总计6500万元。(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2月31日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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