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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缩短传统与生活的距离
  作者:记者 谢飞君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3-07-14 | 点击数:6818
 

  改革开放以来,我和上海地区其他一些紫砂艺术家拓展了海派紫砂艺术的设计理念和作品范围,摆脱了以单一造型为标志的传统紫砂艺术,在设计理念上强调兼容性和时代性;在制作技艺上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在艺术风格上反映唯美性和文化性,作品在各类评比中屡获最高奖项,2010年设计的世博壶更使海派紫砂艺术达到了新的发展高度。而且我还带着一批下辈人,把自己从事项目保护的经验、技巧进行悉心的传授。我清醒地认识到,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传承人来说,一旦被认定为项目传承人,就一定要自觉地履行具体文化遗产项目传承的责任,履行相关项目传承的义务:

  传承人应该具有开展项目传承的自觉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社会进步过程中对延续民族记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传承人作为政府指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对象,得到政府与社会提供的经济社会保障,就应该以自己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回报社会。如果传承人不承担为国家社会传承技能的责任,不为项目保护发展提供必要的服务,就应该取消其称号。只有这样,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才能真正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族文化建设中的效用也才能得到充分体现。

  传承人应该具有薪火绵延相传的自信意识。传承人应该充分重视培养本文化遗产项目的接班人,培养源源不断的下辈新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首要工作。不仅是传授给他们技艺,而且要把开展项目传承的自觉意识也同时灌输给他们。艺因人传,如果传艺非人,他们承接了项目技艺后不愿意再授技艺,就将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失与中断。

  传承人应该具有促进项目发展的自强意识。将过去留下来的文化财富传承下去,这是非遗项目传承人的根本的义务。同时我个人觉得传承人也应该根据时代的变化,在尊重传统文化根本价值与意义的基础上,想方设法求得项目在当今社会中的进一步发展,以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活力及其在现代社会延展的生命力量。这种发展在传统工艺和传统美术类项目的领域中尤其具有意义,这些在长期的手工劳动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传统技艺,只有在生产实践的具体活动中才能得到展现和发挥。因此,传统技艺的保护不应该成为僵化的消极保存,而是要增强自强意识,通过传承人针对当代市场要求,对项目进行创造性的开拓、发展,使之在生产实践中得到积极保护。

  增强城市集体记忆,优化非遗传播社会环境

  仲富兰民俗学家、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城市有三种要素形态,包括物质形态、非物质形态和生态环境。而城市记忆信息资源的类型,可以分为四类:口语信息资源,如日常语言最终需要将口语信息资源用一定载体记载下来,转换成文本、文献;体语信息资源,如舞蹈、服饰以及人的情绪;文献信息资源,如图书、期刊、报纸、档案、图片等形式;实物信息资源,如建筑物、历史文物、雕塑、模型等。

  在城市信息的传播上,城市中得相关场所记忆会起到不小的作用。尽管一些记忆场所没能进入城市的档案馆或者博物馆,但正是它们构成了地域文化的多样性与认同性,如外滩“情人墙”。这类记忆场所往往是保留和繁衍集体记忆的地方,由于人们的意愿或者时间的洗礼而变成一个群体记忆中代表性的场所,通常包括国家、民族、群体等三个不同层面。这些记忆场所可以是物质的或象征性的,也可以是功能性的,例如举行仪式、庆祝活动、公证契约的场所,如圣贤祠、公墓、集市、码头、学校、有特殊意义的树木、有故事的池塘等。

  在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环境中,还有三个关键性要素:

  一是“物质环境”的认知认同。所谓“物质环境”的认知认同,说明一个记忆场所往往包含两部分信息,一部分是物质形态,另一部分是故事,两者缺一不可。例如老门牌、老地名、老物件,不仅见证变迁中的集体记忆,还可以持续性地叙事与传播,维系与促进地域文化认同感的建构。一般而言,每个城市或者街区、古镇都会有意蕴丰厚的老地名,这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老地名背后的历史信息、传说故事更是见证一个地区历史的“活化石”。所以要“让老建筑讲故事”。

  二是“行为”的参与认同。公共空间的形态及其中的文字、记号、街道家具、雕塑、图像等信息隐喻了城市历史故事,能唤起集体记忆与城市精神,如纽约的时代广场、巴黎的香榭丽舍大道、伦敦的海德公园,暗示了不同特征的城市品质特征:摩登、浪漫、自由。历史广场的恢复、传统街灯的保留、沿街历史建筑立面的整修、小公园的设置、林荫步道的无障碍设计等,结合特色的街头情景艺术,提升了城市空间的品质,也很好地再现了城市文化精神。譬如,网络上的上海老照片,唤醒了很多人对那个岁月的强烈共鸣。所以要“让公共空间充满活力”。

  三是情感与意义的体验认同。国外城市的发展经验已经证明,街区主题事件包括与地方文化关联的主题活动,如节日活动、民俗事件、庆祝纪念活动、仪式、街头表演、文艺展示、音乐派对、广场文化等等。所以我主张要将主题事件活动搞得有声有色。

  以上三个传播环境的关键性要素,应该是相互关联的有机组成部分,可以共同传播城市文化与城市精神。人类的记忆,习惯将事件与其关联的事物、场所集合在一起被保留下来。因此很多时候,事件结束了,但是老建筑与空间场所还将留住活动使用后的痕迹,使之具有永恒性与可体验性,积淀情感;而主题事件则将市民与历史场所整合在一起,强化了情感纽带与城市记忆,从而比较完整地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社会环境。

  海派中医药,和而不同

  石关桐曙光医院主任医师

  今年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颁布十周年。十年来我们国家及上海在发掘和保护传统医学非遗项目中做了不少的工作。目前中医药已经有13项市级项目,但对上海,对海派中医来说,是刚开始。

  中医与世界上其他传统医学一样,是一个民族历史上创造和应用的生命认知及医药技能所构成的知识体系。 20世纪7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已开始关注传统医药作为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并认识到传统医药的文化根基。当人们重视文化多样性时,国际上开始推动传统医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中医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

  上海中医历来医家鼎盛,流派纷呈,据文史记录,自唐至清末,上海有医家不少于1000人,有记录的医书500余种。南宋至今800年有青浦的何氏;奉贤的徐氏、于氏眼科;龙华的张氏;七宝的朱氏儿科;川沙的王氏疯科针灸等等。特别是19世纪50年代开始,浦西地区的中医集中,名医辈出。据《黄埔区志》记载先后有陆懋修、王士雄、陈莲舫、余伯陶、唐宗海、恽铁樵,更有孟河丁氏内科、张氏内科、南通朱氏妇科等;1695年上海首家中药店“姜衍泽堂”创建,以后有童涵春、雷允上、蔡同德、胡庆余,而上海成为开放大都市后,中西医交流,当时就有中西医结合的医院:上海医院;有自己的医学院:上海新中国医学院。形成了一个中国医药史上著名的医学流派——海派中医。

  海派中医与生俱来就有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与万物浮沉于生长之门”的气度,这不是说海派中医没有派别之争、门户之见,而是指海派中医各门派之间互相各取所需、借鉴融合、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和平共处的一种和谐学术氛围。而这,正是在上海开放包、汇纳百川的特质下形成的,展现了海派中医流派纷呈,摒弃门户之见,相互交融,取长补短的广阔胸怀。正是这种“和而不同”的气度,孕育造就了海派中医各个流派间能够兼容并蓄,鼎新发展。

  但是,中医首先是作为医学而存在,要治病救人,就要与时俱进,不断发展提高,所以在中医的传承和保护上,我们任重而道远。好在上海市中医发展办公室出台的 《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继承创新,发挥特色、坚持继承不泥古、创新不离宗、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以继承传统、发扬特色、提高疗效为目标,以理论创新、学术发展、技术进步为抓手,促进中医药发展。而且制定传承型高级中医人才培养专项规划,完成本市第三批名中医遴选,实施上海百名中医名家工程,打造中医药领军人才队伍。制定院校普通教育与流派师承培养相结合的 “现代中医师承模式”人才培养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培养新一代中医药方面的领军人才。如此而言,海派中医重新崛起将是可以期待的。

  而对我们非遗项目来讲,发掘是中医药作为非遗项目的基础性工作,主要侧重于挖掘及传承,传下来一是要有内容,有技艺;二是要有人;三是要有保护单位。目前来讲各地区特别是老区要去找,包括郊区老的古镇,可以从史料上找。而对已经申报成功的项目应加以严格管理,要在传承上有要求,如有无师徒关系,带几个学生,有无传授,是否有一定的目标。对非遗保护工作机制要有监管。我认为,申报成功,这是开始,应承诺申报时的要求,不能只要牌子,相关部门应该进行动态管理,建立项目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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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新浪新闻-新闻晚报 2013年07月13日12:39
【本文责编:博史伊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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