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孝文化的演延痕迹之二:会馆祠堂化
马来西亚的华人同乡会馆不一定以祭祀源自中国的乡土神或历史乡贤为主。同乡会馆的内部规划注重集中异姓成员的神主的空间,或加上象征异姓结义的关帝崇祀,配合了神主祭祀去构成会馆的主要空间的功用,可说是当地会馆常见的布局,形成了历年入龛的死者即是会馆同乡共同先人的意向。这一拟血缘的因素可能渊源自会党的“异姓结盟”的意识,以会馆公共祠堂化、总坟以及神化已故领袖先贤的现象表达出来,作为凝聚会员归属感的中介。
相对于宗族群在不论真伪的血缘认同基础上建立的祖先祟拜现象,会馆的异姓先人集体祟拜现象虽说是对前者的模拟,但也有它不可能从前者全盘接收的部分,同乡会馆毕竟是作为地缘结合体而存在,不可能有共同血缘的祖先牌位,也不可能有祖坟。但功能上不能取而代之的又是感情上可以模拟的,新马同乡会馆除了年年春、秋二祭发动成员祭拜异姓先人集体的牌位,又延伸出了包括到“总坟”拜祭所有有名或无名先人的文化现象,这一来,就类似对祖坟信仰及祖先祟拜的模拟。
从当时一般庶民信仰鬼神又讲究孝道文化的角度来看,在鬼神信仰浓厚的时代,集体能够为九死一生、有国归不得的每个成员提供信仰上的承诺与保证,让死者入土为安、不做孤魂野鬼、有后人代替子孙祭拜,是异地开拓过程中维护社会稳定与维续生产力的重要因素。集体互相承诺了每个单身无后的开拓者未来会有不一定是血亲的“乡亲子孙”为其尽祭祀之礼,又要求众人以会馆或会党的荣誉和“先烈”的牺牲为重,以“乡亲父老”取代了“族亲”,为了不管是否本身或同宗亲出的“乡亲后代”努力,以换取走上神台的代价,这是一种模拟宗族精神和祖先崇拜的现象。但这是不论属于会党或者会馆的信仰,说到底也毕竟是孝文化意识的一种延演形态;它强调了互相之间的“义”而把“孝”的心情与信念扩散性的延伸到对“共同”接受的非血缘的“祖先们”与“后人”尽义务。如果脱离了中华民族原有的孝文化的基础,这样一个海外民族文化现象也是难于形成的。同时间,不同年代的神主集中陈列在一起,又是无声的宣示了群体在会馆所在地区的长期性,建构起历史以来存在的合理合法地位;这是从虚拟而情感真切的“孝”以及现实中的“义”,支撑起族群的“忠”之所在。
祖先崇拜、对祖宗的义务和责任,形成了宗祠凝聚族人的力量。在会馆名义下模仿祠堂的会馆空间,集体崇拜的是仪式上已经确认是同为一体的异姓先人,也是仪式化了对先人的责任和义务。界定谁是先人、把先人的亡魂当作一个集体去安顿、对同乡先人的集体崇拜,这和血缘组织以入祠堂资格作为凝聚族人的象征和集体的权威具备同一意义,确定了“自己人”与“外人”的分界限。7
“总坟”往往是设立在公共义山上或私人墓园里的一座坟墓。有的会馆的总坟里只是埋了一块金牌,有的仅是按风水吉线立碑而不曾掘土,也有慎重其事按风水师的指示在穴里摆放五谷等各种类的吉祥物,风水上相信的那套祖坟吉凶影响历代后人的说法,也一样影响了各会馆关注本会的总坟风水。但是,自郭璞著作《葬书》以来,正统的风水说法只是承认祖坟影响,认为祖先和子孙骨殖是由于内涵同一血气才能互相感应,祖坟的作用是让祖先的骨头灵气与好山好水的地灵结合,从而感应子孙,但是会馆中人的总坟信仰常是把祖坟风水的说法转借在总坟的设计,认为会关系会馆和历代后人的兴败。走上马来西亚的各义山山头,可以发现许多会馆过去以来所拥有的总坟多有请教风水师,坟形的设计亦讲究官星、明堂、来水、去水等风水细节,彷佛埋下一块金牌便会影响后世乡亲。8不过,认真考究这里头蕴含的社会意识,撇开信仰的课题,我们何尝不是看到“光宗耀祖”的孝道文化的影子?这里头有着会馆子孙希望能开支散叶和富裕起来的用心,也包括在海外为许多孤身牺牲的前辈争一口气的激励心态,不能单纯的视为脱离中国原本风水经典理念的民俗信仰。
从会馆以异姓同乡共祭在一处的祠堂作为空间主体,以及会馆设立“总坟”的做法,我们看到的是会馆在组织上建立了拟血缘的网络,而实际上其背后的意识则不能不说是受到孝文化意识的辐射性影响而将孝意识以另一面貌演延扩散。如此一来,当一块神主是放在会馆的所有神主之间,每个参拜的人都在拜自己的血缘亲人,也在拜其他人的血缘亲人,而且其中一些死者可能是没有子孙的,却一样享受后人香火。神龛上的神主群放射的讯息是:我们和我们的子孙都是血缘祖先的子孙,我们和他人也同时共同属于会馆拟血缘概念下的异姓先人们的共同的子弟;他人虽然与我们未必同姓,但却因为祖先神主在会馆里同在一处,通过了异姓连枝的祠堂香火关系,他人也一样是可以成为了我们的亲人。地缘的结合原本因文化与小传统认同,会有亲切感,再通过发动集体拟血缘的祭拜先人仪式,便催化出了同乡即亲人的感情。
当然,由孝道意识演延的社会关系形态还有不少,当我们读到《礼记·坊记》:“睦于父母之党,可谓孝矣”,也即是说包括女婿作为“半子”和媳妇“妇事舅姑,如事父母”(《礼记·内则》),以及由此产生孙辈队内外祖亲属的关系,都可视为孝道意识演延的社会关系;再看《礼记·檀公》里子贡“请丧父子若丧父而无服”,从孔门弟子行父丧礼开始,非血缘而传承文化的“师父”或“父师”关系,亦是由孝道意识演延的社会关系形态。而且,19世纪之后,不少来自华南,例如闽南地区的开拓者,到达马来西亚的形式都是招引亲人,形成重建宗族村落于南洋,从19世纪到20世纪,马来西亚也出现不少原本即是作为孝文化载体的宗祠。只不过,在这里主要着墨的重点,在于说明18~19世纪马来西亚华人社会的特定情况,说明即使是在绝大部分人口是单身者而缺乏家庭单位的开荒年代,大批走到了前所罕到的热带异地开荒的中华民族,依然不曾离开孝文化的影响,而催化出了各种孝意识的演延形态,成为凝聚群体的力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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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荆楚网 2008-3-28 15:23:14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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