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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随着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公布出炉,号称“史上最年轻”的一批“70后”传承人承担起接续非遗“香火”的重任。同样都是非遗项目,最终的发展状况却可能差距悬殊。这正是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报告(2012)》中持续关注的问题。报告在肯定我国非遗保护进展的同时指出,2012年,非遗项目保护不均衡的现象非但没有得到缓解,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调查发现,不同非遗项目在生存状况、传承与保护状况方面有明显差别。在城市中生存的声名显赫的大项目,生存状况、传承与保护状况越来越好,而在边远地区、经济落后的贫穷农村生存的非遗项目,愈发显得无人问津。上述报告也指出:“乡一级的文化传承保护中许多问题不能得到落实,而村一级几乎无能力开展任何文化活动。政府有关扶持文化的资金投入在不断加大,但都不能如实落实到基层的农村。”
其实,经济条件薄弱、政策不到位等原因只是问题的表象,从根本上讲,非遗保护的热情虽然看上去越来越高,但各界对非遗保护的意义和文化价值的认识却很不一致。保护非遗的主旨就是为了保护文化多样性,拯救处于边缘生存状态的传统文化。我国对于非遗保护的认识多沿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观念,先评价、选择,然后择优而用。自“国学热”兴起以来,保护传统文化的热情高涨,但只侧重于“大传统”,即主流文化传统。这本身就隐含着对“小传统”即民间文化传统的轻视。
上述这些认识造成的非遗保护向主流传统和影响大的非遗项目倾斜的趋势,很容易产生轰轰烈烈的效应,但可能与非遗保护的宗旨渐行渐远。就拿戏曲来说,京剧是最大的传统剧种,被称为国剧,受到的关注和传承保护也最为充分。事实上,自上世纪50年代起,在传统戏曲的继承创新中就出现了地方戏曲特色弱化,而在剧目、行当、声腔、表演程式等方面趋向京剧化的倾向;一些濒危剧种因为生存空间狭小而濒于自生自灭。如果不对这种不平衡趋势加以纠正,那么非遗保护的结果就会是虽然形式上一片繁荣,但传统文化的地域、群体特色却日渐消亡。
我们为什么要花钱费力地保护那些传承人和接受群体越来越少、艺术形式稚拙怪异、文化记忆日渐模糊的濒危项目?如果我们的立场是单一文化价值观,那么这种保护就是不必要的。然而这些文化项目的濒危恰恰是当代文化生态危机的一个表征:那些只存在于边缘落后地域和族群之中的文化活动看起来没有多少价值和影响力,但这些东西的逐渐消亡却使得我们的记忆和体验越来越萎缩枯涸。非遗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层面,保护那些日渐消亡的项目就是在保护我们的文化生态环境。没有了那些零散古老的地方性记忆,也就没有了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解决非遗保护不平衡的根本,就是要构建面向生态文明建设的保护观念、政策和行动。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中国知识产权报 2013-02-03 【本文责编:博史伊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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