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我认为这是晚唐时期在襄阳上演的一出不折不扣的《踏谣娘》歌舞戏。《教坊记》谓《踏谣娘》晚期表演时“调弄又加典库”,在这里得到了一定的印证。同时可以推测,这出戏的“疻面”,用凹凸不平的面具较之涂面更容易出效果;“狂夫”有可能是双关语,既指丈夫,又是巫的代称。[59]故“踏摇”、“疻面”、“狂夫”都留下了巫术、巫舞的痕迹。总之,这是有关《踏摇娘》的一条极有价值的材料
宋乐史《杨太真外传》卷上,记隋文帝时所造屏风,其上雕刻有前代美人图形,一日忽飘飘而下:
俄有纤腰妓人近十馀辈,曰:“楚章华踏谣娘也。”乃连臂而歌之,曰:“三朵芙蓉是我流,大杨造得小杨收。”[60]
任半塘先生《唐戏弄》认为此是以“踏谣娘”代歌舞女者,良是。“楚章华”是春秋时楚灵王修建的章华台,又称章华宫,其遗址在今湖北省潜江龙湾被发现。[61]众所周知,楚地巫风极盛,又流行踏歌。刘禹锡《踏歌词》:“桃蹊柳陌好经过,灯下妆成月下歌。为是襄王故宫地,至今犹自细腰多。”[62]提示出楚地流行踏歌的历史与现状。而在这一带,“连臂歌之”的“纤腰妓人”都可称为“踏谣娘”。
再说部族。巴人、蛮蜑人和狄人有什么关联?考古发掘表明,古巴人主要活动在今江汉平原,秦人于公元前279年攻下郢都,南北文化的交流势在必然。《文选》卷六左思《魏都赋》:“或魋髻而左言,或镂肤而钻发,或明发而嬥歌,或浮泳而卒岁。”李善注引杨雄《蜀记》:“蜀之先代人,椎结左语,不晓文字。嬥,讴歌,巴土人歌也。”又引何宴语云:“巴子讴歌,相引牵,连手而跳歌也。”[63]嬥歌,显然就是踏歌。同时嬥歌可能就是翟歌,因多以女性演唱而被加上女旁。而翟与狄通,《礼记·祭统》谓:“翟者,乐吏之贱者也。”所以,巴人演唱的踏歌当是从狄人那里学来的。又据《后汉书·孝献帝纪》引《续汉书》,魏青龙二年献帝亡,丧葬礼仪有“羽林孤儿、巴渝嬥歌者六十人”,[64]可知嬥歌有丧歌、挽歌的性质,汉末即在中原地区演出过。
西南巴人的祖先是否就是狄(翟)人?这问题难以回答。《说文》:“翟,山雉尾长者。”可知翟就是长尾巴的野鸡。翟部族或以野鸡为图腾。《诗经·鄘风·君子偕老》中的“其之翟也”中的“翟”,一般认为指有野鸡图像的衣服。翟部族是否在身上刺有鸟纹?若然,则与巴蜀先人“镂肤”有相似处。但原始部族纹身雕题者甚多,仅此相同尚不足为凭。此外,《吕氏春秋·古乐》:“帝喾……因令凤鸟天翟舞之。”“翟羽”春秋时已是舞器,所谓“左手执籥,右手秉翟”(《诗经·邶风·简兮》)是也。最早作这种舞蹈的,应当就是翟人,故郑玄注《礼记·祭统》云:“翟,谓教羽舞者也。”《新唐书》中的《礼乐志》十二、《南蛮传》下,均记唐贞元间南诏进乐工,表演“执羽翟”的歌舞,或也可视作是西南部族(含巴人)与狄人关系的一条旁证。宋代西南苗人也在中原表演过羽翟舞。湘西土家族善“摆手舞”,其歌唱时:“一人领唱,众人合,合唱总为‘嗬也’,‘也嗬嗬’,‘也也嗬嗬’等衬词。”[65]清代土家族文人彭施铎《竹枝词》:“摆手堂前艳会多,姑娘联袂缓行歌;咚咚鼓杂喃喃语,煞尾一声嗬也嗬。”[66]这与《踏谣娘》的舞蹈动作,以及一唱众和、末尾合唱“和来”的方式当有承继关系。而土家族,一般认为是巴人的后裔。《踏谣娘》的“和来”完全是声,无义。《梦粱录》卷一“车驾诣景灵宫孟飨”条有“杂剧色打和和来”语。[67]杂剧色又称“五花爨弄”,与西南“爨国”有关。将这些材料相互印证,便可大体明了西北、西南部族对汉族戏曲的贡献。齐如山1930年曾著文《中国戏剧源自西北》,[68]堪称卓识。
蜑人的情况更为复杂,这涉及到戏剧脚色“旦”的来源,容另文详述。这里只简单提一下:蜑人是西北匈奴部族逐渐南迁的。
随着狄部族的迁徙和文化交流,踏歌与《踏谣娘》被带到了南北东西各地。元李京《云南志略·诸夷风俗》记“末些蛮”:“不事神佛,惟正月十五日登山祭天。……男女动百数,各执其手,团旋歌舞以为乐。”[69]“末些”就是现在的纳西族。饶宗颐先生曾通过对卍这一符号的研究,指出:“至今还流行象形文字的麽些纳西族,其渊源盖出于自河湟地带南迁的古羌人。”[70]这一成果的意义,在于佐证了上古部落迁徙从北到南的一般走向,[71]也为踏歌的传播路线提供了旁证。
纳西族以外,盛行踏歌的还有瑶族。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记巴蜀、湖广间瑶族风俗云:
十月朔日,各以聚落祭都贝大王。男女各成列,连袂相携而舞,谓之踏瑶。意相得,则男咿呜,跃之女群,负所爱去,遂为夫妇,不由父母。……乐有卢沙、铳鼓、胡卢笙、竹笛之属。其合乐时,众音竞哄,击竹筒以为节,团圞跳跃叫咏以相之。[72]
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十“踏摇”条,明邝露《赤雅》卷一,均记“踏瑶”为“踏摇”,更容易引起与“踏摇娘”的联想。[73]
清初屈大均《广东新语》卷十一记广东香山:“发引之日,役夫蹋路歌以娱尸,曰踏鹧鸪。”[74]不用说,“踏鹧鸪”就是踏歌。这一名称,是否意味着“凤鸟天翟”之舞的遗存呢?同样,《踏谣娘》一类的歌舞小戏,也曾流传到广东。许地山先生介绍说:“我少时在广东徐闻,曾理会那里底‘歌戏’,每以一男一女对唱为夫妇争吵状,歌唱之后每有‘和来’、‘和惊’等声,徐闻为汉唐旧县,想其地所谓‘歌戏’者必系止《踏摇娘》之类。”[75]
明代海南岛的“踏歌”,则与瑶族的“踏摇”相仿,很像男女定情前的对歌。明末阮大铖《双金榜》传奇,演洛阳秀才皇甫孝标招赘海南为婿,第二十一出其丈母鲍八娘说:“我们这边风俗,男女成婚时,定要对坐草萁中,女家先唱个竹枝腔词儿,男家答一个,一答答上了,方才携手归墟,洞房花烛哩!”第二十二出出目为《踏歌》,写细酸姐与福马郎踏歌的情形:二人先相背而坐,在乐器吹打中,女唱〖蛮歌〗,歌词中提出一些问题,后打斤斗与男相对而坐;接着男唱〖蛮歌〗,回答女方的问题,最后二人“纽住下场”。在这里,踏歌其实就是男女定情前的对歌,与宋代瑶族的“踏摇”似无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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