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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江西省文化厅、江西省工信委、江西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江西省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以下简称“振兴计划”)印发。
《振兴计划》立足赣鄱优秀传统文化,发掘和运用传统工艺所包含的文化元素和工艺理念,丰富传统工艺的题材和产品种类,提升设计与制作水平,提高产品品质,培育赣鄱工匠和知名品牌。预计到2020年,江西省传统工艺传承和再创造能力、行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从业者收入以及对城乡就业的促进作用将得到明显提升。
根据《振兴计划》,今后江西省文化部门将进一步推动省内国家级非遗项目进入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并以省级非遗名录为基础,对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有发展前景、有助于带动就业的传统工艺项目建立江西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对列入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项目,江西省文化厅、江西省工信委、江西省财政厅等5部门予以重点支持。
为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振兴计划》指出,优秀中青年传承人申报传统工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时,可以适当降低其从业年限要求,鼓励技艺精湛、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传承人申报并进入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形成合理梯队。今后,江西省将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通过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和开展研究,设立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等。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帮助传统工艺传承人群提升学历水平。同时,江西省还将对具有独特历史意义的省级濒危传统工艺项目加快实施抢救性记录,落实保护与传承措施。
《振兴计划》指出,今后在传统工艺集中的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小镇、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图书馆、美术馆、古玩场所、文创产业园、精品旅游线路等,将设立传统工艺产品的展示展销场所,同时借助新兴媒体开设相关专栏;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规定的传统工艺项目以及特色文化产业传统工艺发展予以适当支持;鼓励传统工艺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设立传统工艺工作室或传习所,推荐符合条件的传统工艺展示、传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另外,传统工艺企业如符合现行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2017-11-13 第6版:综合新闻 【本文责编:孟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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