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而言,欧洲和中国还是处在领先的状态,而且我们城市的历史也比较悠久。这使得城市获得了更多的经验和长久的传统,并发展出了有助于辨别城市发展过程中所遭遇的机会与威胁的特定知识文化。但是今天,这些城市又不得不面对许多严峻的问题,比如关于城市经济与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有关交通、能源和气候等问题的生态观念,关于融合与公平生活机会或关于城市增长和收缩,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将取决于城市的社会文化“实力”(substance),而不是专家或政治。城市的未来,将主要依赖于城市中的实践者(actor)和城市自身确立的文化,依赖于社会空间和环境,依赖于文化和人的因素。
如果我们结合欧洲城市现代化的历史、从历史溯源的角度来看,这一点就会变得更加清晰。历史上的大城市都是由于人员、货物和思想的移入发展起来的,它们是运动和遭遇的结果,因而也是“他者的”“陌生的”地方。由于存在于其间和即将发生于其间的一切都富含变化,因此,它的差异与融合为城市创造了充满活力的潜能,也即文化的异质性(cultural heterogeneity)。
确切地说,这种社会文化矛盾能够产生“创造性的”(creative)、“认同的”(identitary)力量,并因此促成“身处(in)城市的社会认同”和“作为(as)城市(人)的地方认同”。它能够创造一种特定的有关实践、风格和礼仪的地方知识,也能够塑造一种特有的“城市精神”(urban ethos),即有关当地生活方式的共同价值观与富于自豪感的想象。这种当地的生活方式,例如柏林或北京方式,构成了市民文化的基础,它们是日常实践,是社会行为与象征观念的轨范。
与精英群体相对较小、社会环境相对独立的19世纪的城市相比,如今的城市更为巨大,更具有异质特性,甚至可以说已变成庞然大物。在过去的许多年间,它们发展出了大量新的空间结构和文化型态,而这些新进程也为市民文化的产生提供了新的土壤。下面我将对这方面的四种主要趋势进行介绍:
第一种趋势告诉我们,今天的城市景观正在以一种崭新而显著的方式被“文化化”。建筑与城市设计、博物馆与美术馆、城市公园与城市中的人造海滩,以及音乐会和街头咖啡馆,等等,持续不断地塑造了城市外观与对城市的利用。这是一种朝向开放的、多样形态的城市“冒险社会”的文化转向,它是由旅游者与当地人、城市场景与商人一道创造出来的,所引起的结果就是城市空间与风格日益增强的审美化、绅士化(gentrification)和商业化。这样,城市或“我的城市”,就既是一个具有历史文化内涵的象征性标志,又是一个排他性的居住与消费场所。
第二种趋势是,城市居民在确认自己社会认同之时越来越多地参照城市文化的“形象与象征”。当地人、移民和旅游者,都把城市空间当成表演的屏幕和舞台,并因不同的背景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这些背景,既有一般社会化的情境又有特定民族性的情境,既有同代人的平台又有亚文化的平台,等等。借助印有诸如“我热爱北京”或“做柏林人”一类话语的体恤衫,他们是要表达自己的地方认同,也是要以城市为基本支持来“提升”自己的个人认同。对他们而言,他们的城市作为时髦的城市,也是“身份(或认同)的实验室”(identity-labs)。
第三种发展趋势是新的城市“共同体化”(communification)状况获得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这种状况,包括各种有组织的运动,也包括城市居民基于共同兴趣而在公共空间临时的聚会,人们通过这些新旧不同形式的共同体来展示自己的公共表达与表现。与以往的地方俱乐部、社交会、教堂等终身会员制团体这些传统组织不同,目前处于显著地位的往往是非正式的、流动性的组织形式,例如政策与教育举措、特别行动队与信息网络、有关城市与社会发展的圆桌会议、移民委员会与非政府组织,等等。通过广泛使用博客、论坛和社交网络等互联网技术手段,这些新的形式,在组织共同体的同时,也制造了城市空间,并把它们转变成了通常是以新的文化形态与模式组织起来的地方市民文化的重要媒介。
第四种趋势是城市中新的干预主义或参与性活动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发展。公共姿态需要有关于多种形式的“公共空间”的声明和干预,例如,在柏林、巴黎或维也纳,“圆桌”与“人链”(human chains)、艺术表演与快闪党(flash mobs)、街头游行与“市民人潮”(civil crowds),等等,都在鲜活地展示和表达着干预主义文化。这些活动通常表现为聚会的形式,看起来是无害的,但它们也可能获得动态的发展,发挥一种消解性的作用,因为它们没有真正的中心和级序,却又经常能够干涉地方事务。
以上这四种倾向,或多或少可以描述今天那些更为优越的国家中的城市。但我相信,它也可以描绘明天世界各地城市文化的特征,因为城市的社会空间景观将会被这种“城市的文化转向”重新设置为新的方式,而全世界城市移民和大众的愿望都集中在关于被电影和媒体所宣扬的城市生活方式的想象当中。
所以,很大一部分城市生活空间似乎真正变成了相关事业与活动的“市民空间”,它以当地文化和城市传统为基础,并且创造了新的城市生活环境,包括街区和住宅区、街道委员会和社群项目组、多样化但又植根于草根型式的地方行动主义者的景观。这是真正的“市民意识”中的城市遗产,有着三种形态:作为不同社会经验的“再现空间”(representation-space),作为不同文化生活方式的“干预空间”(intervention-space),以及作为不同政治利益的“协商空间”(bargaining-space)。而在这个意义上,按照居民的文化习惯,“市民”(civic)往往将转变为“公民”(civil),成为本土参与和实践的一种政治方式。以上是我对于“城市”相关问题现状的一些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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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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