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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治平:谁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次参与国际公约制定的经验
  作者:梁治平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04-07 | 点击数:17583
 


      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在全球化的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方面可能获得了发展的机会,另外一方面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我们看到很多原生态的文化,在一种标准化的全球性商业浪潮的冲击下,崩溃了、削弱了、减少了,甚至灭绝了。我们刚才提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其中包含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认同感。比如问什么是中国人,我们可能有不同的回答,但我想,这个问题离不开语言,离不开节庆,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还有习俗。它们凝聚在一起,构成了所谓象征符号。就是通过这种符号,这些反复实践的习俗,我们才知道自己是谁,知道什么是中国人。换句话说,“中国人”不是一个空的概念,而是有很多具体内涵的。回过头来,我们看到很多族群,他们的语言慢慢地失传了,他们的节日慢慢地被淡忘了,他们的服装可能变成了戏台上的服装,不再和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不再是一种有意义的东西,它变得空洞了,没有内容了,退出了有意义有活力的生活。取而代之的,是文化的标准化,它把所有的差异抹平了。为什么会这样?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个世界上文化的生产和传播不是平等的,有些国家有些文化是强势的。它可以依靠雄厚的资金,通过商业运做,商业广告等,大量推行它文化和价值。而一些较弱小的文化在这种冲击之下就不可避免地衰退了、萎缩了。问题是,这实际上不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不然的话,我们就没有办法,只能让弱势文化自生自灭,让标准化替代多样性。在这个过程里,人们的观念和行为,还有国家的政策,所有这些都是起作用的。所以,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多样性的任务非常紧迫。 
      现在我简单介绍一下公约的文本。文件不太长,一共是9章40条。公约有6种语言的文本,包括英文、阿拉伯文、中文、西班牙文、法文和俄文。公约序言介绍了公约制定的背景、理念和法律上的依据。正文部分就讨论了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许多重要问题。包括宗旨、定义、国内和国际的保护机构,保护机制,怎么样展开国际合作,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等等。最后是关于公约的批准和生效等方面的规定。制定这样一个公约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大约自1972年制定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之后,关于这个公约的讨论就开始了,直到2003年公约通过,中间做了很多很多的工作。进入到最后阶段,教科文组织委托6名专家起草了一个草案(6名专家中有5名是人类学家。我们从这里也能看出这个公约的性质),交由100多个成员国和国际组织的代表来讨论,希望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个供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的草案。
      公约的谈判过程非常艰苦。2002年9月的第一次政府间专家会议主要是一般性的大会辩论。第二次比较细致了,在大会之外又成立了一个小的起草委员会。第三次时间最长,因为必须要赶在当年10月份举行的教科文组织大会之前拿出一个完整的文本。我记得参加第一次政府间专家会议,开始时并不讨论公约内容,而是讨论大会议程。对制定这个公约持消极立场的人认为制定公约的时机还不成熟,也有人说大会议程的英文本和法文本不一致。这些人的意思是,公约草案应当放在一边,要不要制定这个公约应该先讨论一下。当然,大会组织者,大会主席,以及大部分的国家,都希望直接进入实质性讨论。许多代表要发言,因此耗费很多的时间。总之一开始就可以感觉到不同立场的对立非常尖锐,大家运用各种谈判技巧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实际上,讨论、辩论和谈判不仅在会上进行,也在会下进行。比如大会主席的位子非常重要,而大会主席的产生实际是在会下协商好的,大会提名和辩论只是走走过场。谈判、讨论和协商的过程是交织在一起。 
      在第二次专家会的时候,我们拿到了厚厚的会议材料,里面有各国政府对公约草案的具体意见,累计起来1000多条。则还不算各种一般性的意见。面对这么多意见,真不知道从何下手。所以第一天会议时,主席就建议说我们成立一个小的起草委员会。教科文组织成员国分六个地区,非洲分成两个地区组,然后是南美、北美、亚太、欧洲。起草委员会是从每一个地区组选出3个国家,共18个国家组成。这些代表国家的角色是把各区的意见和建议搜集起来拿到起草委员会上去讨论,提出他们的建议,然后再回到大会上继续讨论。中国参加了这个委员会。委员会的主席是印度大使,副主席是希腊大使。 

      这是我参加过的最艰苦的会议。大会一般是从上午9点开始到1点结束。然后下午3点开始到晚上7点结束。因为有很多不同意见,大会经常延长到晚上8点甚至9点。每个小组成员都要参加大会,大会结束以后,大家都回去了,起草委员会的代表不吃晚饭,继续开会到晚上10点。第二天再把委员会的结论意见拿到大会上讨论。就这样连续开了四天,大家都非常疲惫。有这样一个小插曲。大家平时发言提到别的代表时都要说,My distinguished colleague某某,意思是杰出的某某代表。由于这几天谈的都是文化的灭绝等等,所以一个疲惫的瑞典代表一语双关地说Before I extinguish,在我死掉以前,我要讲一个什么问题。后来轮到一个俄罗斯代表发言,他面无人色地站起来,一点表情都没有,像一个木头人一样。引得大家一起发笑。还有一件趣事,也是个小秘密。起草委员会第一天开会时,我们中国代表团因为有事没有参加。当时由于人比较多,座位坐得很满。第二天我们去了,发现没有座位。在我们旁边的是阿尔及利亚的一男一女两个代表,他们不太友好,不肯给我们让座位。我们找到教科文组织工作人员,问题才算解决。坐下以后开始讨论,我隐隐地感觉到一阵阵令人不快的气味传过来,而且持续不断。我观察了一下,发现我旁边那位阿尔及利亚代表把鞋脱掉了。开始时我尽量忍,因为我觉得让他把鞋穿上不大礼貌。后来我忍不住了,毕竟他这种行为并不文明。所以我就写了个小纸条递给他,上面说:Could you please get your feet back their home。他看了以后没明白是什么意思,又给他的同事看,他同事看了以后跟他耳语了几句,他马上把鞋穿上了。后来我碰到这个人,他都很客气,老远就跟我打招呼。(笑声)可见,凡事不能总是忍让。 
      在这场谈判中,我们国家在大多数情况下扮演的角色是比较随大流的。这倒不是我们个人的决定,而是我们国家在很多外交场合的表现。当然,涉及到一些我们认为是重大的国家利益,情况就会不同。问题是,什么是国家利益,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没有政府官员非常敬业地去履行他们的职责,如果没有相关行业很好地参与,如果没有社会科学工作者,包括法学家,对这些问题长期、持久的关注和研究,要正确地判断什么是国家利益是不可能的,而在不了解国家利益的情况下,你在谈判中就可能处于很被动的境地。实际上,我认为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辩论涉及的内容很多,从公约的标题、序言、定义到这个公约与其他相关国际法律文件的关系,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之间的关系,还有基金和合作等,都在讨论当中。其中,谁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一个引起热烈争论的问题。按照公约规定,应当从地方、国家、国际三个层次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公约也提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类,国家。第二类,政府间国际组织。第三类比较繁杂,社区或者社群(communities),群体(groups),个人(individuals),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这里有几个问题:国家、政府间组织是实体,它的边界是很清楚的。但第三类主体的边界在哪里,怎么来确定,那些是合格、合法的组织,它们享有什么样的权利。这是一类问题。第二个问题,如果在公约的框架里存在三类主体,那么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它们各自的职责是什么。这两个问题,尤其是后一个问题,曾经引起了非常激烈的辩论。 
      我们先来谈一下这第三类主体。这类主体的根据在哪,承认它们的意义何在。公约的序言里面有一段话,给大家念一下,“承认各社区,尤其是原住民,各群体,有时是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保护、延续和再创造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而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做出贡献。”这条非常重要。它用序言的方式承认了这类主体的资格,而且肯定了这类主体为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性做出了贡献。宗旨里面有一条说,“确保对各社区、群体以及相关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尊重。”因为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属于这些社区、群体和个人的。后面又有一条谈国家职责时提到要保证这些社区、群体和有关非政府组织的参与。还有一条非常重要,即“国家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中,应努力确保创造、保养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区、群体以及有时是个人的最大限度的参与,并积极地吸收他们参与管理。”在讨论的过程里面,还出现过一个概念,叫民间社会代表(representitive of civil society)。但在公约的最后的文本中,这个概念没有了。最开始公约草案里也没有“个人”这个范畴。讨论的过程中就有非洲国家提出,在非洲的一些部落里,有时一种语言的生存或灭亡,只涉及到一个人。因此,他们非常强烈地提出“个人”这个范畴。大会采纳了这个建议,但是加了个限制词,有时(in some cases)。 还有community这个概念。印度大使提出要对这个概念加以限定,在这个词前面加上political,或者cultural,即明确是政治社群还是文化社群或者其他什么社群。这是因为印度的宗教和民族情况非常复杂,不对这个概念进行细化,不便于印度政府的管理。这位女大使和我们谈过几次,希望中国代表团支持她的建议。但是中国的问题与印度的不同,而且她的建议本身在逻辑上也并不恰当,所以我们没有附和她的意见。结果她就利用担任起草委员会主席的便利,在起草委员会会议上坚持要把这些加进去,大家认为这些问题的提出是没有根据的,也不愿意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没完没了地纠缠在这些问题上,所以最后采纳她的建议。但是在向大会报告起草委员会讨论情况时,他又利用自己的起草委员会主席的身份再次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结果她还是没有成功。不过我们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在国际组织中拥有一定的位置对提高自己的影响力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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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天益学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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