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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艳萍]媒介即是遗产
——数字媒介对文化遗产传承与表述影响初探
  作者:阮艳萍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2-07-05 | 点击数:9599
 
 
 
二、消解文化中心,解构精英理性
 
跨越时空和延伸感官绝对不是数字媒介的全部意义。
在传统的遗产表述中,口语传播本身呈现出开放性和一定的随意性的特征。这一点在后来的文字、电子媒介时代中被取消——文化遗产的表述被加上了封闭性的烙印,无论是在传统纸媒还是在电影、摄影,这种表述是被置入到一个相对封闭的时空之内、按照一定理性进行的。另一方面,从印刷文化时代开始,文化中心消解的脚步就开始了。如伊尼斯所言,印刷工业具有非集中化和地方主义的特征,民族主义的分歧、国家内部的分割和不稳定都是这种特征的表现[10]。文化遗产的表述与传承明显地带有着这种封闭和跳脱、中心的建构和消解的双重意味,特别是在书面的表述中。
彝族叙事长诗《阿诗玛》的整理就是一个典型。很长时间以来,人们不断地对相关文化遗产事象进行搜集整理,每一次的结果都在一定时代精神、人们的(更多地是由精英整理者来集中的)愿望之中进行一次这种封闭性的表述,而每一次的整理和表述又都是一次对原有中心的跳脱与消解。所以我们看到了面目大致相同而又各自有异的十数种文字和影像版本,它们都在各自限定的时间、空间范围内讲述了阿诗玛的故事,而且都在力争得到认可,希望成为“中心”和“权威”。尽管版本各异,它们还是在不同的人群中得到了不同范围的认同。比如电影《阿诗玛》(1964),是20世纪60年代电影中“云南时代”的佳作,当时就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轰动,直到现在还一直发生着持续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如此,人们也发现,撒尼民众“现在吟唱的《阿诗玛》仍然是未经整理的、存在于民间的本子。即使是活跃在群众中的文艺宣传队,他们演出的《阿诗玛》的台本,也仍然是根据原来流传于民间的本子改编的”[11]。看来,起码“阿诗玛”这一文化遗产事项并不太适应完全封闭的时空和讲述。
数字媒介加入使得文化遗产表述中传统时空的观念被大大地突破了,先是影视蒙太奇手法,然后是数字特技,再以后是数字媒介本身特有的超链接性、动态性和互动性,传统表述时空的完整与集中被非线性和碎片化所取代——这时,非线性成为文化遗产表述中的整体和常态,而线性则是这种整体和常态中的部分和特例[12]。
以超链接为特征的文化遗产表述的关键特征在于情景和内容的并行性。每个受众都可以被多个场景所包围,它们向观众提供多种选择,但不一定展现完整的文化遗产内容,文化遗产的数字表述成为一种“遍历作品”[②]。甚至,多个时空之中多个版本的文化遗产表述之间形成了互文,接受者可以摆脱精英理性的束缚而进行自由的解读和接受。“不同的选择和创造就是不同的文本空间”,“固定的、单一的、一成不变的文本结构和时空将不存在。”[13]马赛克主义的创作主张也开始进入到文化遗产的数字传承中,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拼贴、组合成为一种遗产表述的新样式。对此,目前最具代表性的疑惑和指责之一是:中心的消解是否有利于“正宗的”文化遗产的传承?
事实上我们面对的任何一个文化遗产事项都是经历了漫长世代的选择才走到今天的。纵观历史,夭折了的往往才是那些封闭的、不由分说的文化现象,包括文化遗产。英国学者威廉斯认为,社会文化生活中,生命的平等是唯一重要的平等,只有承认生命平等,才可能摆脱支配。他说,“任何人要加入共同文化的任何活动,共同文化都不能加以任何绝对的限制”,“你不能用命令的方法,甚至也不能用论证的方法,用告诉他那是低劣读物的方法,去阻止”人们的阅读等文化活动,而“只能让他有机会去学习人类普遍的、共同的读书之道,让他有机会能阅读一起可以阅读的东西,最终,他的抉择无论如何都将是他自己的抉择,而这才是正当的。……你如果不相信人们,不相信他们的共同努力,你对自己的信任也是一种扭曲的信任。”[14]无论对于“他们”还是“我们”,能够通过数字媒介技术为各类文化持有者提供同时具备深度和广度的文化资源才是至为重要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文化遗产健康发展的几率是不是会更高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三、众生平等,共鸣共生
 
首先,文化遗产的数字传承以视听语言符号为代码,这是一种“每一个人都能理解的简易编码,使不同社会地位的所有观众都能理解它的信息,从而打破了社会群体之间的界限”[15]。这为文化遗产的传承带来了印刷时代所不能比拟的平等性前提,为文化遗产的立体化传承提供了平等性的基本保证。
更重要的是,数字媒介“本来就以交互性为特征”,数字媒介技术的平台上的文化遗产表述更是打破了主体与对象之间的界限[16],甚至,表述者和接受者不再是文化遗产传承活动中角色的区分,而更多地成为一种行动元[③]的区分。接受者与表述者之间的互动性受到突出强调,这使文化遗产的数字传承具有了以往时代前所未有的平等性。
一方面,数字媒介技术为各类文化遗产提供了展示的均等机会。从文字传播开始以后,人类传播中面对面的互动性和亲近性受到了越来越明显的抑制。除了民间纵向的口传心授之外,文化遗产的横向传承往往是作者在说读者在听、编导在编观众在观,反馈的机制虽然也起到一定作用但效果堪忧。大众传播的威猛力量更是让民间产生了媒介迷信。所以,文化言说的权力明显地倒向了精英阶层。数字媒介时代到来之后,如前所述,DV带来了更真实、更草根、非主流、边缘化的影像表述心态;电脑和网络则带来了反馈更自由、发言更方便的文化遗产的民间表述的平台……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文化遗产都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舞台。
另一方面,数字媒介提供了不同文化遗产之间交流和对话的技术保证。数字媒介以其强大的兼容性整合了以往传统媒介的所有优势,这种兼容也反映在不同文化遗产之间的相互对话和并置上。文化遗产确实存在着自己的民族性和地域性,但它们不仅“展示关于对自我的认识,更展示关于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的认识”,因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别人的文化遗产也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个部分”。而数字媒介的意义之一在于,它使艺术品和文化遗产“实现了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接近的存在”[17]。这使得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遗产和民众之间产生了一种和谐共处的可能性,在共同遗产的背景之上既共鸣又共生,不同文化遗产之间既相互对话、补充,又相互提示、点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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