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是人际或代际之间通过口传心授传承的传统生活方式、艺术、知识和实践的总和。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化遗产保存、保护活动中,民俗(有时称为民俗生活)主要被划入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中国和美国都有丰富的传统文化,两国学者都对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深入的研究。
事实上,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中美之间就已有关于民俗学的学术交流,当时已有中国学者、学生到美国一些高校和研究机构留学或访问研究,也有许多著名的美国民俗学者来中国授课交流。两国民俗学界有一个共同愿望:搭建一个合作交流平台,促进研究成果的相互分享,同时为青年学者提供互访学习的机会。
在中美民俗学会开启对话后的数年里,中美民俗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者通过共同举办研讨会、讲座、互派青年学者、联合开展学术调研等方式开展交流。在交流过程中,大家遵循一种共同理念:尊重不同经验和研究视角,发展理解、友谊和协作。除了中国民俗学会、美国民俗学会之外,中国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少数民族研究所、美国范德堡大学、史密森尼协会都是这些交流活动的重要发起和参与者。
或许由于中美两国在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研究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从首届中美非物质文化遗产论坛开始,所有参与者都意识到这种交流将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机遇。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有着十分悠久的农耕社会历史。许多中国古村落至今还保留着许多延续了数个世纪的传统习俗、表演和实践,这是中国学者能够对其进行长达数十年研究的重要原因。此外,在中国有50多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不同的语言和文化传统,因此民族文化传统也是中国学术研究和政府制定政策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在中国,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一直蕴含着学术和政策两个层面的意义。
美国是一个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移民国家。在美国,只有土著美国人(印第安人)的文化才被认为是古老的,但连印第安人文化也常常被认为是从亚洲传入的。或许由于没有太多古老乡村及其多样的族群文化可供研究,美国学者多关注城市的族群传统文化和遗产,如对华裔美国人和意大利裔美国人的研究,对移居城市的乡村或农业人口的传统文化生存方式的研究等,这些研究多数是由大学的个体民俗学者所承担(尽管从19世纪70年代起,公共民俗学者在这个领域内已十分活跃),研究成果包括出版物、媒体记录、展览和节日等。美国政府虽然也曾鼓励建立研究机构对民歌、民间故事和其他民俗事项开展搜集、整理和保护工作,但相对于中国而言,美国政府对民间文化和传统社区保护的政策介入还远远不够。
那么,什么样的项目才有助于拓展我们的协作,使我们有能力表达这些或其他在中美民俗实践中的重要不同?我们是否可以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作为描述和对比两国民俗学者所处情景的一个参照?尽管美国到现在还没有加入这个公约,但美国民俗学者曾对公约起草做出过实际的贡献。中国是最早加入公约并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新学科的国家之一。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视角考察中美民俗和非物质文化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一些通用原理对各自学术研究的影响,尤其要分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影响——中国在对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制定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2010年秋,我们决定联合举办一系列研讨会来促进我们的合作,比较两国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政策。在中美两国相关机构基金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共举办了四次论坛,分别在中国广东省佛山市、湖北省武汉市和美国田纳西州纳什维尔市、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举行。参会学者提交论文或发言提纲,用中英文打印。发言时用本国语言,讨论环节由参会研究生提供辅助翻译。本集的文章就是从四次“中美非物质文化遗产论坛”论文中选编而来。
鉴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开展合作的基础,就有必要简单勾勒一下联合国教课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主要特点。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一个历史性协议,用来保护对人类具有普遍价值的历史遗址、文物和自然遗产。《世界遗产公约》所指的世界遗产,都是指有物质形态、结构和特点的,不包含非物质遗产。当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些成员国也表示了对诸如民间故事、歌谣、仪式、语言等非物质文化的关切,但他们的建议没有得到采纳。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一个保护传统文化与民间创作的建议案,但也只是强调对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搜集和建档工作,未能出台专门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的保护政策,所以这个建议案没有得到各国政府的积极响应。
2003年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始了一种新的尝试,即提供一种易于理解和便于操作的政策开展遗产保护。在一些成员国影响下,起草了一个全新的公约来拓展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把遗产保护范围从物质的、自然的对象拓展到如民俗、技艺、仪式、戏剧、舞蹈、故事讲述、语言和音乐等非物质领域。这个新的公约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与此前的民间创作保护是截然不同的。1989年的建议案主要关注于对哪些受到冲击的传统文化进行识别、建立清单、收集案例或者建立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常常用于档案馆或博物馆收藏。这种方法可以概括为旁观法,即鼓励探索、搜集、研究和分析。如上所述,这是一种与西方民俗学者在通常情况和美国学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的方法。旁观民俗研究关注民俗事项、物质、内容的保存,但很少尝试通过政府介入和私有企业参与等方式来履行对传统文化实践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对民间创作旁观研究改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计划的行动保护——创造条件、维持传承。在20世纪后期,日本、韩国和中国已有了通过政府参与社区管理来影响民俗生活的经验,如尝试通过命名或奖励民间杰出艺术大师鼓励对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可以这样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遗产从物质到非物质、从单纯档案记录向培育代际传承等的转变,标志了东方经验向西方的传播。
到2005年秋,已有23个国家批准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国是最早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国家之一。美国却不同,尽管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起草阶段,美国一些民俗学者也曾积极参与其中,但这个公约却没有在美国获得批准,相反,由于美国议会法的种种限制,美国政府削减了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2011年会费,此后美国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事务参与程度也大大降低了。
2006年6月,时任中国民俗学会会长刘魁立与美国民俗学会会长迈克尔·琼斯在美国俄勒冈州崴涞大学举办的“中国人日常礼仪实践会议”期间握手留念
公约是一种国际协议,对于缔约国而言,就要承担履约的责任。所以,随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方法就有了“牙齿”。作为对其作为重要国际文件的补充,该公约设置了许多独特的机构和程序安排——政府间委员会、选举程序以及有计划的激励机制,即鼓励社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际传承过程以确保其生命力。一般来说,按照公约的宗旨,要求学者和政策执行者通过三个步骤与社区、族群、民族、少数民族建立联系:首先要证明某种文化是代表性的和有价值的传统;接着确认这些传统的特征及其遭受冲击的程度;最后制定政策或设计激励机制来抵制冲击。
贯彻政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策,对中国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者而言,是十分重要的机遇和挑战。我们所组织的四场中美非物质文化遗产论坛,充分展示了中美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存在着广泛相关的历史性主题,它们首次把中美学者们吸引到了一起。但是,联想到中国学者对政府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积极响应,看到他们中多数在发言中十分关注维护民俗和民俗传承政策的效果,也就不足为奇了。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虽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许多原则性问题做了规定,但是许多具体、特殊的保护程序和政策却留给缔约国来确定。作为最早批准公约的国家之一,中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代际传承上,积累了不少经验,也有许多有待探讨的问题。一些文章就集中讨论了人们在执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中所面临的种种挑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否在获得政府褒奖的同时面临被孤立的风险?政府可否忽视传承人与他们所处社区的联系?什么是文化生态,如何存续?文化旅游和生产性保护能否在不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质特征的前提下提升它们的价值?这些或其他问题是否表达了根源于积极干预的核心观点?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政策等,对美国学者而言,不像中国学者那样是作为当下、迫切要解决的问题。继续延续西方民俗研究的旁观者定位,强调搜集、整理、建档、保存以及通过展览、节日和声像资料汇编等方式,对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从业者提供资料帮助等,是美国学者仍然主要沿用的研究方式。当然,也有人认为由于传统文化受到现代性的冲击,一些美国民俗学者已经注意到传统艺术和实践在城市的延续问题,正热衷于通过保护和传播提高社会对民俗和民间艺术的理解和尊重,以促使其持续存在。
尽管中美学者的论文所关注的领域有诸多不同,但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比较却是大家共同关心的话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权和法律权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虚拟现实与数字技术的运用,传统文化在处理族群冲突中的角色,社区关于自然灾难的故事讲述,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特性——本真性的意义,都是中美专家共同关心的研究问题。
这本论文集是中美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界学术交流的重要见证,是理解中美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者当下所处状况、愿望和特殊机遇的重要窗口。当然,它也是一扇正在打开的文化对话之门,有助于两国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者的平等对话,增进理解,开展协作,共同推动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不断发展。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丛书:
《文化对话:中美非物质文化遗产论坛》
宋俊华 [美]Bill•Ivey(艾伟) 黄永林 编
中山大学出版社 2017年11月
宋俊华,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传统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研究,出版了《中国古代戏剧服饰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等著作。
Bill•Ivey(艾伟),美国乡村音乐名人堂前馆长,范德堡大学克尔博艺术、事业与公共政策中心前主任,美国民俗学会前会长,发表多部民俗学论著。
黄永林,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俗学、文化产业等的研究,出版了《中西通俗小说比较研究》《郑振铎与民间文艺》《20世纪中国大众文学的现代转型及其品格》《中华神谋》等著作。
2010年至2012年,中国民俗学会、美国民俗学会、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范德堡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美国斯密森尼学会联合举办了四次中美非物质文化遗产论坛大会。本书即此四次会议论文的编选集结。主要是中美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者、民俗学者针对中美非物质文花遗产保护原理、政策、案例、模式等前沿问题研讨热点的汇集,是中美学者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最新成果,也是中美文化对话交流的最新体现,对深化中美民俗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界的学术交流,对中国文化、学术“走出去”具有重要的意义。
《亚民俗:中美民俗学者交流的故事》(第一辑)
张举文 宋俊华 编
中山大学出版社 2017年11月
张举文,美国葳涞大学东亚系主任、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兼职教授。
宋俊华,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传统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研究,出版了《中国古代戏剧服饰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等著作。
本书是近二十年来中美民俗学者交往交流方面的论述汇编,文章分为四组,以回顾、交流、拓展、创新为主题,主要介绍了双方学者研究民俗的特点,以及方法、成果和意义,尤其对以后民俗研究的发展和深入作了前瞻性的讨论。书稿采用中英文交叉混排。即便于中国学者,也方便国外学者阅读研究。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山大学出版社”2017-12-26 【本文责编:程浩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