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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民族文化的历史记忆
  作者:霍文琦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3-06-19 | 点击数:3544
 


  【核心提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原有的民间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民间文学面临着传承危机。然而,生产力的提高与生产关系的变更是大势所趋,不可能因保护传统的需要就阻滞农耕文明迈向现代文明的步伐。民间文学的传承与保护面临新的挑战。

  “保护民间文学,不仅为了延续民族文化的历史记忆,同时,也为现当代文艺创作提供丰富的源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6月13—14日,在北京召开的“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反复强调保护传承民间文学的重要意义。会议由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与中央民族大学主办。

  民间文学:“被命名的生活形式”

  提起民间文学,人们很快会想到神话、谚语等耳熟能详的形式。民间文学包括韵文体的民间文学(祭祀诗文、祝颂词、婚礼词、谚语)、叙事体民间文学(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综合艺术类民间文学(英雄史诗、民歌)等,多以民族语言和方言口头说唱形式呈现,有的还辅以独特舞蹈。

  民间文学散落在各民族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有学者将其称为“被命名的生活形式”。“它不仅记录了不同民族的起源、历史、祖先和英雄功业,而且展现了各民族的社会实践传统、审美特性和观念表述方式,是各民族文化多样性和文化身份的重要标志之一。”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马盛德说。

  目前,文化部确定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十大类别中,民间文学因其广泛性,与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医药等相比,在申报中占有不小的比重。

  学者认为,民间文学是一种特殊的文学、综合性的艺术,也是一种重要的文化事象,不但有自己的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也有独特的表演过程和传播方式,与文艺学、文化史、民族学、人类学、语言学等密切相关,对它的保护与传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传承需要关注听众和社会基础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原有的民间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民间文学面临着传承危机。然而,生产力的提高与生产关系的变更是大势所趋,不可能因保护传统的需要就阻滞农耕文明迈向现代文明的步伐。民间文学的传承与保护面临新的挑战。

  长期以来,我国在民间文学保护方面展开了一系列工作,探索着可持续的路径。2009年,《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谚语集成》告竣,这是对民间文学进行系统搜集整理的一项重大文化工程。据不完全统计,3套集成共搜集民间故事184万篇,歌谣302万首,民间谚语478万余条。至2013年,藏族的《格萨尔》、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赫哲族的《伊玛堪》已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迄今为止,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民间文学类共计125项,涉及190多个保护单位,目前已确定的该类非遗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有77人。

  这些工作对民间文学的搜集、研究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但还远远不够。辽宁大学教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丙安提出了需要注意的五大难题:虽然国家在大力保护传承人,但口头传承活动仍在悄然消失,少数民族地区的《格萨尔》、《玛纳斯》等还在流传,而汉族地区的民间文学传承几乎消失;民间文学中的故事类在非遗项目申报中存在巨大缺口,甚至不到1%;传说类申报火爆,以此为基础的旅游开发利用竞争激烈,破坏了原有文化韵味;口头说唱形式非遗项目分类保护未达到共识,虽是技术性问题但带来的争议影响正常工作;实际工作中,部分非遗法条款难以贯彻落实。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刘魁立认为,对民间文学保护中的两个重要对象讲述人与搜集者也需要正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被作为整个传统的代表是无可厚非的,但不应该忽视孕育他们的广大群体。搜集者常常给予搜集对象以一个规范,他们对民间文学的理解变成整个学术界和社会舆论中的主导规范,在一定意义上成为“文本霸权”,虽然给我们了解和研究做了向导,但并不能完全反映民间真正状态。关注民间文学的命运,更需要关注听众和社会基础。

  民间文学的整体性保护尤为重要

  在我国,民间文学的研究起步较早。据中国文联研究员刘锡诚介绍,蒋观云于1903年在《新民丛报》上发表的《神话·历史养成之人物》,被认为是目前所知的我国第一篇论述民间文学(神话)的文章。在“五四”新文化(300336,股吧)运动前后,我国的民间文学搜集和研究就已经进入到了现代学术层面。20年代末在广州,30年代在杭州,40年代在大西南、上海、香港及延安等地区,民间文学的搜集和研究,均得到了蓬勃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民间文学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我国成立了专门的搜集研究机构,初步建立起了中国的民间文艺学理论体系。

  当前,学术界对民间文学的研究和保护所覆盖的地区和学科都较为广泛。不仅对汉族、藏族、蒙古族、哈萨克族、土家族等特色鲜明的史诗、神话等研究深入,而且涉及门巴族、珞巴族、普米族、撒拉族等人口较少的民族。同时,对民间文学内涵挖掘及保护传承,也从语言学、民族学、人类学、文艺学、数字技术等多领域展开。

  对于具体保护实践而言,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陈泳超认为,应将保存作为保护工作的核心内容。事实上,这项工作一直在持续。近几年来,不断有新发现,如苗族英雄史诗《亚鲁王》等,静态保护工作成绩突出。

  然而,因民间文学涵盖说唱、舞蹈等多种艺术形式,整体性保护尤为重要。马盛德认为,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要认真审视传统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代转化与活态传承特性,顺应从口耳相传到听觉、视觉、触觉等多种感官相互作用的时代变化,科学探寻将民间文学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动画片、歌舞剧等新表现形式的途径,提高创新传承的实效。

  乌丙安建议,尽快启动“中国民族民间口头文学多声部大系”,收入神话、谚语、故事等细分类别,将其纳入“五年计划”中,这项工作最好与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同步完成,以保证能够及时留存民族文化。

 

  文章来源:和讯-中国社会科学在线 2013年06月17日10:26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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