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把积木建立在基本定律基础上的辩护思路,正是卡特赖特坚决反对的“基础论”。卡特赖特对基础论的批评是非常尖锐的,她主张,我们没有什么好的理由相信基本定律为真,我们甚至有好的理由相信基本定律为假。在这一点上她和反实在论的哲学家是一致的。不过,就我们关注的问题而言,无需涉及对基本定律是否为真的质疑,即使它们像普通人信仰的那样为真,那个以它们为基础的积木结构也还是无法建立。
要说明这一点,试看如下例子:我们知道,两个有质量的物体之间存在万有引力定律所描述的力,而两个带电物体之间又存在库仑定律所描述的力,那么两个既有质量又带电的物体之间存在怎样的力呢?你想必会说,这也太简单了,存在两个力的合力呀,把两个矢量加在一起就好了。但是请注意,现实中发生的情况并不是真的有两种不同的力“合”在一起了,相反,在两个既有质量又带电的物体之间事实上只存在一种力,是我们分别用两个基本定律去“看”它,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看出了两种力,然后我们再把两种力用矢量相加的方法叠加起来,推断出了真实存在的那唯一的一种力。
事实上,现实中像上述这样允许矢量相加的例子是很少见的(虽然在中学物理试卷中很常见),例如,在研究流体过程时,工程师用费克定律来说明媒质的浓度,用傅里叶定律来说明热流,用牛顿定律来说明偏转力,每个定律都教给我们一种“横看”或“侧看”的方式,但是当几种因素混合在一起的时候,没有一个固定的法则能告诉我们如何将这些“横看”“侧看”的方式叠加成一幅全息图像。在叠加的时候,我们需要对每一个具体的情况“输入”原因,或是反向地对可能的原因集合进行假设检验。这也可以解释前面提到的为什么“自然法则”的说法有问题,因为像万有引力定律、库仑定律这样的基本定律都并不是直接和实在相联系,而是和某个模型相联系,和这个模型里的对象相符合,这个模型再作为“横看”“侧看”的方式和实在相联系,因此不能说它们就是“自然法则”。外尔主张的探讨“自然法则”而非“原因”的观点即使不是错误的,至少也是严重片面的。
总之,即使基本定律为真,我们在堆积木的时候依然需要“输入”原因,因此休谟的因果解释从整体上二看也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那种只承认因果概括、否认单称因果陈述的观点是错误的。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同单称因果陈述,把因果关系首先视为基于不同事件的内在属性的相关性而产生的一种关联?这大概就接近形而上学的思路了。但问题在于,我们用“因果关系”这个词汇所指称的那种相关性,必须在可感知的范畴里表现为一种规律性的事件A和事件B的伴随出现,如果我们认为这种规律性的伴随出现是仅仅由事件A和事件B的内在属性决定的,那么似乎不应该依赖某个中介,可事实又如何呢?
试看下面的例子:“光的不同折射度产生不同的颜色”在今天是一个受到广泛接受的结论。可是当初牛顿得出这个结论的时候,他只是做了一个实验,用了 两个棱镜,并且硬性规定棱镜的角度是63度。在他的实验装置里,最初很窄的光束被棱镜延长并且分解成一条光带,顶端是紫色,底端是红色,然后不同颜色的延长光束通过第二个棱镜发生折射,但颜色保持不变,不再分解。这个实验可以在同样的装置下重复出现同样的结果,于是牛顿得出了他的结论。
歌德对牛顿的做法表示反对,凭什么只从一个精心设计的实验就概括出理论?歌德自己也做了很多实验。得出了很多有趣的结果:比如晚上蜡烛的光线通过小孔进入房间映在洁白的窗帘上,窗帘由于蒙上烛光而变成了暖黄色,而洞口处的光线又在暖黄色的辉映下从雪白色变成了蓝色;又比如阳光照进一个潜水钟里,一切都笼罩在红光之中,而影子呈现出绿色;等等。歌德因此怀疑,牛顿在实验中所发现的规律性或许只是特定的实验装置——两个角度为63度的棱镜——造成的,凭什么说是光和颜色之间有因果关系,而不是光、棱镜和颜色之间有因果关系呢?
当然,我们都知道,在科学史上,牛顿赢了,歌德输了。今天,科学家们制作出各种各样的实验装置,从加速器到试管,比牛顿的棱镜要复杂多了。我们所观察到的事件A与事件B之间的规律性的伴随出现,绝大部分只是在这些实验装置里才能够发生。可是科学理论总是把因果关系独立地赋予事件A和事件B,并不把实验装置包括在内。为什么?
先问另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今天会出现在这里?
第一个答案是,因为我坐火车从北京来到上海,在上海住进了一家旅馆,然后又从旅馆出来,沿着公路走进地铁站,最后出现在这里。无疑,这个答案对一连串事件之间的因果脉络的描述是正确的,只不过,对于这个因果脉络来说,火车、旅馆、公路、地铁站都是不可缺少的中间项,而且还远远不够,还得加上火车票、旅馆住宿卡等细节。
第二个答案是,因为上海的朋友们给我提供了这个机会,而我也倾向于来到这里,于是我今天出现在这里。这个答案也描述了一个因果脉络,而且这种描述显然可以忽略火车、旅馆、公路、地铁站等中间项。请注意,这里的关键在于把“我倾向于做某事”当作原因,“倾向于做某事”很难说是我的“属性”,但使用亚里士多德的术语,不妨说是我的“本性”(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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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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