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着已风化泛碱的砖墙,走在悠长笔直的石板街巷中,远处一位大娘从漆黑深邃的院落中走出,支起马扎坐在街灯下,摇着蒲扇,消暑纳凉。我们闯入了早已定格的时间,穿越千年遇见她——平遥古城。
自1997年平遥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以来,越来越多的中外游客“涌入”古城,随之带来的商业化、过度开发等问题日益严重。如何在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满足居民现代生活需求的同时,又能避免因大量传统民居不当改造而严重威胁平遥古城的真实性、完整性?
变味儿的南大街 光明日报记者 李韵摄
日前,由平遥县人民政府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发起,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和全球文化遗产基金会资助,同济大学编制了《平遥古城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及环境治理管理导则》(以下简称《管理导则》),并向社会发布。
传统民居的两种命运
在古城街巷的背阴面,许多民居的墙皮已大片剥落,露出被风化的土质砖体。墙体下端,因常年不见阳光,潮湿的空气已将砖体“啃咬”得凹凸不平,有的甚至疏松。由于各种自然和人为损害,历史建筑材料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进而影响到院落整体价值和使用。记者了解到,目前,古城内的传统民居列入文保单位的只有13处,大量的传统民居并没有得到客观评估和相应保护。
然而与“自生自灭”命运同样令人担忧的,是古民居的“变味儿”。走在古城主要商业街——南大街上,两侧鳞次栉比的酒吧、客栈、商铺令人眼花缭乱。儒雅的古玩书画店对面传来的是时下最流行的韩剧主题曲,百年老字号“日昇昌”旁边晃过炫目的酒吧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为了更好地适应商业旅游,许多传统民居被过度修复,逐渐失去原本的面貌。
作为平遥古城的代表街道,过去,南大街虽然每一家商铺都有自己的风格特征,但始终维持着一种“大统一小特色”的和谐风貌。由于没有统一的民居修复标准,如今各家各户可以随意改造自己的宅院,使得整个古城的“风貌和谐”无法实现。正如全球文化遗产基金会中国项目部主任李光涵所说,古城的旅游商业化导致居民只对自家院落有认同感,外来文化的入侵使街道整体认同感缺失。
《管理导则》实施的两大难点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管理导则》,主要是对平遥古城内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和未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传统民居院落的修缮、保养等日常行为进行引导。它与平遥县人民政府颁布的《平遥古城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工程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相配套,旨在实现遗产保护和居民生活改善的双重目标。
“任何城市首先要满足居民生活和工作的基本需求,古城也不例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专员杜晓帆表示,如果古城中没有了市民的生活,古城就只是一座明清时期北方县城的标本。
墙皮已大量剥落的民居 光明日报记者 李韵摄
让居民享受现代化生活的同时保持古城原真性,是《管理导则》的首要任务和实施难点。比如,作为生活社区的古城,社区中心、文体服务室、社区医院等现代社区应配备的服务机构怎样能和谐自然地融入其中?如何在“最小干预”的原则下维护建筑物的持久性,提升它的功能价值?《管理导则》的“民居的修复与保养”一章,对传统民居的院落格局和各类建筑要素提出了相应维修要点和维修措施,定出标准,给出范例,施工团队可以参照执行。
《管理导则》实施的另一大难点就是民居的私有产权性质使得政府难以统一管理。在当地居民心中,祖传地产比“世界文化遗产”的称号重要,保护古城整体风貌没有改造自家院落重要。传统民居修缮时,居民们以自己的需要和喜好为准,而政府无法强制干预,只能加以劝导。
“《管理导则》提供了修缮的原则和方法,但不能解决和平衡产权问题。”杜晓帆也表示,要想协调产权问题,便于政府统一管理,国家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民居修缮的奖励机制。
古城不能变成“舞台布景”
对于平遥古城这座“活态城镇”,同济大学博士生导师、《管理导则》规划部分负责人邵甬提出了“要让生活绽放在院落中”的期望,并强调在未来的修缮与开发中应避免古城演变为一座空城、博物馆城和旅游城。
传统民居的修缮和日常维护,《管理导则》均给出了详细实用的技术支持。从单一建筑的修缮保护转为对整体街区的风貌维护,正是环境治理工作的基本原则。这不仅体现在历史建筑的保护上,更重要的是塑造一个可持续可生活的街区。专家们建议,不少居民拥有木雕、漆器制作等独特手工技艺,可以在此实现文化的传承和就业。此外,古城中的一些院落也可以开发为小型展览馆。
要实现“活态”始终离不开人。“对平遥古城的保护不应该仅仅是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而应当是一份将平遥古城当地居民纳入到古城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之中的承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文化部门主管卡贝丝表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平遥古城保持自己的特色,而不会变成一个没有生命的“舞台布景”。(光明日报记者 李韵 光明日报通讯员 杜小端)
文章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2014-08-01 04:14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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