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充分研讨、积极交流,以最终通过《成都展望》为标志,由文化部、四川省政府、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主办的“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会暨庆祝《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10周年纪念大会”6月14日至16日在成都成功召开。
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在致辞中说,本次大会的召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具有深远意义。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了一系列努力,符合中华民族的愿望,顺应国际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愿景。她在会上提出了加强非遗保护的学术、理论工作研究,尊重传承主体、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相互尊重和欣赏、加强非遗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三点主张。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王文章对今后一个时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议,即健全保护工作的有效机制,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保护与适用之间的关系,重视并积极参与、推动国际间的交流合作。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各缔约国代表、参加该《公约》起草的主要专家学者、为推动《公约》通过和实施作出重要贡献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高级官员及秘书处官员、中国相关专家学者以及各省区市主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代表等共300人参加了大会。与会人士围绕“《公约》的成就: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变迁”“清单制定与名录申报”“平行领域: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世界遗产、文化产品和服务”“《公约》缔约国履约经验”“其他相关问题和未来发展方向”五大议题,进行了充分探讨并达成多项共识。与会代表认为,此次大会以《公约》通过10周年为契机,通过回顾《公约》产生的历程,总结履约经验,探讨各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面临的困难、挑战和机遇等,对提升国际社会对《公约》意义、价值等方面的认知程度和理论水平,为推动全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大会最终通过的题为《成都展望》的成果文件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未来社会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发挥的作用应该得到进一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处在经济社会转型阶段的国家而言是一种尤为宝贵的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包含着规避冲突和解决争端的机制,这些机制可以为建设和维护世界和平作出应有贡献。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帮助应对自然灾害,尤其是在灾后重建、恢复社会结构和文化认同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文件进一步提出,未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应深入、积极推进,合理构建保护工作的有效机制,同时也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成都展望
为纪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通过10周年,2013年6月14日至16日,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会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举行。大会邀请了曾经在制定《公约》的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专家和近年来积极参与履约工作的各界人士300余位专家参会。与会人员对《公约》通过十年来所取得的成就进行了积极的回顾,就《公约》面临的挑战、机遇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探讨。
我们与会人员对中国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对中外专家所提供的热情欢迎和盛情款待表示诚挚的感谢,并对他们长期以来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坚守与执着,特别是在此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促进国际合作与对话的精神与举措表示赞赏。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32届会议通过了《公约》。我们对《公约》的制定者当年在起草《公约》的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远见卓识与高超智慧表示赞赏,并一致认为《公约》高度地反映了时代的主题。
《公约》所产生的深远影响遍及全球各地。无论是在缔约国(153个)和非缔约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创性的界定,重新确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和实践者与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官员、专家和相关机构两者之间的关系。《公约》通过强调相关社区、群体及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及保护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了一种全新模式。
然而,我们也认识到,《公约》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在此,我们呼吁各方对此予以高度关注,以确保《公约》能够持续和健康的发展。我们在见证《公约》缔约国的数量在短期之内快速增长的同时,也意识到确保《公约》得以有效实施的机制能力建设方面还不尽如人意。因此,我们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公约》框架下推动和实施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力建设战略表示敬意,并对一些国家为确保这一战略在发展中国家中得以顺利实施提供资助表示赞赏。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这是《公约》的基本认识。2013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杭州举办的“世界文化大会”将其主题定为“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会议成果文件《杭州宣言》认为“包容性的经济增长应该……通过对遗产的持续性保护和促进来实现”。联合国制定的《2015年后全球发展议程》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都应受到重视。我们呼吁国际社会重申基于上述认识的国际承诺。
人类文化的演进,是与人的整体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以人为本的社会,必然尊重文化的多样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情感的充分表达,是人类非凡创造力的生动写照,是文化多样性的具体体现,是密切人际关系、进行文化交流和增进彼此了解的重要媒介,是人类文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包容性教育的目标是让所有人都具备在未来的世界中生存的技能,为此,包容性教育应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承载的知识等相关内容。因此,我们呼吁教育工作者、相关机构和政策制定者承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的课程设置中应占据重要位置。
《公约》的制定者也认识到,对那些面临着急速的社会经济转型等严峻挑战的社会和社区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尤为宝贵的资源。我们了解到,在全球范围内,各个社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都包含着规避冲突和解决争端的机制。这些机制能为建设和维护和平作出贡献,因此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关键。
我们也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帮助社区应对自然灾害,尤其是在帮助受灾社区灾后重建恢复其社会结构和文化认同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四川省在采取一系列灾后重建举措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为重中之重。我们认为,中国相关社区、专家及政府机构可以与世界分享这方面的成功经验。今年四月芦山地震给四川带来了重大的损失,为此,我们向四川人民表示深切的慰问。我们深信,四川人民定会从灾害中恢复过来,四川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再次成为灾后重建的重要资源。
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保护自然环境至关重要。我们承认,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在维护生态系统可持续性及生物多样性、协助社区确保粮食安全与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尤其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资源宝藏,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们提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积极推进建立健全保护工作的有效机制,也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保护与使用的关系。我们并不反对在不损害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原真性前提下的开发利用,但最重要的是必须确保其受益者是相关社区。我们坚决反对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性质的过度开发和随意滥用。
我们提倡在国家和国际层面围绕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及2005年《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加强合作,形成协同效应,并呼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方面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行动。
在庆祝《公约》通过10周年之际,我们坚信,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仍将是《公约》的核心使命,相关社区、群体及个人仍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力军。我们再次承诺,要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提升创造力、促进对话及相互尊重作出更大的贡献。
基于业已取得的成功经验和丰硕成果,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展望《公约》未来十年,我们在此表达我们的共同愿望,并期待:
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对其持有和实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愈加珍爱,对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愈加尊重;
各国更好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与《公约》原则相结合;
各国通过《公约》及其他国际交流活动,相互分享各自丰富多样的保护经验,共同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国际社会和世界人民能够认同《公约》的宗旨,并投入有效践行《公约》的伟大事业中;
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能力、传承与实践的各种消极因素将逐渐弱化,乃至消解;
通过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能够得到充分体现,并为构建当今世界和谐、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成都
2013年6月16日
文章来源:文化部网站-中国文化报 2013-06-17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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