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落实和世界各国宗教间交流的逐渐加深,我国宗教的传播也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宗教网络媒体也纷纷兴起,宗教媒体不仅在宗教界及广大信众间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而且对于社会大众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吸引力。在众人瞩目中,宗教媒体该如何进一步发展成熟,又该如何面对新的传媒格局和挑战?12月2日至3日,一场题为当代宗教媒体的定位与责任的研讨会在上海玉佛寺举办。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所长方立天、北京大学宗教研究所所长楼宇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杨曾文、复旦大学宗教研究所所长王雷泉等来自全国各地的教界、学界专家学者及宗教媒体代表汇聚一堂,围绕新形势下宗教媒体的定位与责任以及传统媒体如何积极适应新时代的要求等众多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宗教》杂志社主办、全国性宗教团体会刊协办、上海市佛教协会和上海玉佛禅寺承办,共收到论文近40篇。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卓新平,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张继禹道长,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上海玉佛寺方丈觉醒法师,《中国宗教》杂志社社长、主编韩松等分别在开幕式上发言。
宗教媒体应当以传播、弘扬宗教优秀文化为使命
在此次研讨会上,诸多专家学者都表达了宗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媒体应当定位于传播宗教优秀文化这一观点。
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卓新平在发言中指出,在我国民众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对宗教错误认知的情况下,当今宗教媒体有必要率先正确地认识并宣传报道宗教,弘扬宗教文化遗产,从而使整个社会对宗教有一个正确的、正常的理解,让社会大众以开放、包容乃至尊重的心态来看待和对待宗教。同时,宗教媒体还应当引导社会大众认识到,善待宗教就是善待自己的文化传统和精神遗产。
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所长方立天在主题发言中表示,宗教是人在社会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的基础上,对人生的理想、价值、信仰的追求,是一种精神生活方式。宗教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宗教的本质是文化,是信仰类型的文化。从这一点来看,作为宗教传播媒介的宗教媒体,承载着促进宗教传统文化发展的历史使命,肩负着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责任。方立天教授尤其指出,发挥宗教媒体对宗教自身和社会文明建设的积极推动作用,其核心是文化自觉问题。
香港佛教联合会宗教事务监督觉真法师则以佛教为例,表达了一切媒体都是传播文化的媒体、宗教媒体亦不例外的观点。觉真法师认为,诞生于印度的佛教文化,于2000多年前传入我国,正因为中国当时已经有了老子、孔子、庄子所耕耘的丰厚的文化土壤,外来的佛教文化才能在中国的文化土壤中植入、生根、发芽、抽枝、绽蕊。佛教这一外来文化在完成中国化过程之后,就成了中国2000年来传统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当今宗教媒体当以传播传统文化、开掘思想内涵为己任,使包括儒、释、道以及佛教在内的优秀文化发扬光大。
教界、学界寄望宗教媒体担当责任
此次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们提到最多的莫过于“责任”二字。当今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网络时代,表达空间日益拓展,言论更加自由,在众声喧哗中激浊扬清,在利益诱惑下允中守直,是有责任感的媒体应尽的本分。作为报道具有特殊性、复杂性、敏感性等特点的宗教问题的宗教媒体,尤其更应看重“责任”二字。
方立天教授认为,宗教媒体负有两种责任:一是对宗教界负责,二是对社会负责。也就是说,一是“界别责任”,二是“公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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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2010-12-07 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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