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6世纪,北魏散文家杨衒之在他的名著《洛阳伽蓝记》中,记了一首当时的洛阳短谣:“白马甜榴,一实直牛。”白马是洛阳白马寺。北魏盛时,京城各佛寺遍种奇花异果,以白马寺塔前的石榴和葡萄为最出名。据记载,榴果大的“重七斤”,皇帝常常把这里的石榴赐给宫人,宫人又转赠亲戚,饷历多家。民间既盛赞了白马寺石榴的硕大,也暗示了这种石榴在宫廷贵人间的价值。“白马甜榴,一实直牛”,用现代口语译的话,即为“白马寺的甜石榴,一个果子大如牛”,或后一句译作“一颗果实值头牛”。
在民间,关于石榴的饮食习俗也有许多特色。人们对石榴这种水果本来就很以为怪,《事类合璧》里所引:“榴者,天下之奇树,九州之名果;十房同膜,千子如一。”因此,对吃石榴子也别有风味,甚至赞它可以“御饥疗渴,解酲止醉”。按《本草纲目》,石榴有甜、酸、苦三种。古人吃榴以甜榴为佳。据《酉阳杂俎》上说:“南诏石榴,子大皮薄,如藤纸,味绝于洛中石榴,甜者谓之天浆。”《本草衍义》说:“又有一种子白莹澈如水晶者,味亦甘,谓之水晶石榴。”《农桑通诀》中介绍了北方人吃石榴的一种习惯,说:“北人以榴子作汁,加蜜为饮浆,以代杯茗。”这应当说是用石榴做果子露代茶为饮料的古例。这部书中还介绍了储存鲜石榴的方法,“取其实有棱角者,用熟汤微泡,置之新瓷瓶中,久而不损”。《群芳谱》也介绍说:“选大者连枝摘下,安新瓦缸内,以纸十余重密封,盖之。”足见吃石榴之俗,在民间是很有点儿影响的。另外在《方舆胜览》中,又记载有用石榴花做酒的地方,也算得上地方特产了。
石榴在民间入药,甚至比做鲜果吃更为普及。据《广雅》和《别录》记载:甜榴可食,酸榴入药;甜的也不可多食,虽无毒,“损人肺”。其究竟有多少医学根据,不详。但关于石榴的民间偏方,却有许多,列举二三如下:
1、酸石榴皮,疗下痢、止漏精。(《别录》)酸石榴皮可合成断下药,石榴要老木所结,收藏陈久的为好。“微炙为末,以烧粟米饭为丸。梧桐子大,食前热水饮下,三十至五十丸,以知为度。如寒滑,加附子、赤石脂各一倍。”(《本草衍义》)
2、石榴东行根治蛲虫寸白。(《别录》)石榴根,“东南引者良”,切一升,水二升三合,煮取八合,去滓,少加米做成稀粥,空腹吃后,虫下。(《海上方》)
3、石榴根和壳可做染须发口齿的药。(《广雅》)
4、石榴花可止血。“其花百叶者”干后做末,吹到鼻中,止“心热吐血及衄血”(《广雅》)。又,用石灰一升,石榴花半斤,捣末敷刀斧伤破血处,可止。(《海上方》)
这里特别具有民俗特点的是:石榴根治虫,一定要伸向东方或东南方的才行,止血榴花非百叶者不可。这种民间偏方究竟包含多少科学性,不得而知,但它却在民间不胫而走。
民俗学对以上这些民间生产、种植、饮食、医药、口头传说、谣谚也都是要加以调查研究的。所有这些都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反映出了传承文化发展的面貌。从多子石榴的种种民俗类推开去,不难理解,当代民俗学的领域并不是狭窄的,而是涉及经济、社会、信仰、艺术等多方面传承事象的科学。
民间栽培石榴、饮食石榴的普及,自然导致民间作品常以石榴或石榴花为题。《采花歌》《孟姜女十二月花歌》都唱到了石榴花。在文人作家中,自晋以来,为石榴做赋、咏诗、填词的大有人在。晋代潘岳写的《安石榴赋》,赞其为“天下之奇树,九州之名果”。唐代元稹作《感石榴二十韵》借石榴的遭遇述怀:“何年安石国,万里贡榴花;迢递河源道,因依汉使槎;酸辛犯葱岭,憔悴涉龙沙。初到标珍木,多来比乱麻;深抛故园里,少种贵人家。……”此诗也从侧面展示了石榴引入中国后的历史风貌。
石榴传入中国后,又逐渐产生了有关石榴的民间传说和故事。像三国时《环榴台》的传说,就是古代较早的关联到石榴的传说:相传,东吴的孙权,十分宠爱潘夫人。夫人最喜欢到招宣之台去玩赏、饮酒。有一次她喝得烂醉,把食物呕吐在玉壶中。当侍女到台下倒壶时,拾得一只宝石指环,就把它挂在一棵石榴树枝上。因此,给这个台取名叫作“环榴台”。这件事被吴国的朝臣知道了,就有人出来给孙权提意见,说:“如今,吴蜀争雄,这‘还刘台’一语对我们不祥,却对刘备有利。”孙权一听,下令把台名改称“榴环台”。原故事见《拾遗记》。这个传说至少告诉我们三国时,石榴在宫廷苑囿中已经是珍贵的观赏花木。其后自魏晋,历经南北朝、隋、唐至宋,石榴作为奇树,一直遍植宫廷、寺院。前面所引北魏时洛阳白马寺的石榴就是一个例证。梁武帝女到合肥浮槎山出家时,在山上建了道林寺,亲手栽了石榴。唐代杨贵妃、代国公主等人也曾在宫苑中都广植石榴。经过上千年的种植,洛阳一带就成了我国石榴的著名产地。于是,在这里也随着就出现了不少关于石榴仙女的故事。
传说在天宝年间,洛东有个名叫崔元微的人,带领家人进山采药,过了一年才返回家园。这时宅中蒿莱满院,很是荒凉。崔某命家人歇息,独坐院中。这时,有四位自称姓杨、姓陶、姓李、姓石的美貌女子来求暂歇院中,说去探望封十八姨。过一会儿,自称封十八姨的妇人来到。她们相聚饮酒。姓石的女子叫阿措,与封十八姨发生口角,不欢而散。众女子又来求崔某保护,说封十八姨将加害于她们,让崔某做一面红幡,上画日月星,树在院东。果然,有一天,东风自洛南吹来,折枝飞沙,十分狂暴。这时,只见院中繁花不动,崔某才知道那些美女都是花精。石阿措,就是安石榴。后来众女子来赠崔某数斗鲜花,令他服下,得以长寿。直到元和年初,事过五六十年,崔某还像三十岁的人一样年轻。原故事见《酉阳杂俎》。
在中国的口头文学中,石阿措是最早见于记录的石榴女神。在希腊、罗马的古老故事中,花草树木都是女神,但关于石榴的故事却还没见到,足见石榴在我国民间口头文学中的精灵形象还是很珍贵的。石榴这种奇树,到了南宋时也有口头传说,甚至被载入史册。绍兴年间有一个传说:汉阳地方有一名孝妇,被诬为杀死婆母的凶手,她提不出证据来辩明自己无辜,于是被定成死罪。行刑前,孝妇把发髻上戴的石榴花枝交付给行刑人,让他插到石缝里。她说:“如果石榴枝在石缝中生长了,就证明我是冤枉的。”孝妇屈死后,行刑人按她的话,把石榴枝插入石缝。石榴枝果然生长起来,秀茂成荫,年年开花结果。原记录见《宋史·五行志》。这是继晋代《东海孝妇》之后,元代《窦娥冤》故事之前的一个孝妇冤的好故事,石榴枝以它的奇异魔力构成了故事的精华所在。
从多子的石榴中,引出了这样一些歌谣、故事,使我们看到民间文学在民俗学领域中占有多么重要的位置。目前,民俗学界有把民间文学从民俗学中单独分离出去的主张,但是,从民间文学的构思、艺术形象、流传来看,民俗的特点又是十分鲜明的。因此,即使把民间文学完全放到文学领域中,恐怕也应当是具有民俗学价值的文学特殊门类。民间口头文学是离不开它的民俗母胎的。民俗学本身就像多子的石榴一样,把人类社会的民俗事象,进行了科学的分类,形成了“十房同膜”的体系,构成了“千子如一”的民俗性格。
原文定稿于1981年6月,1983年初收入《民俗学丛话》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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