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UNESCO ‖ 今天,我们庆祝首个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日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成功举办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开班  
   研究论文
   专著题录
   田野报告
   访谈·笔谈·座谈
   学者评介
   书评文萃
   译著译文
   民俗影像
   平行学科
   民俗学刊物
《民俗研究》
《民族艺术》
《民间文化论坛》
《民族文学研究》
《文化遗产》
《中国民俗文摘》
《中原文化研究》
《艺术与民俗》
《遗产》
   民俗学论文要目索引
   研究综述

研究论文

首页民俗学文库研究论文

[马翀炜]村寨主义的实证及意义:哈尼族的个案研究
  作者:马翀炜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6-05-15 | 点击数:10321
 

  2011年,5组的43户270人突然提出要修建自己的磨秋场、磨秋房和秋千。这也就意味着他们要从大寨中分出去建立一个新的寨子。相关部门选定大寨的5组作为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的试点之后,5组的传统民居开始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改造,除了民居得到改善之外,道路等基础设施也得到了改善。5组作为展示传统文化的村寨,如果没有磨秋场、磨秋房和秋千这些最具象征意义的文化符号,那么,被外界所想象的传统哈尼族村寨的空间形象就是不完整的。为了使村寨中的民族文化显得更加浓郁,政府部门还拿出钱来让村民们搭建秋千,进行祭祀表演等。在政府部门看来,5组就是一个村民小组,是可以和其他村组分开的。但大寨中的其他村民不这么认为。按他们的理解,政府对村寨的改造应该是整个村的,所有的改造及由此带来的好处应该是利益均沾的。

  5组的分寨行为没有得到其他组的村民的同意,也没有得到村寨宗教领袖大摩批和大咪古的同意。按照传统规矩,分寨子,或者说另外新建寨子是要请大咪古来主持新寨子的磨秋场选址,并主持各种仪式的。比如要由咪古从老磨秋房的神龛上抽出3根篾条来编到新磨秋房的新神龛上。这既表明分寨子是合法的,同时也表明新寨子与老寨子曾经的紧密关系。由于大寨的大咪古不答应主持这个仪式,原本归大咪古领导的5组的小咪古就自行主持了一系列的分寨仪式。而这些仪式在大寨的其他村民眼中则是不合法的。

  与5组有较近血亲关系的3组和4组的村民开始把之后村寨中出现的几个村民非正常死亡的原因归结到5组分寨子的事情上。村民说找出这个原因的是尼玛。尼玛往往是大病一场之后突然“通灵”的妇女。她们平时也可能给村民看看病、弄点草药什么的,但她们更重要的社会功能则是可以为村民找出生活中的麻烦所在。村民们一般在遇到不顺的事情的时候往往会带上一些米和一个鸡蛋去很远的村寨咨询尼玛。村民们大都认为尼玛异于常人的能力就表现在可以通过做法事知道一般人不可能知道的事情。

  2013年春天的栽秧季节,村里又发生了一起一个年轻人触电死亡的事件。这个事件成了全福庄大寨村民捣毁5组磨秋场的导火线。每家一人,大约两百多人一起跑到5组的磨秋场,“噼里啪啦”地把磨秋房敲垮了,秋千架也被砍了。5组的村民人数少,他们没敢阻止这件事。此后,5组的人再也没有把磨秋房、秋千架重新建起来。虽然5组的人很生气,但他们无可奈何,也没有去找政府相关部门,他们认为政府也管不了。从此,5组与大寨其他人的关系陷入了僵局。尽管5组的人是从大寨分出去的,大家的亲戚关系还很近,但现在的各种关系却弄得很僵。

  村寨神圣空间建立之后,如果不是必须,迁寨子或分寨子都不能轻易为之。即使是不得不分寨子了,这个过程也必须按照维护村寨整体利益的原则出发,各种分寨子和新建寨子的仪式必须严格举行,否则就极有可能发生矛盾冲突。

  (二)村寨边界的仪式呈现

  在日常生活中,村寨的物理边界是有形的,社会文化边界是无形的。要使无形的社会文化边界不断得到凸显,相关的仪式就是必需的。仪式正如显影剂一般,可以使村寨的文化边界在生活中呈现。村寨空间确立之后,并不意味着村寨内部与外部交往关系的中断。只是,人们进入村寨和走出村寨都必须按照一定的合乎社会要求的规范来进行。

  女性嫁到男方家就自然成为男方家寨子中的成员。女性的进入不会改变原有村寨的家族结构。那些家中只有女孩的人家也可能招婿。上门的男子只需参与村内的村寨性祭祀活动,如参加“苦扎扎”和“昂玛突”等就可以算作是该村的村民了。但上门女婿依然保持原本的姓氏,保留自己家的父子连名,其子女也都跟着他本人的父子连名顺序取名,都不算是女方家的人。他们一般都会建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屋。上门女婿日常生活中既可以居住在岳父岳母的房屋里,也可以居住在自己的房屋里。但是,上门女婿家的所有祭祀仪式都要在自己的房屋里举行。此外,上门女婿只是照顾岳父岳母的日常生活,而在祭祀仪式、葬礼等场合,本应由岳父母的儿子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只能由侄子们履行。

  一些非哈尼族的人(包括非哈尼族的女婿)也可能进入村寨成为村民。要想成为哈尼族的村民或曰为村寨的神圣空间所接纳,就必须举行“普多多”或者“帕多多”仪式。“普”是村寨的意思,“帕”是家族的意思,“多多”则是攀附的意思。“普多多”就是攀附村寨或加入村寨的意思。“帕多多”则是攀附家族或加入家族的意思。

  这里以景洪市嘎洒镇曼典村委会干借村的“普多多”和“帕多多”仪式为例说明人们要如何才能算作是乡民社会中合法的村民。该村现有146户、623人。其中外来者有17户。虽然这些外来者可以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合法地移民到该村生活,但是按照哈尼族的习俗,如果没有举行“普多多”或“帕多多”,他们依然是外人,村寨性的节庆活动是不能参加的。人死后也是绝不允许葬入村寨的公共墓地的。此外,如果他们不能按照村寨的习俗举行仪式加入村寨,那么,村民很有可能将村内出现各种问题的原因归结到他们,也就是未经村寨同意的“闯入的外来人”身上。

  20世纪50年代之前,干借村一带的哈尼族实行刀耕火种的生计方式。人们以家庭为单位在村寨公有的土地上生产。砍倒树木烧地之后,村寨会根据每家人口的多少来划出份地,各家在自己的份地上生产。虽然地广人稀,但土地资源毕竟是有限的,因此,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外来者加入该村的。由此也对加入者有“干净”的要求,所谓“干净”是指没有生理缺陷、没有恶疾等等。由于接纳新来者的村民事实上要担保新来者不会给村寨带来不好的东西,因此一般也只有那些男性成员特别少的家族才会以“帕多多”的形式增加新成员。相较而言,以“普多多”仪式加入村寨的情况要多得多。

  攀附村寨的“普多多”和攀附家族的“帕多多”仪式有许多的相似性。首先,都要求加入村寨者是“干净”的;第二,举行仪式时,村寨宗教头人最玛、村内各家族代表及一些老人参加;第三,举行仪式的日子往往都不选属龙日或属蛇日这两个不好的日子,也不选属虎日或属狗日这两个好日子,因为不好的日子会给村寨和新加入者带来不利,而好日子则有可能使新加入者在今后有非常好的运气,而这有可能会压住原来的村民;第四,加入的人必须按哈尼族的父子连名制的方式取名字。“普多多”和“帕多多”的不同则在于,首先,举行“普多多”仪式的地点是在提出加入村寨的新来者的家中,举行“帕多多”仪式的地点是在被攀附的老村民的家中。其次,攀附家族的“帕多多”仪式中,由家族的老人给新来者取名;攀附村寨的“普多多”仪式中,由最玛给新来者取名。“帕多多”中的取名是从所攀附的家族名字开始取,而“普多多”的取名则从“尊唐盘”开始。取名的方式与举行仪式的日子相关。如属狗日举行的话,其家谱为“尊唐盘—唐盘科—科×”(狗在哈尼阿卡语中的读音为“科”);属鸡日举行的话,其家谱为“尊唐盘—唐盘哈—哈×”(鸡在哈尼阿卡语中的读音为“哈”)。哈尼族的父子连名一般都是从“松密窝”开始的。最早的十四代是“松密窝—窝腿累—腿累宗—宗明耶—明耶恰—恰提息—提息利—利普边—普边乌—乌牛雅—牛雅错—错磨威—磨威尊—尊唐盘”。“尊唐盘”之后就不再是单传,即开始分支。新来者的始祖只能从“尊唐盘”算起。尽管新来者被接受了,但在父子连名上他们还是会被老村民区别出来的。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陈艳】

上一条: ·[刘巧莉 王剑]负土筑墓
下一条: ·[朱以青]传统技艺的生产保护与生活传承
   相关链接
·[于敏]秩序建构与性别凝视:哈尼族“遮天大树”神话探赜·[杨蕊朵]墨江县哈尼族碧约支系牛皮大鼓舞叙事内容研究
·张多:《神话观的民俗实践——稻作哈尼人神话世界的民族志》·[孟令法] “不在场的在场”:图像叙事及其对空间神圣性的确定
·[张多]一个仪式的两次节庆:哈尼族“阿倮欧滨”祭祀的节庆再造·白永芳:我的民俗学之路
·刘镜净:《口头传统文类的界定:以云南元江哈尼族哈巴为个案》·[张多]社区参与、社区缺位还是社区主义?
·[罗丹 马翀炜]哈尼族迁徙史的灾害叙事研究·[张多]阿迷车:一种哈尼族“民歌”的日常生活实践
·[马翀炜]遭遇石头:民俗旅游村的纯然物、使用物与消费符号·[王亚军]哈尼族白宏人棺木画的文化内涵探微
·哈尼族:联系中国与老越泰缅四国的纽带·[徐义强]哈尼族宗教艺术遗产《斯批黑遮》的疾病认知体系探究
·[张多]让你的身体熟悉这片土地·[张多]口承神话的叙述体系、叙事指向和传承场域
·[于敏]论哈尼族民间故事中的生态意识·[孟丹丹]从《窝果策尼果》看哈尼族的生态观
·[王清华]哈尼族的迁徙与社会发展·[杨多立]西双版纳哈尼族的生态文明系统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