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伏羲、女娲部族的图腾崇拜在后世产生巨大影响的,还是在于“动物灵”信仰体系中的蛇——龙崇拜。关于这个问题,20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著名学者闻一多在《伏羲考》一文有过深湛而详尽的论述。他从大量的典籍资料、口承文化及文物考古的翔实材料中,不但阐明东汉武梁祠石室画像之二及隋高昌故址阿斯塔那墓室彩色绢画中的“人首蛇身”像(均为双人像)的人物是伏羲、女娲,而且从其为“交尾像”确定乃是夫妻关系;他进一步指出,石刻或绢画及古代典籍中的“人首蛇身”的伏羲、女娲的化身,其来源为“延维或委蛇”,并着重阐述了蛇——“龙”图腾的演化,“龙”的基调是蛇,经过“人的拟兽化”、“兽的拟人化”及“全人型”三个阶段接受了兽的四脚,马的头、鬣和尾,鹿的角,狗的爪,鱼的鳞和须,……从而形成了“龙”——作为部族的图腾,则是以大蛇为图腾的大氏族(或部族),兼并了以马、鹿、狗、鱼及兽类为图腾的一些小氏族(或部族),组成强有力的以龙为图腾的大部族。需要指出的是,闻一多结合南方越人、哀牢夷等部族流行的“断发文身”风俗习惯及“蜥蜴交尾”神话传说法,阐述了龙图腾及图腾始祖的产生与人民群众生活的密切关系。龙图腾始祖的出现,并非完全臆造,而是以水泽之乡司空见惯的腾蛇飞舞、蜥蜴交尾的现实生活为基础,经过丰富的幻想的提供和概括,加进去“所愿望的,可能的,并以此使形象更为丰满”,充满着浪漫主义色彩的龙的神话及龙图腾始祖——也是中华民族“人类的始祖”,便产生了。
以华夏族(汉族)为主的龙图腾信仰,缘于长期以来汉族在神州大地处于“优势地位”;而且,还对“祝融”、“匈奴”等“蛮夷”部族有着深远的影响;因而,“原始夏人”的龙图腾与“原始殷人”的凤图腾的耦合,遂成为以“龙凤呈祥”为标志的中华民族的象征。
与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类始祖、图腾始祖、部族始祖等有所不同,人文始祖主要侧重于人事与文化的肇始和创造。中华民族是世界四大文化古国之一,早在5000~7000(或9000)年前已经有了光辉灿烂的、闻名于世的古文化。黄帝不仅统一了中原大地,跨入了文明门槛,被当时诸多部族尊奉为“帝”(因中原一带位于我国中央地区,从“五行”说,故称“黄帝”);而且,文化建树良多,功垂青史。诸如作文字,定乐律,始甲子计年(天干地支,六十年为一“花甲”)之术,等等。中华古国创国务实之用,文化生活之需,可谓已臻初备。黄帝时代文化之威,于兹可见一斑。而且,这些文化创举,千百年来一直流播不衰。它以强大的凝聚力,把海内外“龙的传人”之“夷”夏子孙统一起来,使他们感到无比的自豪和光荣。因此,黄帝作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而被千秋敬奉,是完全当之无愧的。出于景仰,湘鄂川黔边界世代口承着一些黄帝的神话传说。
(四)部族始祖
远古之时,我国曾经出现华夏集团、东夷集团和苗蛮集团三大部族集团。也就是说,在黄帝时代前后,除了以黄帝为首的华夏部族集团以外,还同时存在着“二昊”(太昊,少昊)及蚩尤等著名人物的东夷集团,以及包括大名鼎鼎的伏羲、女娲和欢兜、祝融氏的苗蛮集团。在华夏部族集团内,还必须特别提到与黄帝为昆仲的炎帝。黄帝与炎帝,蚩尤和欢兜,以及太昊、少昊和三苗、祝融等,既是部族的称号,也是部族头领的名字。他们作为各该部族的头领,同时又是各该部族的始祖。借助于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隆重祀典,以及与之伴随的礼仪、乐舞、神话传说等载体的传承,部族始祖的英雄业绩、品德佚事、史诗歌谣等,也就在各该部族及其裔族千秋流传,铭心刻骨。湘、鄂、川(渝)、黔边界长期流传的关于炎帝、黄帝、蚩尤、欢兜、祝融等的神话传说,以及《苗族史诗》、《古老话》、《摆手歌》、《梯玛歌》等史诗古歌,就是这样代代相承地口传下来。
(五)地域始祖
缘于人口不断增多,宗支日益宏大,而其资源(土地等)相对狭窄,收益日渐见绌,因而“树大分杈,人多分家”。此种“分家”,不是一个家庭的兄弟、子侄就地分庭别户,而是一个姓氏的宗支易地择居,分别蕃衍。往往由某个或多个宗支的头领率众迁往他地,另谋生计。于是,这一(或这些)宗支头领在若干世代子孙繁衍之后,也就被某一地域的族裔奉为当地的“开基公公”(或“开基婆婆”),即地域始祖。当然,有的地域始祖的神话传说,可能反映的现实生活较为曲折离奇,带有厚重的荒诞的外壳。不过,通过一定的故事情节敷演某一主人公开拓某一地域,蕃衍子孙后代,成为当地的地域始祖,则基本上是与前述传说佚事大体一致的。前者(宗支头领率众易地而居)如宋末元初从湖北红土迁居湖南石门(时属澧州澧阳都)的添平土司覃友仁,后者如鄂西山区流传的谭氏始祖“佘氏婆婆”,其传说故事皆属地域始祖中很有代表性的范例。
(六)迁移始祖
部族迁徙的原由,除了上述宗支蕃衍以外,往往还有政治、经济、历史、宗教以及开发等方面更多的更重要的原因。尤其是对于“湖南人来自天下”的湖湘大地来说,更是如此。
洞庭湖(原系古云梦泽一部分)及湖湘大地,历史悠久,土地肥沃,气候温暖,民风淳朴,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开发较迟。据《晋书·地理志》、《宋史·地理志》载:“荆湖南北路(按,指今湖南、湖北)……其土宜稻谷,赋入稍多。而南路(按,指湖南)有袁、吉(按,指今江西宜春、吉安)壤接者,其民往往迁徙自占,率致富饶。”可见东晋、南宋以降,湖南的开发与江西移民有所关联。纵观湖南的开发和移民,大体上可分三个主要时期:东晋至五代,其移民多来自北方;五代以后,则以来自东部诸省较多;南宋前移湘居民多自江西,南宋后来湘蕃衍者苏、皖、赣、闽、豫皆有。自东晋至明清,可谓“湖南人来自天下”,其中苏、浙、皖、闽、赣等东部之人“居其什九”,而江西人又居东部之“什九”。这是由于“晋之渡江,浔阳郡(按,指今赣东北九江一带)已为多数侨民(按,指从北方迁居而来者)所归注;且唐以降,江西人才辈出,其资源、财富足可与东南之浙、闽相颉颃,而此时的荆湖南北尚处土旷人稀之际,故江西往湖南移民,势在必然。”此种史实,在湖南的迁移始祖传说中,颇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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