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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2016年“东亚文化之都”评审程序
中国2016年“东亚文化之都”评审采取地方人民政府主动申报的办法,经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文化部,经由文化部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
一、申报。根据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向我部推荐本省(区、市)的一个申报城市,由申报城市填写申报书经省级政府同意后报文化部办公厅,提出参与评审申请。
二、初审。文化部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城市申报材料、实施方案等进行初审,并从多个申报城市中评选出3个候选城市参加终审。
三、终审。评审委员会由文化部相关司局领导、评审专家组成,由3个候选城市政府代表出席,内容包括:
(一)听取候选城市代表陈述;
(二)评审专家提问,由候选城市代表答辩;
(三)专家委员会按评审标准现场打分,按照分数进行量化评审;
(四) 得分最高城市将当选2016年“东亚文化之都”。参加终审的另外2个城市作为2017年“东亚文化之都”候选城市,自动进入2017年“东亚文化之都”评选的终审环节。对2017年候选城市,我部将引入督导机制,对候选城市参加2017年文化之都终审工作及相关工作规划进行持续观察、评估、督导。
五、时间表
(一)申报书需在2015年8月27日前递交。
(二)初审材料审核于收到材料后的下一周内进行。
(三)终审工作拟于9月中下旬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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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5年07月28日 17:19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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