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七届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参评作品的
通 知
日前,接中国文联“文联发﹝2010﹞4号文件”,第七届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评奖工作正式开始。
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是由中国文联主办的理论评论奖项,每两年举办一次,此届因故推迟举办一年。在这三年当中全国民间文艺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热烈进行的大环境中,对我国民间文艺学、民俗学等方面,以及如何理解和实施民间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都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探讨,发表了一大批优秀理论评论文章。我们希望通过此次评奖,能更激发民间文艺界同仁们学术研究和探讨的积极性,写出更多优秀的理论评论文章。望各地民间文艺家协会尽量做好参评作品的组织推荐工作,将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公开发表的,关于民间文艺学、民俗学、民间文学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方面优秀的理论评论文章汇集起来,进行认真筛选,在向当地文联上报的同时,向中国民协推荐文章1篇(同一文章勿重复申报);在北京的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民间文艺工作者的参评文章可直接报中国民协,每个单位不超过2篇。以上文章及相关材料须在2010年5月30日前报中国民协。具体参评事项见附件。
有关该奖项具体事宜,可与中国民协研究部联系。
联系人:刘晓路
联系方式:电话01059759624/15300188105,电子邮箱 jiubu.yan@gmail.com
地址及邮政编码: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院32楼B座11层,100083。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0年3月1日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国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各产业文联、公安文联,解放军总政宣传部艺术局:
根据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确认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函》的通知,按照中国文联八届五次全委会工作部署和《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章程》规定,经中国文联批准,现将组织开展第七届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评选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章报送范围
凡于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内在公开出版的报纸、杂志、书籍上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均可报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中国文联各团体会员负责收集整理属地会员和非会员的文艺评论文章。
二、推荐工作要求
1、初评推荐单位和推荐数额
(1)中国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联,新疆建设兵团文联,各产业文联、公安文联,解放军总政宣传部艺术局为本次评论奖的初评推荐单位。初评工作由各推荐单位组织实施;
(2)各初评推荐单位可推荐参评文艺评论文章8篇。除中国文联所属各文艺家协会外,其他推荐单位所推荐的文章中,每一个艺术门类不得超过2篇。同一作者只限1篇。对于已经获得过中国戏剧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等的理论或评论奖的作品不再推荐。
2、推荐文章标准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
(2)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应侧重对当前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的评析,且有独到见解,产生了积极社会影响;
(3)与时俱进,探索创新,具有科学精神,文风清新。
3、推荐材料要求
(1)每篇参评文章的发表原件(刊物带目录页、报纸带报头);
(2)每篇参评文章复印件一式10份(A4纸型);
(3)各初评推荐单位均须提交一份《推荐参评文章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包括:文章篇名、作者姓名(笔名)及作者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通讯地址(包括E-mail)、邮编、联系电话(包括住宅电话及移动电话)等;
4、推荐截止日期:2010年7月1日。
三、奖项设置
本届评论奖奖项分设“文艺评论奖”和“组织工作奖”。
文艺评论奖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组织工作奖若干。
四、评奖程序
由中国文联对各初评推荐单位报送的参评文章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评;
复评:从初评报送的文章中评选出若干篇入围终评;
终评:从入围文章中评选出文艺评论奖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复评和终评均按《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由中国文联评选出组织工作奖若干;
评奖结果经中国文联审批后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五、颁奖式
拟于今年10月在湖南举行第七届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颁奖式暨2010当代文艺论坛。
中 国 文 联
201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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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文联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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