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如上所述,有学者之所以把《踏摇娘》当作舞蹈,是由于该项表演“以踏为主”。假若把角色扮演的要素暂时搁置起来,那么“以踏为主”的表演方式与唐代流行的舞蹈——踏歌,十分相似。[15]李白诗“忽闻岸上踏歌声”,刘禹锡诗“闻郎江上踏歌声”等,早为人所熟知。任半塘先生总结踏歌的基本特点为:“用踏步以应歌拍”。[16]其实,踏歌还有另一特征:连袂而舞。储光羲诗“连袂踏歌从此去”,刘禹锡《踏歌行》诗“堤上女郎连袂行”等均可证。“连袂”其实就是“连手”或“连臂”。唐张鷟《朝野佥载》卷四,记武则天时春官尚书阎知微,被土蕃封为“汉可汗”,并到赵州招抚守城将军陈令英:
知微城下连手踏歌,称“万岁乐”。令英曰:“尚书国家八座,受委非轻,翻为贼踏歌,无惭也?”知微仍唱曰:“万岁乐,万岁年,不自由,万岁乐。”时人鄙之。[17]
这里的“连手踏歌”记录过简,似可理解为一人双手相连,但《刘宾客嘉话录》则明记与阎知微连手踏歌者是“突厥默啜”,《资治通鉴》将此事系于武则天圣历元年(698):“知微与虏连手蹋《万岁乐》于城下”,[18]表明多人连手踏地而舞是踏歌的基本特征。
有证据表明,这种连袂或连手、连臂踏地而舞的踏歌来自巫歌、巫舞,甚或本身仍具有巫术性质。刘禹锡《阳山庙观赛神》诗云:“荆巫脉脉传神语,野老娑娑起颜醉。日落风生庙门外,几人连蹋竹歌还。”[19]诗歌描绘出这样一幅图景:在一个夕阳西下,微风阵阵的傍晚,阳山庙前,荆巫口中念念有词,传达着神的旨意,乡民们趁着酒意,婆娑起舞,他们连臂踏歌,唱着竹枝词。诗中最后一个“还”字,当读作xuan,是旋转的意思,指多人连臂绕场,“娑娑”起舞。在这里,“踏歌”和《竹枝词》是两位一体的:“蹋”指舞容,“竹歌”即竹枝词,指音乐或歌词。众所周知,唐代文人所写《竹枝词》的前身是民间巫歌。拙文《“竹竿子”再探》进一步指出:《竹枝词》源于荆襄、沅陵一带土人执竹竿歌舞送葬的巫歌、挽歌。[20]《太平广记》卷三三五“浚仪王氏”条引《广异记》,记王家女婿裴某酒醉被误葬,醒后言其在阴间,“闻群婢连臂踏歌,词曰:‘柏堂新成乐未央,回来回去绕裴郎。’”[21]这表明,踏歌与竹枝词一样,也具有挽歌、巫歌的性质。表演时,一群歌女,围绕着裴某的柏木棺材,连臂踏歌,盘旋周遭,其功能是娱尸。
关于踏歌的表演特征及其与巫术的联系,后文还将进一步讨论。可以初步判断,踏歌与《踏摇娘》的联系,是建立在巫歌、巫舞层面上的联系。
三
近人张寿林、黄芝冈,都曾提出踏歌是一种“夷俗”,这一说法受到董每戡的批评。[22]然而,出土文物和文献均表明,踏歌的故乡的确在西北地区。
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出土的舞蹈纹彩陶盆表明,多人连手而舞的表演形式,在新石器时代已经产生。[23]《乐府诗集》卷五十九蔡琰《胡笳十八拍》之第十二拍:“羌胡踏舞兮共讴歌,两国交欢兮罢兵戈。”这里的“踏舞”、“讴歌”,无疑就是踏歌,其云歌舞者是“羌胡”,是汉末西北地区流行踏歌的明确记载。《资治通鉴》卷一五二武帝大通二年(528),记尒朱荣“及酒酣耳热,必自匡坐唱虏歌,日暮罢归,与左右连手蹋地唱《回波乐》而出。”[24]按尒朱氏世居尒朱川,为一部落酋长。又《新唐书》卷二十二《礼乐志》,记大中初“有《葱岭西曲》,士女蹹歌为队,其词言葱岭之民乐河、湟故地归唐也。”[25]“蹹”即“蹋”。葱岭,是古代对今帕米尔高原的昆仑山、天山的统称,此处与河、湟故地同指今青海省中、东部地区,是羌、氐活动的中心地区,也正是上文所云舞蹈纹彩陶盆出土的地区。
汉代文献中未见“踏歌”,却有“蹋踶”。汉荀悦《前汉纪·孝武皇帝纪》,记汉武帝戾太子据被诬陷遭追捕时,“闭室自经,男子张富昌为卒,足蹋户开,新安令李寿趋抱解太子……上知太子之无罪也,乃封李寿为抱侯,张富昌为蹋踶侯。”[26]《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记张富昌被封为“题侯”,为《汉书》作注的孟康认为“题”是地名,晋灼、颜师古以《地理志》无此地名而不从。[27]王先谦《汉书补注》指出《前汉纪》作“蹋踶侯”是正确的,并批评《汉书》“杂采他书之谬,不足证据”。[28]然王氏亦未对“蹋踶”作出解释。
按,“踶”的本义是牛以蹄自卫,可读作shi(是),也可读作di(地)、或ti(啼),“蹋踶”相连时应读作ti(啼)。《说文》:“踶,躗也。”躗就是牛用足自卫。后引申为踢、踏等义,不过“踶”的力度比踏要小。《庄子·马蹄》:“喜则交颈相靡,怒则分臂相踶。”唐陆德明释文引《通俗文》:“小蹋谓之踶。”[29]我推测,“蹋”“踶”相连,应是产生较早的双声连绵词,意思就是力度大的“踏”加上力度小的“踶”。这是一种特殊的舞步——巫舞中的商羊步。清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卷五提到台湾土著诸族,“每年二月间力田之候,名换年,……数十人挽手而唱,歌呼蹋蹄,音颇哀怨。”又同书卷六描述“都都番妇及猫女为戏”,“挽手合围,歌唱跳舞,继复逐队蹋地,先作退步,后则踊跃直前,齐声歌呼,惟闻得得之声。”[30]今人蓝雪菲《连臂相看笑踏歌》一文介绍台湾高山族“踏歌”的舞步说:“最通行的,常是左脚上一步时,右脚也跟上踏一步,右脚后退一步时,左脚也往后踏上一步。腿部随节拍屈伸,双手(拉手)上步时往上,退步时往下。”[31]显然台湾土著的踏歌舞步是古今相承的,就是商羊步。民国云南《蒙化县志稿》明确记载:“婚丧宴客,恒以笙箫杂男女踏歌,时悬一足作商羊舞。”[32]
关于“商羊舞”,拙著《傩戏艺术源流》(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已有论述,此处不拟赘述。清·黄葆真《增补事类统编》卷四四《音乐部》“舞”:“谈容娘蹩躃为姿”,[33]任半塘先生说:“指‘踏摇’为‘蹩躃’,并无依据。……‘蹩’与‘躃’,皆状足跛难行,此二字岂是谈容娘舞之姿态!读者不可误信。”[34]其实,许多美妙的舞姿都是从“足跛难行”的商羊步演变而来的。了解了巫术与歌舞戏的关系,类似问题便迎刃而解。
就人的生理条件而言,腿部的力量要大于臂膀,故民间有“胳膊扭不过大腿”的俗语。巫师在作法驱除鬼魅的时候,用“蹋踶”的动作是容易理解的。《前汉纪》中的“蹋踶”,是借用,其实就是用力踏、踢的意思。为救自缢的太子,张富昌一“踏”,李寿一“抱”,于是分别得封“蹋踶侯”与“抱侯”。若按寻常的以地名为爵名的常规理解,则未免过于拘泥。
然《汉书·地理志》(下)在“上党郡”实有“铜鞮”之地名,不知是否即孟康所说的“题”。按“铜鞮”故治在今山西省沁县,其来源很早,原属春秋时晋大夫羊舌赤的封地。羊舌赤字伯华,史称“铜鞮伯华”,《大戴礼记》作“桐提伯华”。晋侯还修建有名为“铜鞮宫”的离宫,考古工作者已在今沁县南22.5公里处发现其遗址。
“铜鞮”与“蹋踶”、踏歌有何关联呢?《乐府诗集》卷四十八《踏歌词》下收有梁武帝萧衍和沈约的《襄阳蹋铜蹄歌》各三首,[35]李白诗有“襄阳行乐处,歌舞白铜鞮”,“襄阳小儿齐拍手,拦街争唱白铜鞮”句。[36]直到明人编的《训蒙骈句》,还把“敲拍板,唱铜鞮”作为对仗句式的范例。显然,铜蹄或铜鞮又是一种歌舞的名称,亦即踏歌。
汉代文献中还有一个地名:狄鞮。司马相如《上林赋》:“俳优侏儒,狄鞮之倡,所以娱耳目而乐心意者。”郭璞注云:“狄鞮,西戎乐名也。”[37]《史记·司马相如传》韦昭注云:“狄鞮,地名,在河内,出善倡者。”[38].按,“狄”是春秋时期活跃在北方的部族,一说就是汉代匈奴的前身。其中实力最强的“赤狄”分布在今山西长治地区;而“白狄”春秋前期分布于古雍州北部即今陕北一带,公元前六世纪东迁至今河北省石家庄一带,前507年建中山国。《艺文类聚》卷六十一引魏刘邵《赵都赋》:“尔乃进夫中山名倡,襄国妖女,狄鞮妙音,邯郸才舞。”[39]襄国是赵襄子的封地,在今邢台西。值得注意的是,韦昭将“狄鞮”坐实为“河内”,与《踏谣娘》的流行地域相合。古时黄河以北总称为河内。作为汉代郡名,它指今河南省黄河北岸西部地方。作为隋时县名,在今河南省沁阳县。“狄鞮”(沁阳)与“铜鞮”(沁县)同饮一江之水,分属今豫西北与晋东南。这一地区也是宋金元戏曲文物出土最多的地方。一说《踏谣娘》出自河朔,河朔就是河北;一说出自河间,河间在黄河北、永定河南,因处于二河之间而得名。所以,河内、河朔、河间都是狄人活动的地区,而狄人,是善于歌舞表演的。
《礼记·丧大记》云:“复,有林麓,则虞人设阶;无林麓,则狄人设阶。”据郑注,“复”就是上古丧葬礼仪中的招魂仪式;“狄人”,是“乐吏之贱者”;“阶”是悬挂钟鼓的木架。孔疏复云:“狄人,是家之乐吏之贱者。”《丧大记》又记:“君丧,虞人出木、角,狄人出壶,雍人出鼎。”孔疏:“狄人,乐吏,主挈壶漏水之器。”[40]狄人之所以为“乐吏之贱者”,或因其为战俘充“乐吏”之故。据《左传》,晋文公重耳与手下大臣赵衰,都曾娶过狄人之女,可能也是看中了她们能歌善舞吧。
鞮即踶,是以足踏地的歌舞表演,即踏歌。《周礼》中有“鞮鞻氏”,是掌“四夷之乐”的官职。按汉郑玄所说,“鞮鞻”是“四夷舞者所屝”,“屝”是一种特制的鞋子,“今时倡蹋鼓沓行者,自有屝。”唐贾公彦进一步解释,“鞻”就是不带装饰、不能系带的鞋子,并云:“汉时倡优,作乐蹋地之人,并击鼓沓沓作声者,自有屝履引之者,证四夷舞者亦自有屝,与中国不同也。”[41]这说明,早在周代,以踏地歌舞为特征的“夷乐”已进入中原,这种表演要穿一种特制的鞋子。到汉代,踏歌已部分“汉化”,连“屝履”都有些不同了。显然,“鞮鞻”也是一个复合词,“鞻”即屝,“鞮”即蹋踶亦即踏歌。
春秋时铜鞮已华夷杂处,汉代仍为汉人与匈奴杂居之地,据《汉书·高帝纪》,刘邦部下韩王信于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九月投降匈奴,十月,“上自将击韩王信于铜鞮,斩其将,信亡走匈奴”。[42]直到唐代,骆宾王还有“君不见玉关尘色暗边庭,铜鞮杂虏寇长城”的诗句。[43]由于华夷杂处,狄人的踏歌通过这里向中原和南方传播。这种传播,是伴随着北方部族的迁徙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形成而实现的。故铜鞮可能是踏歌的第一个集散地。
清康熙间允禄等编的《律吕正义后集》卷四十五有《踏摇娘》歌词,云:“日将出兮,明星煌煌。寿斯徵兮,秀眉其庞。三十维壮,五十迟暮。莫亲祖母,莫尊祖父。”又卷四十七有《踏谣娘》曲谱,其歌辞为蒙、满、汉三种文字(汉文歌辞同上),次遍题“颂祷词”,末遍题“慢歌”,各注:“与踏摇娘同调”。[44]按此歌词与汉族观念不合,当自蒙、满文译出。任半塘先生提出:“唐乐既不传于中土,何以尚多流变于满洲之笳吹中?其乐于唐宋燕乐之成分,究保留若干?亟待专家研讨。”[45]我想,明白了踏歌南传的途径,任先生提出的问题便解决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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