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无数的天才
通过近些年的“非遗”工作,我们感觉到,其实在我国的民间,有着无数的传统文化天才。他们的才能,在各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让我们惊叹不已。
比如说史诗演唱,关于格萨尔王的故事。我见过一个藏族民间老艺人桑柱,他不识字,但他的故事全存在脑海中。当时西藏社科院请他到拉萨,他那时候年事已高,每天只唱两三个小时。唱了几个月之后,我们都以为快唱完了,结果他说还早呢。后来我们把他唱的内容录制下来,然后听录音誊写,一句一句记下来,这个工作已经陆续进行了好几年。到现在,他的故事我们已经编辑出版了十七八本书了。令人叹为观止的是,如此数量竟然还只是他的故事总量的三分之二。
在内蒙古,许多艺人还可以现场编演。例如,我带过一个美国有名的史诗专家去内蒙古的扎鲁特。那里有个老艺人叫劳斯尔,很有才能。当他得知该外国专家叫什么的时候,马上就将他的名字、国籍编在了他的助赞词中,句句押韵,而且语速很快,唱了十几分钟。在欢迎仪式上,那里民间歌手的欢迎词也是把门前的花、桌上的菜、墙上挂的画、屋里的装饰、屋前屋后的景象等,全都现编现唱地表达了出来,而且句句押韵,非常优美流畅。这种能力,已经超越了要记住一个段子或者故事。
过度商业化须引起警觉
“非遗”的过度商业化和不当使用是全世界都有的问题,在我国,这一问题也比较突出。我国很多地方在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时,让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担心的地方比较多。比如说某项“非遗”并不具有表演取悦游客的性质,属于较为严肃的民间仪式,承载着敬畏天地、教育下一代等社会功能,但却很可能被误用为让人们去观赏花哨服饰以及热闹的过程。这样一来,不仅会让那些局外人“误读”其严肃的内涵,还会让局内人,也就是应该传承这一“非遗”文化的年轻人,对这一仪式的庄严感、神圣感以及敬畏精神有所减淡,甚至错误理解其文化内核。对于这一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重视。
当然也有做得不错的例子。比如内蒙古的成吉思汗陵墓,现在已经是一个比较著名的旅游景点,在开发周边旅游环节和旅游产品时,设立了很多吸引游客的要素,但与此同时并没有削弱成吉思汗陵墓的庄严感。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存在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可能做得好,也可能做得不好。好和不好完全取决于经营者或者当地政府是不是尊重了当地民众的意愿,是不是听取了有关专家的意见。如果仅仅是一群纯粹的出于商业目的的人在搞开发,那通常都会走样。不尊重文化遗产本身的文化内核,只考虑如何将一项“非遗”包装成商品卖出去,这对我们民族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的冲击是非常大的。
申遗与制度并重
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有些传统的文化现象会面临消亡。比如说,游牧的蒙古人不骑马了,那跟马有关的文化、习俗,就可能会慢慢淡出人们的视野。我们当然不可能带着所有的传统习俗往前发展,但是,这个中间的一些特别好的、特别优秀的文化遗产是不能丢弃的,应把它传承下去。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加入国家名录或者是世界名录,对濒临失传的文化是一种较好的保护方法。尽管由于名额有限,并非所有的传统文化现象都能加入世界名录,但进入省级名录或者进我们国家的名录还是可以争取的。只要我们的传统文化现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或者杰出性,而且濒危,具有复兴的可能性,我们就应当想办法让它传承下去。
保护、传承这些神奇的文化遗产,除申报加入名录外,我们也可以出台一些好制度。比如,为挽救一些很有价值但又极其濒危的文化遗产,一些地方政府就已经出台了一些激励的制度和规定。比如遴选最优秀的传承人,以他的名字命名,并给予一定的物质补贴。而这些传承人的义务就是把自己的传统技艺传给下一代。这方面,日本和韩国做得比较好,我们应加以借鉴。在国内,新疆出现的奖励民族歌手带徒弟的做法,我认为也值得各地学习:在新疆的和布克塞尔县,有一个很有名的蒙古族民间艺人,他现在就带着徒弟;政府为了鼓励他这种行为,在他80岁大寿时甚至奖励他一套房子。这样一来,年轻人也乐意学学看,唱唱故事都能唱出一套房子来,还是“值得”学习的;而其结果,是我们的民族传统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保护。
继续浏览:1 | 2 |
文章来源:《成都日报》2009年6月5日 【本文责编:思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