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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复函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4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同时,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2016年6月11日,是我国第11个文化遗产日,今年的遗产日主题是“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中国政府网”截图
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9/29/content_5113289.htm
(原载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网”2016年9月29日)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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