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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妨分两个层面来理解施耐德的《美国亲属制度》:在第一个层面上,施耐德描述了一种“地方性知识”,在美国文化中,亲属制度被人们理解为一种基于生物事实(性交、生育)的关系,因而比起其他关系(如工作关系)来,亲属制度具有更多的自然属性;在第二个层面上,施耐德则深刻剖析了表面上作为一种生物关系的亲属制度是如何被象征地建构出来的(“自然秩序”也是一种文化逻辑)。也就是说,美国文化倾向于将亲属制度表述为一种生物谱系关系,从而便于将其与某种文化意涵(“一种持久的、弥漫的凝聚力”)相连接。但实际上,亲属制度并不建立于生物学之上,生物学只是亲属制度采用的一个比喻。为了说明这一点,施耐德将亲属制度与“心”作了一次很好的比较:“心”最基本的意义是指“心脏”,但我们说“心痛”或“心碎”的时候,并不真实表示我们心脏本身的活动或者状态,而只是借它作一个比喻。亲属制度也是如此,“性行为”的投入、热情、信任、合为一体,兄弟姐妹“本是同根生”、“血管中留着相同的血”,这些自然事实都是凝聚性的亲属制度所能借用的再好不过的比喻了。通过这些亲属制度的象征符号及其意义,人们构建着一个更大的文化象征体系。如果说再生产的生物事实是人口延续的前提,那么弥漫的、持续的凝聚力就是社会文化延续的社会和生物心理前提。
如果说施耐德在《美国亲属制度》一书中通过研究美国本土文化对亲属制度和生物学的关系作了一次反思的话(亲属制度不是关于生物学的一种理论,相反,生物学是用于建构亲属制度理论的),那么这种反思实际上是为他以后向人类学的亲属制度研究开炮准备了充足的弹药。施耐德认为之前的研究者如摩尔根(Morgan)、麦克伦南(Mclennan)、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里弗斯(Rivers)等都将亲属制度建立于真实的或是假想的生物事实之上,他自己也注意到亲属制度与生物事实的联系,但正如上面所说的,他更强调的是生物事实的象征意义。施耐德指责以前的人类学家用西方中心的“生物再生产”的观念(这种观念来自西方文化本身)研究非西方社会的亲属制度,从而制造出“亲属制度”的分析概念。但实际上,“亲属制度”和人类学的其他一些概念如“图腾主义”、“母权制”、“母系社会”一样,都不是真正的主题(a non-subject),它们只是存在于人类学家的头脑里,而不存在于任何他们研究的文化中。人类学家深入“异文化”研究时,带去的其实还是他们自己文化中的东西,而并没有采取当地人的视角,真正研究当地的社会文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施耐德解构了“亲属制度”这个原本重要的研究主题。
(本文原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年7月2日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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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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