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和交通便利的城镇转移,一些曾经热闹的村落人去楼空,甚至名存实亡。有报道披露,最近10年来,我国每天有近百个村庄消亡。这些空心村何去何从?如何处置闲置荒废的土地和房产资源?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在湖北、安徽、云南等地进行调研。(《人民日报》6月13日)
“茅檐长扫净无苔,花木成畦手自栽。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这是宋人王安石笔下的村居景象。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小学课本,还有“我们村里有一片果园”这样的表述,在儿歌里,尚且有“我们村养了一群小鸭子”这样的句子,不过,这样的文字也注定将逐渐成为一代人记忆中的时代标本。对于笔者来说,“老家”也有过在田埂上奔跑、在茵茵绿草中找寻野花和草莓的记忆,但那些田埂,也正随着村庄的空心化,变成部分留守人家冷清的宅基地。如同《百年孤独》中故事所呈现的那样,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村庄的诞生、兴旺、衰落和消亡,似乎都是注定的。时间的手一挥,就变成了永远的珍贵。
这种“注定”,是因为摧枯拉朽的城镇化趋势不可逆。这种趋势本身似乎本无什么可置喙的,比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沿渡河镇汗石村,原来卖20元一袋的水泥,背进山的人工费就要120元,村民搬迁安置后,房子新了,出行方便了;比如安徽省的梁墩村,因水源保护,村庄将整体搬迁到5公里之外,安置点周边的配套设施很齐全,小学、幼儿园、菜市场、超市、社区服务、文化活动、社区卫生、物业管理等公共设施都有,对于原本基础设施极为落后的村民来说,生活条件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这些变化中,发展和改善似乎令人欢欣鼓舞。然而,如同旧城改造中人们一再痛心疾首呼吁的那样,文化的保护传承不可忽视。上述村庄的城镇化,都是人去村空,一弃了之。“千城一面”难受欢迎,“千村一面”同样悲哀。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委员也关注到了这一现象,委员孙贵宝呼吁:不能让“楼群一片”消灭“蛙声一片”。委员周祖翼也格外忧心地指出,一些珍贵的有形及无形的乡土传统文化遗产,面临着被瓦解、消亡的危险,村落消亡,文化损失将无可弥补。
这种文化遗产,包括许多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建筑、民居、街巷、书院、寺庙、祠堂、园林等。单以民居建筑为例,比如云南的白族和纳西族建筑因较具特色,各界也多有保护的呼声,但部分汉族村庄的民居同样不失特色,却少有保护之说,未来是否只能到某个民俗公园中寻找标本?除了这些有形的文化,还有传统习俗的遗失和消亡,农家手工活儿的断代,自然生态环境遭到污染和破坏等。
城镇化背景下,许多村庄不可避免地萎缩甚至消亡。保护和发展,如何两全?树立文化自觉,规划先行、保护为重自然是必要的。而不断加强基础建设,改善生活配套,使乡村更宜居,留得住人更为重要,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发展,“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比如报道中提到的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倮莫村,带着“要是人都走了,村子就死了”的担忧,打算发展乡村旅游,成为一个“蒙自和个旧城里人向往的彝族文化旅游村”。但当村民都逐渐住进别墅,在商业化与民俗保护之间,仅凭村民一己之力能否兼顾,令人担忧。
此外,“一个村子,应该有一个史、一个志”,著名民俗学家、民间文艺学家乌丙安提醒,在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中,不能忽视文化生活和精神家园的转移和植入,他呼吁,应给予濒临衰微的村落以现代化的“临终关怀”,让农业文明有尊严地离去。这未尝不是必要的。
□ 本报评论员 陈伶娜
文章来源:光明网-春城晚报 2014-06-14 【本文责编:CFNEdit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