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朝前、中期的“自鸣钟”
进入清朝以后,“自鸣钟”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无论从词汇使用范围还是出现于书籍中的词频都大大增多,此时期诸多历史文献为我们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依据。
清朝初期的传教士延续了先辈们的礼物外交策略。汤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在1652年7月进贡顺治帝“天球自鸣钟”一座。康熙在位期间,安文思(Gabrielde Magalhes)又进献“自鸣钟”一座,闵明我(Philippus Maria Grimaldi)也于1669年进呈准确报时钟一座。通过查阅同时期中国的历史资料,我们发现顺治、康熙皇帝均亲近西学,雍正皇帝则重视“自鸣钟”的实用,乾隆皇帝更是对“自鸣钟”达到痴迷的程度。得到皇帝支持的优越环境,为“自鸣钟”及西方文化在中国社会站稳脚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得以向前进一步发展。甚至因皇帝的偏爱,又因物以稀为贵的中国社会心态,“自鸣钟”这一器物已发展成为这一时期上流社会彰显财富和身份地位的象征,成为上层阶级满足其虚荣心的一种精神追求。昭梿在《啸亭杂录》中就直接称“自鸣钟”为玩具:
近日泰西氏所造自鸣钟表制造奇袤,来自粤东士大夫争购,家置一座以为玩具。
为此,出现了宫廷及权贵争相购置“自鸣钟”的现象。作为这一时期的风向标,“自鸣钟”成为流行于当时中国社会中的一种时尚文化。
这种“自鸣钟”时尚文化又促进了“自鸣钟”自身以及中国社会向前发展:
第一,是“自鸣钟”生产主体开始转换。早在明末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少数仿制“自鸣钟”的中国钟表匠。而到了清朝,中国“自鸣钟”的自产能力便已初具规模。首先,是以清宫廷为代表的官方仿制生产,专门设立“自鸣钟处”“做钟处”二部门,组织工匠进行仿制。其次,是与西方文化接触较密切的沿海地区的民间仿制,上海、南京、苏州、广州等地区都有相关史料记载,如上海徐光启后代,徐朝俊的《天学入门》就有这样的记载:
余先世爱研数理,手造泰西仪器,五代于兹矣。俊于制举业暇,尝以先君子侧闻绪论,愧不能有所发明。稍长,而所与君游第以自鸣钟表相诧异。
刘献廷的《广阳杂记》记载了南京的仿制工业:
坦然未经师授,曾于唵答公处,见西洋人为之,遂得其窾窍,然于几何之学,全未之讲,自鸣钟之外,他无所知矣。
钱泳的《履园丛话》称广州、江宁、苏州一带工匠可仿造:
自鸣钟表皆出于西洋,本朝康熙间,始进中国,今士大夫家皆用之,案张鷟朝野佥载言,武后如意中,海州进一匠,能造十二辰车回辕,正南则午门开,有一人骑马出,手持一牌,上书午时二字,如旋机玉衡,十二时循环不爽,则唐时已有之矣,近广州、江宁、苏州工匠亦能造。
虽然清朝初年仍有大量从西方国家引进“自鸣钟”的记录,但1721年康熙皇帝颁布“全面禁教”,刚刚稍有松动的中国国门又重新关闭,中国又回到了完全的“闭关锁国”状态。到嘉庆年间,除少数贡品以外,“自鸣钟”的进口已近消失。然而,这个时期中国国内“自鸣钟”的生产却在不断发展壮大。这种局面的出现与历代清朝皇帝对“自鸣钟”的喜好是分不开的,同时也与“自鸣钟”已经开始从一种外来的器物被中国社会所接纳、吸收,并植根于中国社会的土壤之中,出现了中国化的融合现象有直接关系,所以即便是在嘉庆皇帝禁钟之后也能生生不息。“自鸣钟”以其自身独特的社会价值和潜在的市场需求,促进了近代中国工业的发展,中国钟表业自此正式诞生,现在许多钟表行业依然认为利玛窦就是他们这一行业的祖师爷。因此,从最开始的打开中国国门的礼物到此时期所产生的“自鸣钟”手工作坊,在此时上流社会追捧时尚的引领下,中国社会首次对“自鸣钟”产生了空前的物质需求,并形成了一条为上层阶级服务的产业链。然而,“自鸣钟”真正走向平民百姓家庭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们在《红楼梦》的第七十二回找到了这样的记载:
你们知道的那一个金自鸣钟,卖了五百六十两银子。
由此可见,“自鸣钟”虽能自产,但价格依然昂贵。它仍属于上流社会的玩物和奢侈品。结合以上史实,我们有理由相信,“自鸣钟”乃至西方文化在中国社会的影响虽在不断扩大,但仍旧局限于宫廷和上流社会。对于广大老百姓而言“自鸣钟”仍然是稀罕之物,可望而不可及。社会上对其物质层面的需求也尚停留在权贵当中,其对整个中国社会的影响和作用仍然是有限的。
第二,是“自鸣钟”精确计时功能的显现,带来了上流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也促进了“自鸣钟”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惠更斯(Huygens)的离心力和钟摆的引用,以及之后擒纵结构和游丝的出现让“自鸣钟”真正做到准确报时,充当了计时工具。“自鸣钟”自此摆脱了“玩物”“装饰品”“观赏品”的身份,首次以实际计时功能为中国上流社会所关注,包括雍正皇帝都非常看中,如:
凡皇帝居住、办公、常出入的宫殿皆有自鸣钟陈设,如宫中的交泰殿、养心殿、承华殿;畅春园的严霜楼;圆明园的蓬莱洲、四宜堂、万字房、含韵斋、事事如意、闲邪存诚、勤政殿、莲花馆、西峰秀色、紫萱堂、后殿仙楼等。
雍正皇帝不但办公使用“自鸣钟”计时,更是随身携带“自鸣钟”。据《内务府各作承做活计档》记载,“雍正1728年10月18日出巡,随侍自鸣钟首领太监薛勤传旨:着养心殿造办处要好的表一件,随侍用,钦此。”
第三,是“自鸣钟”一词使用者的转移。在清初、清中时期,除了西方传教士利类思(Ludovic Bugli)的《西方要纪》中对“自鸣钟”有简单介绍外,更多是来自中国本土,如来集之的《倘湖樵书》、陆耀的《切问斋集》、闵华的《澄秋阁集》、以及官修《清文献通考》等文献对“自鸣钟”的功能都有详细的记载。徐朝俊的《自鸣钟表图说》更是中国首部关于钟表的史实著作,书中分为钟表名、作法、工作原理等部分,详细地对“自鸣钟”进行介绍。这么多的中国文人雅士使用“自鸣钟”一词、介绍“自鸣钟”的功用,说明了“自鸣钟”一词的使用者,已由传教士转移到中国的文人士大夫群体。正是这一部分有志之士目睹了“自鸣钟”带给中国社会的变化,看到了“自鸣钟”的潜在价值,从而意识到其身后的整个西方科学技术、西方文化对中国即将产生巨大影响,乃至推动整个中国社会向前发展,他们才主动代替了传教士的传播地位。从另一个角度分析,这也是中国社会一部分思想前卫的文人渴望通过西方文化促进整个中国社会向前发展的精神需求的一种表现。
明末清初时期,中外尚属平等关系,“自鸣钟”乃至整个西方文化的传入始终保持温和的态势。中国社会对西方文化输入的把控占据着主导地位,而中国当局是有选择性地接纳西方文化。虽然它对中国社会科技、经济等方面有着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却无法撼动中国社会的根本。徐朝俊《自鸣钟表图说》序中称自己“举业余暇”“制与业暇”,所从事的“自鸣钟”制作只是作为“游艺”之一种可见一斑。“自鸣钟”虽为人类科学技术和智慧的结晶,但在当时的中国人眼里仍然属于“器”的范畴,改变不了其“奇技淫巧”的传统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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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姜舒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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