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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丹青]《红楼梦》姨类称谓的语义类型研究
  作者:刘丹青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2-05-08 | 点击数:14787
 
从整体上看,姑姨称谓的四分法及与之接近的某种三分法,是南方方言中分布得相当广泛的一种语义特点,跟只有二分法的北方方言相比,这一特点显然是一种南方类型。分布的密度也显示了它的南方特点。上文比较材料显示的分布密度是:粤语>吴语>客赣方言>江淮方言。粤语是最南的,分布也最密。江淮方言是最北的,分布也最疏。吴语区整体上比客赣方言区要北一些,但正如大家了解的,客赣方言从北方汉语中分化出来的时间晚于吴语,跟北方汉语的语言距离也小于吴语跟北方汉语的距离,因此其南方特点少于吴语是完全正常的。这还是就客赣方言整体来说的。假如单纯就客家话来说,那么至少在詹伯慧、张日升(1988)中提到的与粤语靠近的那些客家话,也即位置最南的那些客家话,四分法的分布密度是高于吴语的,达五分之三,符合越往南越密的总规律。而这一特点在南方分布的广泛性,似乎透露出,四分法曾是一种南方汉语中较普遍的类型特征,而不可能完全是偶合,也不可能是从汉语的共同源头继承来的,因为从古代汉语的称谓系统(以《尔雅·释亲》为代表)到现代普通话及广大的北方地区都是二分法。在某些南方地区其分布密度不太高,则可以用北方类型长期而强大的影响来解释。在这种影响下,四分法已成为一种正在消退的特点,在一些南方方言中只剩下了三分法,另有一些南方方言则已被二分法所取代,剩下的保留四分法的方言便或疏或密地散布在南方的各大方言区,有的还“幸存”在南京、镇江个别江淮方言点中,甚至由于作者个人的方言背景带入被视为北京话作品的《红楼梦》里。
 
三 父母姐妹分长幼的跨语言比较
 
南方汉语中父母的姐妹分长幼的语义类型特点,或称四分法,既然不像是从古汉语源头继承来的,也不像是不约而同偶合的,那么这种类型是从何而来的呢?讨论这个问题,需要把比较的目光进一步投向汉语之外的相关语言。
在发生学和发展史上跟汉语关系最密切的语言,是藏缅、苗瑶、壮侗这三个语族。我们就来考察一下这三个语族的有关语义类型特点。
藏缅语族跟汉语的亲属关系,是国内外学术界最为确定的,国外部分学者所说的汉藏语系,只包括汉语和藏缅语族。假如父母的姐妹分长幼的四分法是从汉语和藏缅语的共同祖先继承来的,那么它应该在现代藏缅语中也有所保留。在我们所见的藏缅语材料中,绝大多数语言都未见父母姐妹分长幼的情况,如藏语、错那门巴语、努语、独龙语、普米语、羌语、土家语、彝语、纳西语、白语,而这些语言多数都区分父之兄弟的长幼,和汉语伯叔之分一致。由此可以推知,叔伯称谓分长幼而姑姨称谓不分长幼这种不对称的语义类型,应该早在汉语和藏缅语的共同祖语时代就已形成,所以造就了绝大部分藏缅语言和作为汉语主体方言的几乎全部汉语北方话在这一点上的高度一致;至于姑姨称谓分长幼,则不可能是从这个共同祖先继承而来的。我们的确也发现有个别藏缅语分父母姐妹的长幼:阿昌语姑姨都分长幼;拉祜语拉祜熙方言姑姨都分长幼(但拉祜纳方言姑姨都不分)。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别区分姑姨长幼的语言和方言都与傣语等壮侗语处于紧邻或杂居的状态,联系下面将谈到的壮侗语姑姨称谓分长幼的普遍性,这个别藏缅语言和方言的情况明显是壮侗类型影响的结果。
苗瑶语族的语种较少,在我们所见的数种苗瑶语中,没有一种语言完全区分姑姨的长幼,可见姑姨的长幼区分也不是典型的苗瑶类型。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壮侗语族。壮侗语族跟汉语是否有同源关系,在国内外学术界还有不同看法,但汉语(尤其是汉语南方方言)和壮侗语在发展过程中发生过密切关系,则没有人会有异议。在我们所见的壮侗语及与之关系密切的京语材料中,只有布依语和仡佬语姨类姑类称谓不分长幼(其中布依语的称谓就借自汉语“姑妈”和“姨妈”),其他语言父母之姐妹的称谓全都是分别长幼的。下面的列举,方括号前的是义素代号,方括号内的是词的音标,音标右边的数字是调类号。
武鸣壮语:FSe[pa3];FSy[ku6];MSe[me6pa3];MSy[me6na4]
龙州壮语:PSe[pa3];FSy[ku5];MSy[na5]
侗语:FSe[pa3];FSy[ul];MSe[nei4la.u4];MSy[wei6]
水语:PSe[pa3];FSy[ni4ti3];MSy[fai6]
仫佬语:PSe[pa3];FSy[kul];MSy[fai6]
保定黎语:PSe[kinl];FSy[faw3];MSy[peil]
京语:FSe[ba5];PSe[ba2ba5];FSy[kol];MSe[j2];MSy[ba2ji2]以上各点中,武鸣壮语、西双版纳傣语和侗语是典型的四分法;其余各语言的情况略为复杂,有父之姐与母之姐合一(如水语)或可分可合(如傣雅语)和父之妹与母之妹可分可合(如傣雅语)等情况,但所有语言都严格区分父之姐妹,也严格区分母之姐妹。总的来说,壮侗语言不太重视汉语所看重的父方母方之分(父母之兄合一称谓、父母之弟合一称谓的情况同样存在),但父母辈的女性称谓和男性一样分别长幼(母之兄弟也都分别长幼,没有相当于汉语“舅舅”这样不分长幼的称谓)。
假如把上述汉语南方类型的有关称谓分别与汉语北方类型和壮侗类型作一比较,就不难看出:在南方类型中,父方和母方称谓有别,父之兄弟长幼有别,母之兄弟长幼无别,这都是与北方类型(及古汉语类型和藏缅语类型)一致的;但父之姐妹长幼有别,母之姐妹也长幼有别,这与北方类型和古汉语都很不相同,而跟壮侗类型完全一致。有些南方方言跟壮侗类型的共同性还不止这些,跟北方汉语的类型差别也更加大。在广东花县、三水、台山、新会等地粤语中和连南、惠州、东莞、深圳、中山等地的客家话中,连舅类称谓也跟伯叔类姑类姨类称谓一样分长幼,这是壮侗语的特点;在吴江同里、昆山周庄的吴语中,祖辈称谓不分父方和母方,祖父外祖父都称“阿爹”,祖母外祖母都称“娘娘”(阳平),这也是部分壮侗语(如水语)的特点。这些特点都与汉语共同语及北方类型很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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