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
富贵而“诗意”
藏品中有一张晋江地区的结婚证,领证的时间是民国三十五年。这张证书是所有结婚证中最具古典诗词韵味的,内容也是最多、最复杂的一张。证书以橘色为底,上书“百年好合”,亲昵的比翼鸟、嬉戏的蝴蝶、恩爱的鸳鸯,图案用娇艳的牡丹串联起来,让这张结婚证书显得富贵而喜庆。
一般的结婚证书,只有男女主角的名字,而这张婚书上还记有证婚人、介绍人和主婚人的姓名,并且证婚人和主婚人均有两人。
细看之下还可发现结婚证正中央还印有《诗经》“桃花灼灼,宜室宜家”之类的诗句。
1957年的结婚证
新中国成立后
时代烙印明显
记者发现,即使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结婚证,证书的内容和格式也完全不同。
这时的结婚证,已经不再只是一张薄薄的纸,证书上的内容不再只和个人相关,还有县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的盖章,以及区长或市长的签名。一张1951年的结婚证上,就盖有“惠安县第九区人民政府”的红色印章,还有时任区长谢军的签名。
上世纪50年代初,结婚证很简单,没有绚丽的图案,只有正中央贴着夫妻合影的黑白照片。一张1955年的结婚证书上,能看到合影的照片上有一行“向社会主义前进”的字样。结婚证书还有当时的市长的签名。
1957年的一张结婚证,与1955年的结婚证又不一样。这张1957年的结婚证书上,上方正中央是国旗图案,四周花团锦簇。粉红色的婚书底色上写着“互敬互爱”.这时的结婚证书,颁发的单位变成了街道办事处。
另外一张1958年的结婚证上,除了和平鸽图案,稻穗、棉花成了主角,反映了农业在当时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1951年的结婚证,盖有惠安县第九区人民政府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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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新网-东南早报 2012年08月23日 15:59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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