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由于煤油灯是西方工业文明的产物,它对于中国城镇与乡村而言是不折不扣的“舶来品”,因此它还还具有一层特别的文化史涵义。煤油作为“洋油”,从晚清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中国煤油供销一直为西方石油工业企业所垄断和控制。煤油灯照明技术不仅是中国人认识西方工业文明和先进科技的直接物证,也曾经被西方人拿来当作说服中国人接受西方文明与生活方式的工具。煤油灯作为“洋油灯”,与“量天尺、察天筒、显微镜、寒暑表、……自来水、电气灯、陆电线、水火轮”,甚至枪炮弹药等西方先进器物文明一道,构成了近代中国普罗大众心目中一幅幅“西洋景”。人们对洋油灯等新奇事物,大都经历了一个从拒斥到怀疑,从怀疑到接受的心理历程。相对于传统照明方式,煤油灯凭借其更为经济、高效与便利的优点,使得黑夜变白昼的梦想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现实,最终为全球各地的人们所广为接受,逐渐改变了中国人一开始面对西方文明时所普遍表现出来的抵触心理。例如,它作为西方工业文明与生活方式的直接物证,就曾对于西方传教士传教活动起到过意想不到的促进作用。例如,自1881年开始在温州传教的英国循道公会传教士苏慧廉(William Edward Soothill, 1861-1935),就曾利用煤油灯照明在夜晚休息时间向村民传教。他说“那时,外国的煤油灯在乡村极为罕见,也算是一个了不起的奢侈品,但是,现在人们都学我们的样,煤油灯的销路大增。”由此可见,煤油灯用一种最简单、直接和广泛的方式,促发了人们学习西方文化的动力,减少了普通百姓对于西方“奇技淫巧”的心理阻碍,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了近代国人的中西文化观。
四、近代中国照明技术的变革与传统昼夜时间生活的转型
社会生活都是有时间性的,具有基于内在于社会的时间结构而形成的秩序。没有时间区隔,社会生活是无法想象的。杜尔凯姆曾指出,人们用于记载时间的日历意在表达集体活动的节奏,其功能即在于确保人类社会活动的规律性。因此,一种新的社会时间观的形成,就意味着选择了一种新的生活节奏。在由秒、分钟、小时、日、星期、月份、年份以及日夜、周末、假日等时间序列所构成的社会时间结构之中,人们将其分成“行为/行动时间”、“日常生活时段”、“生(寿)命时段”以及“(历史)长时段”等诸种长短不一的社会时段类型。其中,构成“日常生活时段”或者“每日常规”基本结构的昼—夜时间区隔,对于人们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与生活来说,无疑是最为重要的节奏安排。白昼与夜晚的交替一般是依照太阳的升落而定,其时间区隔似乎是纯粹自然的,是一种完全不受人类活动影响的、纯粹客观的物理时间或者“物的时间”。其实不然,所有的社会时间既具有自然季节性,也具有人为建构性。仅就白昼与夜晚时间而言,二者之间具有明显的结构与功能差异,并非像物理钟表时间那样是连续和等值的。昼—夜时间的常态结构以及人们对于两种时间的社会认同是会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变化的。尤其是随着西方近代照明技术、时空观念与生活方式的传入,近代中国一部分人时间生活的西式化与周围人们显得格格不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作息方式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越轨迹象。这种越轨迹象,其实质是一定社会关系网络或“场域”所依存的社会时间与空间的变化。当社会时间与空间发生了重大变迁之时,就会发生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所谓的“脱域”与转型。脱域,是指“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性的关联中,从通过对不确定的时间的无限穿越而被重构的关联中‘脱离出来’。”在传统时空观念与生活节奏出现“脱域”或越轨之际,源于现代西方的工业化、时钟化与标准化的世界时间观则不断改变、重塑着国人们的包括昼夜时间结构在内的时间观念。近代以来,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昼夜严格二分的时间“场域”向现代工商业社会昼夜几乎不分的时间“场域”之转型正在悄然发生。晚清谭嗣同在谈及西方钟表时间及其惜时观念的影响时谈到:
惜时之义大矣哉!禹惜寸阴,陶侃惜分阴。自天子之万机,以至于庶人之一技,自圣贤之功用,以至于庸众之衣食,咸自惜时而有也。自西人机器之学出,以制以运,而惜时之具乃备。
昼夜时间结构及其社会认同的变化,与照明技术的变革是息息相关的。二者之间的关联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清楚地看出来:首先,较之于过去,人类日常生活越来越依靠人工照明,而人工照明技术的革新大大扩展了可供人们利用的光明的时间与空间,为作息时间结构重组提供了可能性。其次,传统夜间生产与生活通常是间断性与反常性的,而煤油灯、电灯照明技术相继普及之后,它们逐渐变成了一种连续性、常态性的活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昼—夜生活节奏,以及中国传统的“圣人与四时合其序”的社会时间观念较之以往几乎可以说发生了根本逆转,反而变得越来越反常。再次,传统对于白昼与夜晚时间清晰的个体感知差别与社会区隔,一般是通过直接感知太阳升落时的天色来决定的。而现代人的昼夜时间区隔变得越来越模糊甚至完全颠倒,昼夜之间自然季节性的长短变化,越来越依靠标准钟表而不是自然天象。这是人类认识、改造和掌控世界的能力与自信不断增长的一种表现。其实,人类觉得自己已然是世界的主人,其最终极的表现莫过于超越自然时间之奴隶地位,一跃成为时间的主人,可以在任何时候(特别是在黑夜之时)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虽然说这在很大程度上仍旧是一种错觉,不过包括昼—夜时间在内的社会时间,其人为性与社会性建构特征确实表现得愈来愈明显。总之,照明技术的变革为人们每日常规时间中的昼—夜时间结构的转型与重塑提供了必要条件。
大约在1880年代,电灯继煤油灯传入中国之后,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昼夜颠倒与反常的时间安排越来越频繁,社会时间结构呈现出更为明显的变化。人们在夜晚时间里如同在白昼时间里一样地生活,现在早已不是重要节庆之日的专利,而是平日里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渐渐地,人们对于这种原本不正常的昼夜不息的时间生活观念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在电灯之下,原本黑暗沉寂的夜晚俨然因为有了更好的照明方式而变成一片光明与繁华的世界,原本日作夜息的田园牧歌式的时间生活与之相比无疑显然相形见绌,也不再是那么值得推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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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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