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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凤水]流变的乡土性:内核机理与理论对话
  作者:熊凤水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4-02-04 | 点击数:7208
 

  二、乡土性的内核机理:村民同“土”与“乡”的关系演变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对农村人口流动实行严格的制度限制,农民被束缚在“土”上,被局限在“乡”内。改革开放以后,各种限制人口流动的刚性制度被不断废除,农民可以来到城市务工,但离真正自由的人口流动还有很大差距,城市社会对农民是“经济接纳、社会拒斥”,形成规模庞大的“农民工”群体。改革开放至今,市场的发育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但离完善的市场经济还有很长的路,而且市场还存在初级劳动力市场与次级劳动力市场之分(18)。现有制度与自身的客观条件决定了务工村民绝大多数是集中于次级劳动力市场。在制度与市场的双维作用下,村民同土与乡的关系正在发生深刻的演变。

  (一)土:直接收益、间接收益与彻底脱离

  从一个长时段的纵向历程来看,土地与村民的关系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可以分为直接收益、间接收益和彻底脱离三种类型。

  1.直接收益。在没有外出务工以前,土地在村民的眼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土地是命根子”这句话一点也不夸张,村民从土地中获得直接的收益,土地是村民的衣食父母,是植根于土上的生活。土地对于村民的收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土地为村民提供各种生活资料。土地是农民最基本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农民在土地上种植各种农作物,用以满足家庭的温饱需要,如水稻和棉花等。就连农民盖房子用的土砖,也是直接源自于泥土。可以说,土地给农民提供了吃、穿、住这三样人类最基本的需要,土地对农民极为重要,离开了土地,村民的基本需要都无法满足,生存会受到严重的威胁。第二,土地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在传统中国,农民与种地几乎是一个同义词,农民种植庄稼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务农是务“正业”,不无农的人是游手好闲,是“不务正业”,处于村民评价体系的底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古就是对农民常态生活场景的描述。土地为农民提供就业机会,没有土地的农民,就没有劳作的对象,就会成为“流民”,过着悲惨的生活。第三,土地为农民提供有限的货币收入。传统乡土社会是自给自足的社会,但自给自足并不是表示没有一点点的市场交换,市场交换一直都存在,只是程度高低不同而已。在传统乡土社会,农民的绝大多数生活用品都是以自给自足的方式满足,但毕竟还有少部分生活用品和部分生产用品需要从市场上购买,从市场上购买需要支付货币,货币从哪里来,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说,货币的最主要来源是来自于土地,来自于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在满足家庭的需要之后,把剩余的拿到集市上去卖,从而换回货币,再用货币去购买家庭的生产生活用品。土地为农民提供了货币收入,虽然货币收入很有限。土地的拥有量对一个家庭是极为重要的事情,关系到家庭的温饱问题能否解决。

  2.间接收益。限制人口流动的政策被逐渐打破后,农民开始大规模外出务工,农民历史上第一次把双脚从泥中拔了出来。由于田地数量的稀少和农作物价格的低廉,外出务工的收入总体上远高于在家务农的收入,能够在城市找到工作的村民,大部分都不会在家务农,形成规模庞大的民工潮。土地对大部分村民的重要性在下降,由原先的直接收益变为间接收益。间接收益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作为外出打工的一条退路。年轻村民从学校毕业后,几乎都是外出打工,在城市赚钱养家糊口,不会在老家种植庄稼。但是对于绝大部分村民来说,在现有制度和市场体系的双维作用下,很难有把握说永远在城市打工下去。城市社会是充满变数的,市场竞争也是暗潮涌动,存在风险,在村民的观念中,往往是打一年工算一年,赚一年钱算一年,对未来,很难有非常确定的、稳固的预期,当他们在城市遭遇风险时,就会很自然地退守到农村,土地因而成为他们在外打工的一种退路。在2008年遭遇全球经济危机时,城市企业大批农民工失业,但是对中国社会并没有造成外界所预料的巨大冲击,城市与农村仍然在整体上很稳定。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土地发挥着“托底”的功能。这些失业的农民工,并不是一无所有,他们在失业之后,可以暂时回到农村,有了田地,不会差到饿肚子的地步。第二,作为年老时的一种保障。外出打工的村民,从整体上看,都是年轻力壮的青年、中年人,城市市场体系的残酷竞争性,本身就是一个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过程,等到五十岁以后,对于没有技术、也没有什么文化程度的村民来说,在城市打工已经不具备竞争优势,他们很可能在城市已经无法找到工作。从现实情况来看,很多外出打工的村民,在五六十岁以后,不适合在城市打工时,就又回到农村,继续耕种田地,以补贴家用。同时给子女们照顾小孩,出现众多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的现象。土地成为村民在年老以后不适合打工时的一种保障。第三,土地的恒久性和增值功能。土地是不动产,不会移动和消失,有恒产者有恒心,土地的恒久性本身就是一种财富,即使现在不能带来直接收益,也是一种储存的财富。村民在外出打工的过程中,眼界大大开阔,他们从城市化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看到,土地是一项潜在的财富,土地还可能由于价格上涨而具有增殖功能。

  正是由于土地对村民具有间接收益,是一种退路、保障和潜在财富。因而村民在打工的过程中,即使全家都不耕种田地,也不会放弃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往往是选择把田地暂时转让给别人耕种,或者直接把田地抛荒。这在另一个层面上,不可避免地带来土地效率的低下和资源浪费。

  3.彻底脱离。随着外出务工实践的不断发展,在城市社会的历练中,有极少数的村民,凭借自己不懈的努力、精明的头脑和难得的机遇,终于在城市社会站住、站稳了脚跟,成为农民工中的“成功人士”。他们中有人成为企业的中高级管理者,是企业的终身员工,年老以后可以享受各种退休的福利待遇;有人在城市社会开办了自己的工厂,成为私营企业主,有了自己稳定的事业和经济基础;有人通过做各种生意而积累了足够的财富,可以在城市社会生活无忧。这些极少数的成功人士,要不已经把户口从农村迁出,在城市落户,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市民;要不虽然户口还在农村,但已经举家工作生活在城市,成为事实上的市民,只是没有迁移户口而已。他们已经不再从土地中获得收益,也不再把土地作为一种退路或说保障,而是真正地离开了土地,离开了农村,扎根城市社会。土地在他们眼中成为一个符号,成为一种记忆,这部分村民已经同土地是一种彻底脱离的关系。

  通过外出打工,加速了村落社会的转型,土地同村民的关系正在发生深刻的改变,直接收益、间接收益和彻底脱离成为其中的三种典型状态,村民或许处于其中的一种,或许同时兼有两种,以某一种为主。“土”同村民关系的改变,导致了乡土性的流变。

  (二)乡:经济层面、行政层面与社会层面

  在一个封闭的不流动的社会中,乡的范围对于传统农民来说,是经济层面、行政层面和社会层面的三者高度合一。村民种植庄稼和从事各种副业,从经济上获得生活资料,满足家庭的基本需要。同时,村民的户口都是农业户口,基本没有迁移,在行政层面上,属于本乡常住居民。村民的亲朋好友、人际关系资源乃至人生半径,几乎都是局限在乡的范围之内,乡也就是社会层面的概念。因而,在不流动的静止型乡土社会中,乡是经济层面、行政层面和社会层面的三者高度合一。

  1.经济层面。在没有外出打工之前,村民用以满足基本生活,获得收入的途径,只有两个方面:种植庄稼和从事副业。种植庄稼的田地是集中在村落的周围,肯定在乡的范围之内。从事副业主要有两种:一是做各种手艺,如石匠、木匠、篾匠、裁缝等等;二是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而从事相应的副业,如捕鱼、打猎等。可以看出,副业也基本上是限制在乡的半径之内。乡的半径,是村民经济范围的主要落脚点,几乎是村民经济生活层面的全部。因而,村民对乡有着发自内心的地域归属感。修建土地庙,祈祷着大王爷能作为一个地方之神,保佑一方太平、平安;拜祭土地神,祈祷风调雨顺;拜祭河神,祈祷平安,不发大水,同时能够渔产丰富……正是因为乡的区域给村民提供了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来源,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天吃饭”的传统农业,乡的经济层面让村民依附于乡,留恋故土,安土重迁。

  2.行政层面。行政层面主要从政府的户籍管理角度理解,乡是村民户口所在地的位置。户籍是配置资源的一种有效手段,中国很多资源配置是以户籍作为评判的依据。“直至今日,户籍制度虽几经改革,但户口仍然还是分配权利和利益的重要操作系统,而且在一定意义上已成为人们默认和接受的价值”(19)。乡的行政层面使得村民们按照户口来享受其应该享受的权利,来履行其应该履行的义务。在没有外出务工之前,村民们的户口都无一例外地在所在地的乡上,都是农业户口,外出务工以后,到现在为止,大多数村民的户口还是在本乡内,还没有脱离行政层面,但是也有少数优秀的务工者,把户口已经迁往城市,从而在行政层面上已经脱离了乡的范围。因为资源的配置在很多时候是以行政性的户口为依据,因而,村民行政层面性质的改变会对村民的利益造成影响,比如户口迁出农村,在下一次田地调整的时候,将不再享有田地的承包使用权,户口的类别也从农业变成了非农业。行政层面与经济层面有着某种千丝万缕的联系。

  3.社会层面。此处的社会层面主要是指村民的人际社会交往和人际关系资本,在没有外出务工之前,是封闭的农村,村民的日常生活圈子很小,人生半径几乎局限在乡的范围之内,乡就是其人生的全部世界。左邻右舍、亲朋好友都在乡的范围之内,从某种程度上说,地缘也就是血缘,二者是合一的。外出打工以后,村民从封闭的乡中走了出来,来到城市这个宽广的世界,工作性质的扩展使得其人际交往面相应扩大,除了血缘、地缘关系之外,还增加了业缘和趣缘关系,在社会层面上已经超出了乡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意味着村民原有的乡以内社会层面的关系就逐渐变得不重要甚至消失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大部分村民外出打工的目的比较单一,主要是赚钱,其人生意义和归属感并没有脱离村庄。再加上城市务工生活的高流动性,使得其在城市社会很难建立起稳定的、持续交往的社会关系网络,真正可以依赖的、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稳固的社会关系,很大程度上仍然在乡的范围之内,在以乡为半径的血缘与地缘关系中。

  在一个外出务工的流动社会中,村民同乡的关系已经由原来经济层面、行政层面和社会层面的三者高度合一,转变为现在的分离、错位和胶着状态并存,村民同乡的关系也在发生深刻转变,导致乡土性的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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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3年12月31日 10:47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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