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目的: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文化基因,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丰富表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众,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主体。摄影作为形象化的记录手段、视觉思维的激情表达形式和快捷直观的传播方式,能够捕捉到民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互动的精彩瞬间,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和宣传发挥重要作用。
为促进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珍视和保护,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华民族精神文化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承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特主办“非遗传承,人人参与——2014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活动”,面向全社会征稿。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承办单位: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协办单位: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摄影家》杂志社
中国摄影家网
截稿时间:2015年3月15日
征集范围:
1.征稿对象
(1)全国摄影工作者及广大摄影爱好者;
(2)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业人员;
(3)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体民众。
2.征稿内容
(1)国家、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目前未收入名录但内容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作品,也可投稿。
(2)传统节日、“文化遗产日”等期间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请参阅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www.ihchina.cn)相关专题。
作品具体要求:
1.投稿方式:本次征稿只接受电子作品,投稿作者登录中国摄影家网(www.chinaphoto.cc)在“非遗传承,人人参与——2014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活动”专题网页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举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人非公开信息。在线提交的作品为jpg文件格式,文件量小于500K,长边介于600~1000像素之间,提交成功后,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基本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作品展示页中。
2.提倡和鼓励投稿者用真实性影像参展,只允许做反差、色彩、锐化、降噪、白平衡、明暗渐变、彩色转黑白、修去少量显著感光元件灰尘花点方面的调整,不允许做任何改变拍摄主体客观事实的添减。
3.入围作品由举办方通知作者提供含拍摄信息(EXIF)的原始数据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作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举办单位提供上述电子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4.入围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家网(www.chinaphoto.cc)进行公示。
5.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说明,凡因作者信息、作品文字说明缺失导致的不能入选等问题,由作者负责。
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1.本次活动将征集719幅(组)摄影作品,其中:
金奖收藏作品3幅(组),稿酬各人民币二万元;
银奖收藏作品6幅(组),稿酬各人民币一万元;
铜奖收藏作品1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五千元;
优秀作品200幅,稿酬各人民币五百元;
收录作品500幅。
2.同一作者获得优秀、收录作品数量不受限制,获得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3.收藏作品获得奖牌、纪念证书,优秀作品及收录作品获得纪念证书。
4.个人所得税由举办单位代扣代缴。
5.《中国摄影家》杂志和中国摄影家网将公布获奖名单并选登获奖作品。
6.在2015年6月“文化遗产日”期间,将举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并在开幕式上颁奖。文化部还将适时在各省和国外举办获奖作品的展览。
特别说明:
1.投稿者应确保对其提交本次活动的全部图片、文字等信息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承诺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的,作者本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次征集活动全部入围作品将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中心录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3.凡投稿入围的作品均视为作者同意授权在本次大展(包括展览、画册及宣传、推广等活动)及今后由举办方或其授权的机构主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活动和信息网络传播中免费使用;未入围的作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中心可视情况与作者签约以用于网络宣传展示。
4.投稿参加本次活动视同知晓并同意遵守上述约定。
联系人:《中国摄影家》杂志社 李晓娟、刘红颖
联系电话:010-64813375
2014年7月15日
文章来源:文化部网站 2014-07-23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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