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以来,“文化遗产”的概念从内涵到外延都有了重大的变化。这一进程反映了国际社会从尊重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角度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努力,也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持续在文化领域制定多边准则有直接关联。
而传统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区域的文化遗产保护,随之越来越具有超乎文化领域的意义。通过梳理教科文组织相关公约的出台及其保护的文化遗产类型,进而对非遗名录项目进行大致的分析,可以发现以文化多样性推广人类共同遗产这一理念,不仅仅是文化领域的事情,也越来越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意涵发生深度关联,也在“一带一路”的话语体系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当代实践之间成为可资深入观察和总结的研究场域。
2014年3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造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巴黎总部,在其演讲中提出了“文明交流互鉴”这一重要思想:“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2016年8月,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明确提出要加强“一带一路”建设的“话语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如何在21世纪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多维图景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何让中国多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一带一路”话语体系中转化成不同文化间的对话资源,从而更好地实现“民心相通”这一“五通”之本?我讲三个故事,大家可以从中了解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国际合作之于“民心相通”的意义和作用。
“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申报“世遗”的启示
在刚刚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教科文组织陆续出台了若干国际标准文书以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断“更新遗产的传统定义”。在此进程中,文化遗产的概念从内涵到外延发生了重大变化,指涉越来越广:不仅指分布在世界各地的物质遗产,也指植根于不同文化传统中的非物质遗产,尤其是那些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口头传统、表演艺术、仪式、节日、传统知识和传统手工艺等文化表现形式。这样的拓展显示出一种相辅相成的双重导向:一则引导人们承认“共享遗产”,并将之作为“人类共同遗产”来进行表述;一则引导人们承认文化多样性及其型塑的多重文化认同,并将之视作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创造力源泉。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导的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中,在一系列公约框架下的各类遗产名录中到底有多少来自“一带一路”国家还有待仔细统计,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丝绸之路”沿线的文化遗产及其之于文化间对话的历史人文价值和促进文化多样性的意义阐释空间,得到了持续的彰显和拓展,不论是海路还是陆路。
2014年,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中国共同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以“文化线路”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一跨境遗产案例为“一带一路”话语体系建设如何结合文化间对话促进文化多样性提供了参照和前鉴。它充分显示了类似的跨境遗产保护行动促进了缔约国之间的协作,带动缔约国与咨询机构、政府间委员会、专业研究中心以及当地社区进一步互动与沟通。
沿着这个方向,我们再讨论丝绸之路沿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存续现状和保护实践之于促进文化间对话的意义非常必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具备源远流长的人文传统,既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也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而文化多样性既是人类的共同遗产,也是一带一路国家至关重要的文化资源。在“一带一路”话语体系建设中,中国和相关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了提供对话活力和资源的重要抓手。
“一带一路”涵盖了哪些国家?
正如中国政府在《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所宣示的那样,增进沿线各国人民的人文交流与文明互鉴,让各国人民相逢相知、互信互敬,共享和谐、安宁、富裕的生活,是“一带一路”倡议惠及于民的中国方案。只有倡导文明交流互鉴,尊重各国发展模式的自主选择,存异求同、兼容并蓄、美美与共,才能真正促进文化间对话。而如何在尊重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前提下,结合相关国家的文化遗产保护实际,深入挖掘共享遗产之间的文化联系,营造文化间对话的良好氛围,提炼出一系列共识性话题,推进双边和多边的人文交流,是国家文化遗产领域的政策制定者和学界不可推卸的责任。
2017年5月,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博科娃在“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的“增进民心相通”平行主题论坛发言,呼应了习近平所提出的“丝路精神”,体现了中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富有活力的合作。截至目前,双方在文化、教育、科学、信息传播等领域的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以下数字反映了一些基本情况:联系学校8所,教科文组织教席和姐妹网络20个,生物圈保护区33个,创意城市8个;世界遗产名录52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9项以及世界记忆名录10项。这些基于国际合作的一系列实践依托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成员国之间的互动和协作,相关项目和计划同样在许多成员国形成了辐射;尤其是文化遗产保护已然成为相关《公约》缔约国普遍关注的共同事项,并在几十年的发展中形成了国际社会共同使用和相互理解的话语系统,这便为“一带一路”建设倡议的话语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话语资源和对话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维系着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文化认同和持续感,在民众的传承和实践中世代相传,在当下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和社会功能。令人稍感遗憾的是,国内学界和政策制定者对文化遗产如何融入“民心相通”的话语建设尚未给予高度关注,在近期出版的研究报告中,既有“一带一路”的大数据分析,也有“五通”的指数统计,但在“民心相通”这个专题下没有找到任何有关勾连文化遗产与人文交流的信息;即便是列国志也几乎无涉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情况。以下,我们仅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合作为主线,通过相关的几个话题来讨论一带一路的话语体系建设问题。
首先,如何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观察一带一路国家在文化领域的合作关系?《愿景与行动》将一带一路的范围描述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畅通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习近平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的主旨演讲中表示,“一带一路”建设植根于丝绸之路的历史土壤,重点面向亚欧非大陆,同时向所有朋友开放。不论来自亚洲、欧洲,还是非洲、美洲,都是“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合作的伙伴。虽然未见特别明确的说法,但以笔者所见,近年研究“一带一路”建设倡议的宏观报告中,分别有63国、65国和80国等数种统计依据,这种数字上的变动恰恰说明“一带一路”是一个开放的概念,“一带一路”国家范围在逐步扩大,可能还会不断延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口头传统研究中心“‘一带一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课题组”依据国家发改委主办的“中国一带一路网”的“各国概况”栏目中所列入的一带一路沿线和周边国家,加上已经与中国签订合作协议的国家,再加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中所列与中国签署了合作协议的国家,那么包括中国在内的“一带一路”国家共计84个。根据教科文组织官网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ich.unesco.org)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在这84个国家中共有78个国家加入《非遗公约》;爱尔兰等16个国家虽已加入该公约但尚无非遗项目列入。因此,“一带一路”国家中有63个缔约国已有非遗项目入选公约名录,共计258项,具体入选的名录类别情况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20项,占85%;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0项,占12%;优秀保护实践名册的8项,俄罗斯、马尔代夫、南非、新加坡、新西兰及以色列等6个国家尚未加入《非遗公约》;然而,俄罗斯有2个项目在《公约》生效之前被教科文组织宣布为“人类和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后于2008年自动转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占3%。目前,全球已加入《非遗公约》的国家共174个,在教科文组织公布的429项非遗名录项目中,由“一带一路”国家独立申报或联合申报的项目数量占60.1%,比例明显高于全球各地区列入名录的平均水平。若包括非缔约国,全球共有113个国家有非遗项目入选公约名录,其中“一带一路”国家占55.8%。另外,在以国家计名入选公约名录超过10项的13个国家中,中国、韩国、克罗地亚、土耳其、蒙古、印度、越南和伊朗8个国家属于一带一路范围,也是高于全球平均水平。
课题组成员郭翠潇采用量化和数据可视化方法对来自“一带一路”国家的名录项目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分别从项目数量、类别、领域、国家分布、时间分布、联合申报等角度进行统计分析,反映了“一带一路”国家参与《非遗公约》实施的基本情况、特点以及合作关系。这样的统计分析或许还可以走得更远。
就目前的分析看,在一带一路国家中,尤其是在传统的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这些国家社会各界的重视,在抢救、保护、传承、弘扬、清单编制、申报等环节的工作中,这些国家的政府、民众和相关专业人员都秉持积极姿态,以不同的方式努力落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所倡导的原则和方法。较其他地区而言,传统丝绸之路沿线上一些国家,自然环境相近、地域上彼此相邻、文化上长期互动和交流、天然阻隔不多等原因,更容易形成民族学所定义的“经济文化类群”和“历史民族区”等区域性文化板块。若是结合这一区域的名录项目来看,把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与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的关联作为主要考量的维度,则该区域和次区域目前为外界所知晓的遗产项目,从诸多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大量鲜活的样例,昭示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民众的诗性智慧和惊人的创造力,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文化传统中以什么样的方式,成为维系和协调社会组织、传递知识和价值观、提供无可比拟的审美愉悦、建构人与自然的关系、发展人自身的综合能力的重要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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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公众号腾云2018-01-31 【本文责编:张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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