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作共赢:民俗与思想政治教育的互惠路径
1. 民俗之于思想政治教育
就存在形态而言,“民俗具有两种存在形态:文化的和生活的。也就是民俗文化和民俗生活。”[3](P13)民俗文化是人的活动的结果,民俗生活是人的活动的过程,二者都应该也都能够参与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文化形态的民俗表现为“过去时”的民俗事象,对于民俗主体来说,它是一种客观存在。民俗文化产生于过去,可能随历史流传至今,也可能只是历史上传承,现实中已经消失。民俗文化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丰富传统资源,思想政治教育可采用三种方式加以吸收、利用。一是直接把民俗文化纳入思想政治教育的框架当中。大多数民俗文化具有向善向美的精神内核,可以作为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利用民俗文化营造思想政治教育的活动空间。如借助各类民俗博物馆、民俗文化村等,进行以勤劳勇敢、艰苦朴素、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忧国忧民等为主题的优良传统教育。三是选取某些民俗文化如各种陋俗陋习等,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反面教材。
面对良莠不齐的民俗文化,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扬弃原则,对民俗文化加以批判继承。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批判继承要避免机械的二分法。已有事实证明,我们容易对复杂的民俗文化进行简单粗暴、一刀切式的好坏之分,然后近乎偏执地弘扬精华、摈弃糟粕。如民间信仰曾被视为糟粕的典型而不断地加以污名化,民间文学则被塑造成了精华的典型并被过度拔高。民俗文化的复合性决定了任何民俗文化都不止一面,即使如民间信仰,其迷信思想确是糟粕,但其惩恶扬善的精神却又属于精华的范畴,特别是在传承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工艺、民间舞蹈、民间音乐等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民间信仰的重要作用更是不可否认。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对民俗文化的批判继承,要因时、因地、因人、因事而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辩证地加以吸收利用。
生活形态的民俗表现为“现在时”的民俗事件,对于民俗主体来说,它是一种实践活动。与民俗文化相同的是,民俗生活也具有一定的历史基础;与民俗文化不同的是,民俗生活必须传承至今,它是活在当下的传统。相对于民俗文化,民俗生活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更为重要的路径选择。
⑴ 民俗生活可以深化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回归生活世界”成了教育学界的热点话题,思想政治教育为了解决自身的实效性不足问题,也自觉加入了“回归”的潮流。对于为什么回归生活世界,思想政治教育学者已经达成了共识,但对于回归何种意义上的生活世界,一直存在众多分歧,至于回归的方式更是五花八门。尽管如此,思想政治教育学者还是表达了一个重要的学术诉求,即尊重教育对象、反对科学主义。而这也是民俗生活的当代诉求。从本质上来看,民俗生活具有前科学性或者说非科学性,它重在个体的体验而不是异化,尊重人是民俗生活的核心理念。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来说,民俗生活也是一个可以回归的生活世界,通过探讨民俗生活的人本思想,能够深化思想政治教育自身的研究。
⑵ 民俗生活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现实基础。思想政治教育的所有对象,不论是工人、农民、商人,还是知识分子、学生、军人、干部等,从民俗的视角来看,他们都是践行着一定民俗生活的“民”,民俗生活是他们的存在方式。对“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考虑他们的现实生活,涂尔干曾以道德为例论述了现实生活对德育的重要性,他说:“每个民族的道德准则都是受他们的生活条件决定的。倘若我们把另一种道德反复灌输给他们,不管这种道德高尚到什么地步,这个民族都会土崩瓦解,所有个人也会痛苦地感受到这种混乱的状况。”[4](P195)民俗生活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当然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基础。
⑶ 民俗生活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方法借鉴。自从列宁对灌输进行系统论述以后,灌输理论就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理论和原则,一度上升到哲学意义上的方法论层次。但在教育实践中,灌输理论最终还是沦落为一种具体的教育方法。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这种教育方法的强制执行,才导致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当下危机。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灌输方法不同,民俗生活重在养成之法,经由接触、了解、评判、选择、吸收、内化、外显等复杂过程而达到约定俗成。民俗生活的养成是一个潜移默化的隐性教育过程,通过习以为常的方式,在不知不觉中把个体塑造成符合民俗要求的“民”。养成之法可以弥补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上的缺陷,丰富和完善方法体系,进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无论是文化形态还是生活形态,民俗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而言还具有“将来时”意义。以历史的眼光来看,思想政治教育的终极目标或者说理想状态,就是把教育内容转变为民俗文化和民俗生活,即所谓的“化民成俗”;而思想政治教育不过是实现终极目标、达到理想状态的手段,即所谓的“其必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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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孟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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