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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福岩]从民俗的视角看礼俗社会的精英伦理
  作者:周福岩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01-30 | 点击数:19493
 

[摘要]儒家伦理作为一种精英伦理(个体的“私德”),通过“礼俗社会”的等级结构勉强充当了社会公共道德(“传统共识”)。但它并不是真正的“公德”,而是单一场域中的相关性道德。在观念的“理性化”方面,它存在着相当的缺陷。首先,它是无法普遍化的,社会成员将不可避免地被分成“代理群体”和“被代理群体”,两个群体间的矛盾会在特定的社会情势下无法调和。其次,它无法抵御非道德价值对道德价值的冲击,这使它陷入在处理社会正义问题上的困境。再次,儒家社会伦理由于缺乏原则的自足性和确实性,很容易走向相对主义和道德的异化。

[关键词] 礼俗社会;精英伦理;逐级代理制;理性化;互惠的循环

[中图分类号] I2077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872200505001307


中国传统社会占优势的伦理理论是以儒家为代表的完善论,它的目的是致力于使自我或者说一个处于社会上层进行统治的知识群体(“士”阶层)成为“君子”或“圣贤”。他们把追求“有德性的生活”或者“成就大我”(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超越体验)视为主要乃至终极的目的。这种德性的目的论虽然表现出很强的义务论(“克己复礼”)特点,但当把“善”与“正当”结合起来时,前者还是比后者更根本。在两者的关系中,还是由“善”来定义“正当”,而不是由“正当”来定义“善”。儒家所说的道德绝不仅止于社会交往的道德问题,即交互主体的行为规范问题;而是可以扩大到“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境界,即在“成己”的过程中“成物”,与宇宙融为一体(“配天”)而实现救赎。

这种伦理的诉求虽然也以普遍的形式出现,实际上它却是精英性质的,是文化精英(士大夫)特权的反映。与道教和后来的禅宗不同,儒家在寻求自我实现的过程中更加强调“社会”的重要性,并赋予其内在的价值,这是它作为宗教伦理的“入世性”的表征,比如,它非常重视人际关系。相对照的是,道教和禅宗虽然并不小看生活的世界,但仅仅视“社会”为其伦理发展的“有意义的情境”;然而儒家对社会的强调也远没有它对人性完善的追求为甚。它之尊重人际和谐只是把它作为自我修养的条件。或者说,自我修养是根本,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分支,“自天子以至于庶民,壹是皆以修身为本。”(《礼记·大学》)比如在孟子看来,人心中固有的四种基本情感的萌芽——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心是天赋的“善端”,学习做人就是通过社会规范与此四端的“相互滋养”把内在道德发掘出来。因此,道德或精神性不是由学习而内化的,实际上是通过学习而表现出来的(“致良知”)。

设定道德的先天性和性本善反映出先秦儒家作为楷模先知的充满优越感的精英立场,它把对灵魂的拷问和存在的焦虑降至最低点。“为仁在我”,“我欲仁,斯仁至矣”——道德的建立是基于自我启蒙者由对天道的探寻而生的神秘直觉,而不是基于交互主体的理性筹划或“个人主义式的存在的反省”。在实践中,启蒙者(“君子”、“大人”)对于尚未启蒙者(“小人”、“民”)自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权威,双方从来也不是对等的道德主体,他们并不共处于同一个“场域”之中,因此不分享同样的惯习、利益和实践逻辑。“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反映出士、庶、吏民间等级隔绝的程度,这种隔绝不仅意味着政治权力的高下之分,同时也包含着“教化权”的有无之别。其中一方是具有充分能动性的行动者;而另一方却是无意识地契合于特定支配结构的被支配者。这种区分非常类似于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所定义的两种人生的存在状态,即“实现其本质性而可能所是的人”(Man as he could be if he realized his essential nature)与“偶然所是的人”(Man as he happens to be)之间的对比,(A.麦金太尔,200367)前者对后者也有一种伦理上的优先权。

随着儒家伦理在权力场域中的影响不断扩大,特别是当“科举”作为任官资格考试通行以后,中华帝国的官僚制度开始从以往的世袭官职贵族政治向儒家的“人治的中间道路政治”转化。这是用极权政治强化统治阶级的政治道德,以保证各阶级在社会利益分配中按等级序列得到各自的份额,它绝对地依靠“明君贤相”们维持。相应的,儒生们参与帝国统治的能力最终获得了制度性的保证。彼时通过考试的文凭所具有的声望逐渐为社会普遍接受。其结果则为:官吏层的身份习律因此具有了一种教养贵族的特色,对此后中国人的生活有极为深刻的影响——这种习律乃是特殊官僚制的、由经典教育形塑而成的,具有功利主义的取向,并视姿态庄严与冷静自制为最高德行的“性情倾向”体系,它的中庸性和泛道德性使整个和平化的帝国行政呈现出文治政府的典型特征。

儒学尽管关注社会伦理问题,但由于它的出发点不是社会学的,而是心理学的、形而上学的,并且包含着“士”阶层教化系统的固有局限,所以是一种“有限的理性”。它无意于使世俗社会充分地“理性化”(儒学促使人们把握最高境界,但很少能增进人们关于现实世界的知识或影响现实世界的能力),而是固守着上层与下层的符号对立(“雅正”与“风俗”的对立、“士/官”与“民众”的对立),并且在这种对立中,维护着精英阶层的符号尊严和自我成圣的终极定向。这其实也就是为何儒家知识分子很少顾及科学知识和制度建设而特别偏好道德教育的原因。在经典的儒家文献里,“君子/大人”与“小人/民”的对比所在皆是。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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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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