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农民的文化主体性来自文化传统,通过代代相传的生命活动,落实到具体的、当下的社会生活之中。其集中的表现是普通民众的情感结构和世道人心,其中的道义感和正义感具有一种自发的力量,在适当的时候可以转化为历史性、实践性和革命性的社会力量。而行动者的文化主体性在行动过程中自然而然就确立起来。在农村,农民便是行动者。
事实上,国家改造农村文艺需要知识分子的参与,并最终落在实践层面,要“重建日常生活的意义”,则传统的文化观念必定裹挟其中。因此,上述四个方面是相互交织、四维一体、无法分离的。
但是当前学术界对于农民文化主体性的讨论主要还有两个方面的不足:第一,分布较散,并未见专门性、系统性的学术论述,尤其是学者们大多仍在讨论农民文化主体性议题所能调动的理论和历史资源,但并未就农民文化主体性的生成机制进行深入探讨;第二,现在的讨论更多是在文学领域,尤其是“十七年”文学,其研究对象主要是文学作品和美术、戏曲等艺术作品的文本,其方法主要是文本分析,但是对于农民文化活动这样一个实践性很强的课题缺乏实证研究,尤其是历时性的民族志研究,终究是一个遗憾。
2006年以来,我一直在关中地区从事民间戏曲,尤其是皮影戏的民族志调查。历时9年,实地作业三百余天。其中2006年至2012年,主要驻点跟踪华县皮影戏,2012年之后扩展到户县、临潼、岐山、周至等县区的皮影戏。访谈对象包括演出艺人、雕刻艺人、产业经营者、政府官员、文化人士、普通村民等,其中普通艺人访谈过四十多位,普通农民五十多位;重点的20位艺人访谈3次以上,核心的5位艺人访谈20次以上;重点农民(主要是集体化时期的生产队、大队干部)访谈5次以上。在调研过程中,我意识到历史档案可以与农民的口述相互质疑和作证,因此前后花了2个月的时间,在陕西省档案馆、陕西省图书馆、陕西省群众艺术馆、西安市档案馆、西安市群众艺术馆、渭南市档案馆、华县档案馆系统翻阅档案,共得档案三千余页。
获取大量一手资料,我发现20世纪50年代以及农民文化主体性的生成是绕不过去的重要历史阶段和研究命题。首先,50年代是关中皮影戏沉寂了一百五十年之后(自清朝白莲教起义被镇压以来)再度繁荣的起点;其次,50年代农民的文化不再是民间自生自灭的文化,而是作为群众文化活动登上历史的舞台,农村文化实践与社会主义文艺之间发生了极为复杂的互动关系。因此,分析50年代对于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文化有着重大意义。
二、农民文化主体性的生成机制
(一)组织
1949年新中国成立,对农民艺人意味着什么?张炼红认为“戏里戏外见惯了兴亡成败、世道变迁,他们相信哪个时代都少不了看戏听曲找乐的……心说这天底下唱戏卖艺的还不是照样凭本事吃饭?”如何将他们扎根于农村的大众文化实践与社会主义文艺结合起来,是当时的迫切任务。
对专业剧团的登记管理,即组织化,是20世纪50年代初的戏改策略。所谓登记,是由文化主管部门给民间职业剧团——全靠演出收入维持生活的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艺术表演团体或此类零散的职业艺人——颁发剧团登记证、艺人登记证和旅行演出证。需要解释的是,并不是仅给专业性高的班社颁发“三证”,所有城市和农村的戏班均要登记,只有符合民间职业剧团的标准者才予发证;若不符合,则意味着今后不得随意旅行演出。因此,登记管理工作在随后的两年里,触及了每一个看戏和演戏的农民,以及他们的文化行为和情感观念。
民间职业剧团的登记工作异常复杂,仅我所见的档案文件就有:1956年12月29日《陕西省民间职业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表演团体及艺人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其中规定1957年7月底之前结束登记工作;1957年12月16日文化部《通知对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艺术团体和艺人迅速进行登记工作并将这项工作的总结报部》,将时间推迟到1958年第一季度;1958年2月27日陕西省文化局《催报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团体和艺人登记工作推迟至本年第二季度进行》;1958年4月22日陕西省文化局发出《关于对民间职业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艺术表演团体、班、社及艺人进行登记和加强领导的指示》;1958年5月9日以(1958)文艺字第464号通知,要求各地于7月底以前基本结束;1958年8月29日陕西省文化局《催报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艺术表演团体及艺人的登记情况》……至1958年10月,各地的登记工作基本结束。
因此,在登记管理过程中,出现两种迥然不同的农民表达的声音。一种是艺人们主动表达登记的愿望,经历了土改等政治运动,或者觉悟提高,或者仅仅因为小心谨慎,他们希望在新政府的庇护下更好的生存,获得补助。另一些艺人则表达出极大的排斥,甚至殊死抵抗。比如在大戏登记过程中,浙江、甘肃、山西、河北等地均有艺人企图自杀或自杀未遂。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基层工作者工作方式粗暴,把登记工作看成了剧团整顿改造的全部内容,在艺人中间造成一定的恐慌;二是艺人结束私营卖戏的状况,意味着演出的场次、剧目、收入等都要接受管理,艺人担心经济收益受到损失,约从近100元/晚降到25—30元/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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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开放时代》2016年第5期 【本文责编:赵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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