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UNESCO ‖ 今天,我们庆祝首个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日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成功举办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开班  
   会员之声
   学术传真
   会议信息
   讲座信息
   媒体报道
   时评杂谈
   出版资讯
   音影图文报道

时评杂谈

首页动态·资讯时评杂谈

非遗“药发木偶”系非法爆炸物?
  作者:葛熔金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8-07-24 | 点击数:4544
 


“药发木偶戏”是一种将烟花与木偶相结合的烟火杂技,曾被认为已经失传

 

  64岁的温州民间艺人周尔禄6月14日从文化部门领取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药发木偶戏”代表性传承人的奖牌和证书,他是我国制作“药发木偶戏”的唯一代表性传承人。不过,周尔禄仍无法开心,因为此前他刚被公安刑拘过,还被公诉机关起诉犯罪――一切都因他心爱的“药发木偶戏”所起――制作“药发木偶”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

  “‘药发木偶戏'是我心爱的事业,但我不会传给我的儿子。”周尔禄昨日向早报记者表示,他本来想把这一绝技传授给儿子,现在他改变主意了,担心儿子也会“不小心”与他一样犯法。

  一度被认为失传

  “药发木偶戏”是一种将烟花与木偶相结合的烟火杂技,源于宋代,艺人将戏曲人物、神话人物等木偶造型混于燃放的烟花之中,木偶在烟花带动下,浸身于五彩焰光之中,凌空飞舞、栩栩如生,往往被用于庙会、祭祀、民间节日等庆典活动,曾一度被认为在国内已失传。

  文化部门在普查时发现,温州泰顺县民间存在一种“琼花木偶”与“药发木偶”类似。经专家考证后认为,“琼花木偶”其实就是“药发木偶”,该种木偶戏在泰顺兴起已有300多年历史。2006年5月20日,“药发木偶戏”列入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制作一组“药发木偶”平均需要2个月,每组木偶只能表演一次,表演时间在10―20分钟之间,每组木偶需要5公斤黑火药。目前制作的艺人大部分年事已高,这项工艺也濒临消亡。唯一代表性传承人――周尔禄,18岁时就跟随其父周明守学艺。他也因此成为当地人眼中的“明星”。

  今年6月14日,他领取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药发木偶戏(泰顺药发木偶)”代表性传承人的奖牌和证书。


“药发木偶戏”代表性传承人周尔禄

 

  发展几经波折

  由于“药发木偶”制作工序中黑火药的不可替代性,表演艺人必须亲自制作黑火药,但这又因私制爆炸物涉嫌犯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现行法律之间产生的激烈碰撞,使“药发木偶戏”发展一路波折。

  早在1990年代后期,周尔禄曾停止制作使用特殊黑火药的“药发木偶”。原因就是当地公安机关提醒他,制作“药发木偶”已经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直到2003年,泰顺县有关部门为保护药发木偶戏,与周尔禄“打招呼”,让其表演药发木偶戏,他才“重操旧业”。

  “表演‘药发木偶'就必须用到黑火药,我也曾努力让用于表演的黑火药制作合法化,也跟相关部门提出过请求,但至今没有得到同意。”周尔禄介绍,当初他答应重新制作、表演“药发木偶”,也是不想让这项文化遗产在自己手中失传。他透露,对于制作黑火药他一直有所顾虑,去年他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因药发木偶的原材料快用完了,请有关部门代购制作黑火药的原料,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但一直未能如愿。

  接到刑事拘留通知书

  制作特殊黑火药的请求未获准,麻烦却来了。今年5月29日,泰顺县公安局向周尔禄下达“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的刑事拘留通知书,并扣留了他家中自制的黑火药30.55公斤。周尔禄被刑拘后,该县政法委立即召开了公检法协调会,认为周尔禄行为是为了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主观无犯罪故意,且没有造成社会危害,从法律上可依法免除或从轻处罚。7月9日,泰顺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尔禄免予刑事处罚,“如果罪名成立,按现在查获的私制火药量,周将被判有期徒刑3-10年。”一位律师告诉早报记者。

  然而,免予刑事责任依旧没有解决制作特殊黑火药的合法化问题。

  “我们已经在设想,在周尔禄家附近建立‘药发木偶戏'传承基地,由有关部门批准合法生产特殊黑火药。”泰顺县文化部门负责人透露,政府不能眼看着非遗项目消亡而不管,他们已向政府提出这样的设想。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该事件不能简单看成非遗保护当中存在的特例,更是非遗保护必须面对的新问题,相关部门如何在法律允许框架内,采取变通方式,让非遗项目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是接下去值得深思的问题。(来源:东方早报 记者:葛熔金)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本文责编:思玮】

上一条: 无
下一条: ·拯救方言就是拯救地方文化
   相关链接
·[高荷红]“伊玛堪”:从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到人类代表作·[朱莉莉]基于文献计量学的博物馆非遗展陈叙事模式研究(2013-2023)
·[周全明 王慧婷]非遗视域下滦南评剧的在地化保护与开发·[赵甜佃]非遗传承人身份认同政策及实践中的礼俗互动
·[赵家萱 孟令法]非遗热:民俗学科发展的机遇和挑战·[赵丹 王洪军]从日常之物到非遗绝活:本溪满族荷包的保护与传承
·[张思蕊]非遗视角下满族说部的传承与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张启龙 乔方辉 路维民 张文艳 张统夏]实用是非遗最好的传承
·[张玲 张皓南]鲁南五大调在“双创”中的实践·[张爱琳]大英博物馆藏苏州版画的四重价值
·[詹涛]从“走四方”到“守家园”:市场订单制下的代工生成的新华银器锻制技艺·[袁芸健 左红卫]新疆国际大巴扎非遗集市对非遗传承传播研究
·[袁小松]中华文化认同视域下贵州传统民族乐器“玉屏箫笛”制作技艺传承发展研究·[余宝平]浅谈井冈山红军医药的历史地位与非遗应用初探
·[于波]景观化与非遗化:伏羲传说的当代呈现·[尹嘉璐]他者视角下的太原传统剪纸非遗传承人生活史分析
·[姚远]基于拉帕波特仪式传播理论下的非遗传承发展路径探索·[杨镕]从舞蹈到体育:秧歌功能的现代转型与重构
·[许逸亭]“以事象为中心”到“以人为中心”:非遗商业化不足问题的分析和对策·[徐凌]农耕驱蝗:后稷与刘猛将形象的相关性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