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一文,广泛综合了德国历史哲学的自由意志论、佛家互缘论及孟子治乱论,对此前新史学家偏信的进化主义、科学主义及“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加以深刻检讨。
可见,在梁启超那里,文化史的意味,远比我们今日想象的更伟大而沉重。
今日在新史学与历史人类学中谈文化者不少。“文化”是什么?文化学大师威廉姆斯(RaymondWilliams)曾说,数百种文化定义,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人类学型的,即,以“文化”指人们共享的生活方式及其背后的价值体系。这一意义上的文化,在群体内,不可区分其有无。另一类是常识型的,其含义接近“文明”,是可拥有或可丧失、可占有或可缺乏的东西。文化学基于一个汇合展开研究,汇合指的是人类学型的“文化”与常识型的“文化”的融通。文化学要么可以通过作为集体生活方式和价值体系的文化来考察作为“阶级差异”的表征体系的“文化”,要么可以通过作为“阶级差异”的表征体系的“文化”来探究集体生活方式和价值体系,二者殊途同归。
英语世界的文化史,出现这种汇合论,不是偶然的。文化这个概念本与德国近代思想关系更紧密,英语世界近代思想中相对更独到的观念是“文明”这一接近威廉姆斯笔下的“常识式”定义。我们可以认为,威氏文化论的汇合,本身就是英式的文明与德式的文化的汇合。这一汇合固然是有新意和价值的,但我们不应忘记,其汇合后可能存在的内在紧张关系,依旧是值得关注的。
可以说,有两种文化史,一种认为历史就是文化,意思是说,历史的“变”是表面的,历史背后的文化“不变”,是一种“永恒”;另一种认为文化有历史,学者可以集中研究那些“上层建筑”之变,来看“结构的历史转型”。
在新史学、历史人类学、文化史这些相关名目下展开叙事的中国学者,在展开“模仿性实践”之前,本有必要深究欧洲近代学术观念的源流,但因我们处在一个学术“以名占实”的阶段,鲜有学者能够“自拔”。学界通常的作为是,不由分说,“占领学术领地”。在这情况下,出现一些大家觉得属于“怪现状”之类的现象(有太多学者误将新史学当作进化主义或疑古主义的历史学,有太多学者误将历史人类学当作明清社会经济史,有太多学者误将文化史当作各种“文化”),实属必然。
在目前的这一学术状况下,回味梁启超在“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一文中展开的对于的德国自由意志论、佛家互缘论、孟子治乱论的综合、对于因果论、进化论及庸俗唯物论的批判,想必可以有良多的收获。于我看,如今时髦的“后现代主义”,不过也是对于因果论、进化论及庸俗唯物论的批判,而梁任公不仅有这一批判,还曾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这实在不可多得。
梁启超的文化史,远比今日我们模仿的英语世界的一般文化史志向远大;在中国重新推崇文化史,有必要从他的志向出发。
2010年4月14日
继续浏览:1 | 2 |
文章来源:中华读书报 2010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