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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明]“差序格局”探源
  作者:阎明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7-09-28 | 点击数:18990
 

  三、“乡土社会”和“差序格局”的中国学术脉络

  费氏“乡土中国”和“差序格局”说的提出,既有其西方学术渊源,亦有其中国发展脉络。二者有交集——中国学术界对西方学说的引介和运用,亦有分别——这取决于中国学术界的现实关切和相关学理探讨。本节将费氏的“乡土中国”和“差序格局”说置于当时中国学术界的相关发展之中,涉及其思想及概念的形成、相关词语的翻译和转换等问题。

  要了解“乡土中国”和“差序格局”的中国学术脉络,须先考察一下“乡土社会”和“乡土中国”词语的来历及含义。因为尽管如费氏本人所言,其“folk China”借自雷氏的“folk society”,但“folk society”和“folk China”却是分别以“乡土社会”和“乡土中国”出现的,顺序如下:雷氏的论文“Folk Society”于1947年1月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发表;费氏以“杂话乡土社会”为题的系列专栏文章在《世纪评论》周刊上连载(1947年8月至1948年3月);这些文章经过些许修改、增删,集结成《乡土中国》一书于1948年4月出版;雷氏夫妇于1948年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在清华大学任访问学者,其间给燕京、清华两校师生做专题讲座;雷氏论文的两个中译本先后发表,标题都采用了“乡土社会”,分别为当时清华大学社会学系青年教师袁方和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学生张绪生所译(瑞斐德,1948;瑞德斐,1949)。若仅看费文及袁、张译文,很难明了“乡土”同“folk”的关联。这是因为,汉语里的“乡土”一般有两层含义:地方、区域;家乡、故土。“folk”的本意则是“普通的人们”、“民众”,做形容词时在现代汉语里一般译为“民”或“民间”等。在早期西方社会学、社会人类学及民俗学中使用的“folk”一词,无论是前述萨姆纳对于“民风”(folkways)的研究,还是美国社会学家杜波依斯(W. E. B. Du Bois)有关美国黑人民众(Black Folk)的论著(Du Bois,2007),抑或是民俗学中的民俗(folklore)和民歌、民谣(folk songs)等,基本上都是“民”。⑧再如,1936年,燕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吴文藻在编译布朗的一篇文章时,也将文中提到的雷氏的墨西哥“folk culture”研究译作“民俗文化”研究(拉德克里夫-布朗,1936)。然而,换一个角度看,西方社会人类学界以雷氏的研究成果为基础,提出“folk society”是一种孤立的、同质性高、内部关系紧密的小型社会;那里的人们在情感上依赖于土地,经济活动靠经验,对地域的认同感强(Kroeber,1948:281-282)。据此,将“folk society”译作“乡土社会”,虽非直译,却也适当。

  “乡土中国”一词何来?经研究认为,它很可能出自费氏与张之毅合著的Earthbound China 一书的英文标题。“Earthbound China”是费氏留英回国前其导师马林诺夫斯基(B. Malinowski)伦敦送别时为他拟定的研究题目。马氏还为他开列了中国农村调查提纲并寄往中国,但因战乱而未寄达。费氏及其同事们在云南期间开展了有关土地问题的调查,曾出版过调查报告《禄村农田》(费孝通,1943)、《易村手工业》(张子毅,⑨1943)及一本很简略的英文调查报告(Li et al.,1943)。费氏1943-44年访问美国期间,雷氏夫人、派克的女儿玛格丽特协助费氏将上述几份报告修改、扩充、译成英文,雷氏本人也提供了修改意见。该报告于1945年由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1947年8月,袁方发表了一篇关于此书的书评,即称此书为《乡土中国》(袁方,1947)。从“earthbound”一词的含义看,是“与土地紧密相连的”、“朝向土地的”、“受土地限制的”等,不仅反映了传统中国社会以农为本的基本状况,也点出了费氏当时的关切点——土地问题,从它也可以引申为“乡土”一词。那么,Earthbound China一书的中文标题“乡土中国”,用于费氏同时期的另一个作品,这是有可能的。多年以后,当此书的中译本于1990年出版时,便用了《云南三村》作标题。当然,“乡土中国”的提法究竟出自袁方还是费氏,依然存疑。但以“乡土中国”这个富有情感色彩的语词,来代表中国传统基层社会文化之特性,的确是具有费氏风格的一种“创造性转化”。

  如果说词语的翻译和转换为“表”的话,那么思想与概念的形成就涉及“里”的问题。从“乡土社会”和“差序格局”概念在近代中国的形成来看,有重要贡献的社会学家是潘光旦。潘光旦较早使用“乡土”一词,如他谈及儒家“本”的思想时,称“乡土是一人根本之地,一个人无论如何不长进,只要不忘本,总还有救”(潘光旦,2010/1930:220)。再如他为其西南联大社会学系同事、人口与劳工问题专家陈达的一部英文著作Emigrant Communities in South China所作的书评《南洋移民及其乡土的社会》(潘光旦,1947b/1940)。表面看来,这两处的“乡土”或“乡土的社会”不过指的是“出生地”或“家乡”,但当他提出儒家思想最基本的观念就是“本”的观念时,这“乡土”的分量便加重了,有了文化之根载体的含义。而且,潘光旦对传统儒家社会思想的研究,也为“差序格局”的提出奠定了基础,这包括两部分:一是他深入考证“伦”在中国社会文化中的含义,提出伦是“人的类别,与人根据此类别而彼此之间发生的关系”;且提出人之“格局”问题(潘光旦,2000c/1948:147、157)。二是他研究的“推或扩充”论,即在群己之间从修身、事亲、治人到治天下国家的修、齐、治、平的儒家道德理想(潘光旦,2010:89、136)。这两点成为了费氏“差序格局”说的组成部分。

  20世纪40年代初,西南联大社会学系教授李树青也曾阐述过中国社会的“乡土”问题,甚至提出了“差序格局”说的雏形。这反映在他于1941-1944年发表的数篇文章里(李树青,1947/1945)。李树青使用社会“型”的概念,如“本型”、“极型”、“笵型”、“铸型”等,这里的“型”相当于前述“典型”。他提出三个“主义”:“自我主义”、“家族主义”、“乡土主义”,用于分析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他认为,所谓的“自我主义”,即以自我为中心的“利己主义”。由于先秦思想家杨朱对此特别提倡,亦可称之为“杨朱主义”。他强调,“自我主义”不同于“个人主义”,后者基于对社会总体的承认,以“利他”为前提。“家族主义”即以自己的家族为重心,不论其他。而乡土主义指“本乡本土”,即以自己的邻里乡党为优先考虑。他特别说明,“乡土主义”相当于英文词“provincialism”,意为对地域的拘守。因此,这三者都是从“自我”出发,逐渐“向外推”,是一脉相承的。正像当时中国许多学者一样,李树青受美国早期传教士明恩溥(A. H. Smith)等人的影响,把自私自利视作中国人的一个基本特性,因此认定多数中国人的生活里有私无公。在解释中国人的这一行为特点时,他援引西方学者有关进化论、生物淘汰等观点,如由潘光旦翻译的、美国优生问题专家亨廷顿(E. Huntington)著作中的分析,认为是“荒年抢粮”的生存需要。同时,李树青也分析了中国社会的自身特点,如以农立国的环境及生产技术等因素的局限性,农民安土重迁、对土地的黏着性强等。他还将中国传统人生哲学的“人本主义”同基督教的“神本主义”作比较,认为前者因重人伦而形成“家庭主义”,后者则造就了“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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