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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农村作为农民工的退路,就必须稳固农村建设,尤其必须稳固农村的土地制度,因为种地往往是农民工退回村庄后最稳定、最常态的谋生手段。很多学者主张土地私有化,认为土地私有化能促进土地流转,而土地流转又能最终促成土地的规模经营,这种主张只看到了土地生产效益的一面,却没看到土地还在农村发挥着社会保障的功能。这次农民工“返乡潮”中,很多农民工尤其是老一代农民工选择了返乡务农,可以说,农民工在村中留有的土地,化解了不少失去工作机会的农民工的就业压力。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政府、学者、媒体多将关注点放在如何安置返乡农民工群体上,却少有人注意到农民工群体中有一部分人无乡可返,这一部分农民工之所以无乡可返主要就是因为没有了土地,他们或者在政府征地过程中“被动”地失去了土地,或者由于早年进城打工而将村中土地“抛荒”而“主动”地失去了土地,这部分“失地”农民工的境遇往往比返乡的农民工要差很多,因为他们失去了打工机会后,没有任何的“缓冲器”,只能在城市的“准贫民窟”中慢慢等待下次打工机会的到来。因此,政府出台的各种扶持政策以及学者和媒体的讨论不应遗忘了这部分无乡可返的农民工。
农民工回到农村后,务农是最稳定、最常态的谋生手段,但在务农之外仍有许多就业的机会,从当前政府出台的各种政策来看,主要有“自主创业”和“以工代赈”两种。倡导农民工返乡之后自主创业,是目前政府和媒体针对返乡农民工问题给出的主流意见,各级政府都出台了许多扶持政策,而且从新闻报道中,我们也看到了许多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的成功例子,但在一片叫好声中,我们仍应对其进行一些冷思考。首先,从乡村这一层面来看: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曾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一时间“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但这种小企业往往存在着生产落后、土地资源利用率低、污染严重等弊病,因此当年这类小企业往往对乡村弊多利少,而其中大多数在很短时间后便偃旗息鼓,如今政府又大力提倡兴办小企业,而且为开办者一路“开绿灯”,在这种情况下,劣质小企业难免再次大量出现。其次,从农民工这一层面来看:自主创业的风险较其它就业方式如打工、务农要高很多,因为其一开始就需要投入一笔数目不小的创业资金,而且创业后自负盈亏,另外还常常面临着管理技术不足和信息滞后的困难,特别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市场需求难免紧缩,因此,政府和农民工都应对自主创业的风险有所预估。相对于“自主创业”,“以工代赈”这种扶助方式被宣传得较少,但从实践情况来看,其在促进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方面同样发挥着很大作用。目前的“以工代赈”主要是安排返乡农民工在农林水利、国土整治、生态环保、灾后重建等国家工程建设中就业,如山西省壶关县安排近万名返乡农民工从事荒山造林等绿化工程,又如四川省安县安排2万余名返乡农民工投入灾后农房重建工程。对于农民工来说,“以工代赈”的一个主要优点是低风险性,“自主创业”虽然回报高但风险也高,由于不是所有返乡农民工都有资金、有技术、有能力搞好自主创业,因此政府应逐步加大对“以工代赈”的重视程度。另外,“以工代赈”在缓解返乡农民工就业压力的同时,还能促进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目前很多村庄,人际关系呈现“原子化”状态,村庄内部的合作机制已经失效,村庄公共物品的供给出现危机,这就是现在很多农村呈现出“衰落”、“破败”之相的根由,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更应承担起供应村庄公共物品的责任。只有稳固了村庄共同体,农村才能真正成为农民工“城市化”进程中的稳定“大后方”。
以上讨论的都是返乡农民工在家乡的“再就业”途径,但从长远来说,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终究要立足于城镇来解决,对于新一代农民工来说,尤其是如此。新一代农民工返乡之后,节后再次回到城里打工的意愿尤其强烈,这不仅是因为新一代农民工觉得自己比老一代农民工更胜任那些体力活,更因为新一代农民工更认同城市生活而非常排斥农村生活,这表面上是由于新一代农民工不熟悉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质上这是由于新一代农民工长期受学校、媒体、城市居民影响而形成“城市中心论”造成的。由于新一代农民工极端认同城市生活,农村在农民工“城市化”过程中扮演“退路”角色的比重将慢慢降低,可以预料,新一代农民工完全有可能在其40多岁无法胜任体力活时仍“坚持”留在城市中,在那些城市“贫民窟”中艰难度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政府应进一步搞好新农村建设 ,让新一代农民工觉得回到农村并不是什么非常丢脸的事,另一方面,政府也应妥善安置那些始终坚持留在城市中的农民工,而这前提就是反思现在的农民工“城市化”方式,以便让更多农民工顺利融入城市。如今农民工进城,很多在出口型企业打工,但这类企业只愿雇佣年轻农民工来从事高强度的体力活,农民工年纪一大企业就不会继续雇佣,因此在这类企业打工根本不足以达成农民工长期留在城市的愿望,而从宏观角度来看,上文已经分析过出口型企业有产业附加值低和耗费能源高的弊病,另外,由于农民工群体权利意识的逐渐觉醒以及政府对保障农民工群体利益愈加重视,出口型企业雇佣农民工的各种成本开始越来越高,在这种局势下,国际资本已经开始逐步将这类企业转至东南亚一带,以寻找更加廉价的劳动力,因此,从出口型企业的打工前景、其存在的弊端以及其正逐步主动移走这几方面来看,在出口型企业打工不应是农民工“城市化”的主要途径。政府应逐步引导农民工在更加合理的行业就业,尤其在第三产业方面,还有着很大的拓展空间。现在很多城市都出现了农民工走上街头打散工的现象,[3]这或者是由于农民工难以在企业找到打工机会,或者是由于农民工意识到在企业打工又累又没前途,这种寻工方式是农民工群体的一种自发调整,但目前在街头打散工的农民工在务工时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而且这种寻工方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市的秩序,另一方面,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对于服务业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如家政人员、护工、餐厅服务员、保安、家庭清洁工、装修工、搬运工等行业都出现了“用工荒”的现象。因此政府应努力将“闲散”在街头的农民工和用工紧缺的服务业联系在一起,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建立专门的劳务市场,在街头农民工和服务业岗位之间牵线搭桥,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并注意保障其正当权利。当然,从事服务业只是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一种选择,而且,以上讨论的都是关于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方式,但农民工要真正融入城市,还需要改善打工环境及居住环境、保障打工薪金、建立社会保障、保证子女教育等多方面的配合,本文仅谈及了农民工问题的部分而未能详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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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耿羽的空间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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