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领域论①
[摘要]本文依据第一手的田野调查资料和乡土文书资料,集中讨论了日本村落的空间结构问题。作者提出了“三重同心圆结构”说,并分别深入研究了不同层次的村落领域、境界和与之对应的仪式、惯例和观念等。
[关键词] 村落;领域;三重同心圆结构
[中图分类号] K891.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8-72(2005)01-0078-12
一、村落和领域
村落是以“家”为单位构成的社会。由于家总是强烈地追求超越世代的存续,所以,由家构成的村落似乎也可认为其自然就具有永续的特性。但正如铃木荣太郎的“自然村”理论将“自然村的精神”设定为村落统一性及其永续的根据那样,村落并不只是家的集合,可以说它也是作为一个自律的社会而存在着的。只不过导致其统一性和永续性的,并非所谓“自然村的精神”,而应是其超越人们的生死而存续的物质性基础。各家把超越辈分地继承下来的宅基家屋作为家得以永续的一个根据。于是,村落看起来也就像是永远不灭的存在,它占据了一定的地表面积,由此能够发现其统一性和永续性。各家在村落占据的地表面积内设立若干面积的宅基家屋,并在周围拥有水田或旱田而从事耕作。村落不单是以家为构成单位的社会,它还以占据了一定的土地为基础。对此,也应给予充分注意。
如果把村落所占据的土地称为村落的领域,村落就可被理解为是拥有一定数量的家和一定领域的社会。在政府的“农林统计”中,自“1955年临时农业基本调查”以来,便设定有“农业聚落”这一概念。此后,每隔5年举行农业普查时,在作农户调查的同时还实施了农业聚落的调查。所谓农业聚落的定义乃是“在农业上相互最为密切的协同合作的农户集团”。(农林省统计调查部,1955∶2)但是,在“1970年世界农林业普查”时,其定义则变为“以一定的土地(地理性的领域)和家(社会性的领域)为成立之必要条件的农村地域社会”,(农林省统计调查部,1972∶3) 这个变更可以说意味着认识的深化。而且,在“1970年世界农林业普查”中,作为农业聚落调查的最初一个项目,还设置了“农业聚落的领域”,“该农业聚落与相邻农业聚落之出入劳作的境界,以及由该农业聚落管理的道路的范围等”,由此提出的问题是从什么地方到什么地方是“该农业聚落的土地”。(农林省统计调查部,1972∶调查问卷)结果是“作为农业聚落之整体(包括耕地、山林、原野),领域明确的农业聚落”除北海道和冲绳之外,约占所有农业聚落的79.4%。(穴农林省统计调查部,1972∶32)
基于这个事实,川本彰主张村落乃拥有可称之为“领土”的领域。它“不单是地理性的空间,也是社会性的空间,并基本上规范了村落领域内的人际关系”。(川本彰,1972)站在部落共同体之积极肯定论的立场上,守田志郎认为,“部落不单是家的聚集。包括耕地在内,它乃是完全被圈定了的生活和生产的单位”。(守田志郎,1973∶152)在他看来,部落存在着自己的领域,人们对各自宅基家屋和水田、旱田的所有,乃是“部落成员对部落之田地和宅基地进行公平分配的结果,根据不断反复的分化,每每出现各自田地和宅基地易主的情形,但原则上,这一切都发生在部落的内部”。(守田志郎,1973∶114)
不过,关于村落拥有一定领域的观点,正如川本彰经常引用柳田国男的文章所显示的那样,对于民俗学来说,此乃历来的常识,并非新的见解。即便不使用领域或领土之类的用语,有关人们居住的村落和其村落之外可以明确区分的观念及其相关的各种民俗,也很早就引起了注意。最早指出这一点的是柳田国男的《石神问答》(1910)。柳田就道祖神的意义曾论述到:“道祖之祖,既非祖义,又非祖道的意思。若解为阻止之阻,则既与日本纪之歧神的本号‘来名户之祖神’的古训读相合,亦与其神乃相同之神的诸说相合。即,在行路岔口等处奉祀此神,以图往来安全,并非能动性地仰慕神德,而是被动性地防止邪神与恶神侵入。考求今日道祖神之所在或其地名之所在,未必总在道路之侧,于深山之中亦有之,或为阻塞山中所在及从山上降临之邪恶之神,以期邑落平稳,故为神事”。(柳田国男,1963)他提示了在区分村邑内外的境界之处设立阻止邪恶之神侵入的道祖神的作用。关于道祖神的此种解释至今已成定说。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