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由律到乐
到这里我们解决了律的神圣性起源问题。接下来的问题则是律如何与音乐建立联系。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重新回到凤凰神话,借助神话文本来展开讨论。因为古代神话很多是历史的神话化,承载着传承历史的功能。
《吕氏春秋·古乐》所记载的这段听律于凤凰的神话,文本就具有高度象征性和意义。我们细看黄帝臣伶伦为作律取竹的记载,可知此竹出于“大夏之西”“阮隃之阴”(《汉书·律历志》为“昆仑之阴”),取竹于“嶰溪之谷”,这里的“西”“阴”“谷”分别可以和“东”“阳”“山”相对,共同点都是属于阴阳中的阴,但竹色黄,属阳。这只竹管“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是一根长“三寸九分”且上下均匀的竹管。用这样一根生于盛阴之中带有阳性的竹管最先吹出的“黄钟之宫”,就是“律吕之本”,这是何等充满阴阳隐喻的叙述。此后在“阮隃之阴”(“昆仑之阴”)听凤凰“雄鸣为六,雌鸣亦六”,分别出十二律,此十二律亦是使用的制作好的“十二筒”。在这段叙事中,有两个需要分析讨论的要点:一是竹管的使用,二是凤凰之鸣象征着什么。
凤凰神话难能可贵地保存下了十二律吕发现过程中竹管曾发生过的重要作用这一史实,并保留了以“长三寸九分”为“黄钟之宫”这一重要细节,这明确告诉我们最初是依靠管的长度分别出的十二律。为什么使用竹管,《月令章句》有很好的说明:
律,率也,声之管也。上古圣人本阴阳,别风声,审清浊,而不可以文载口传也。于是始铸金作钟,以主十二月之声,然后以效升降之气。钟难分别,乃截竹为管,谓之律。律者,清浊之率法也。声之清浊,以(制)〔律〕长短为制。
蔡邕认为,律是比率,是表现比率的能吹出声音的竹管。声音的特性是没有形状的。声音不像建筑物有形状可以依循。我们知道音乐以声音为介质作用于人耳,但一首乐曲不管给人内心怎样的感动,一经演奏后声音马上会消失于无形,所以“不可以文载口传”。使用金钟为“十二月之声”,可以仿效阴阳六律的“升降之气”,但依靠声音辨律实在需要太专业的耳朵。使用长短不同的竹管“效升降之气”,声之清浊和管之长短都遵循律的“率法”,并且直观可视、可闻。从后代留下的历史资料看,蔡邕的观点是站得住脚的。著名的“葭莩飞灰”使用的是律管,在古代很多重要的祭祀仪式上使用的也是律管,足见管和律之间的关系是更被后人看重的。
从操作上看,竹管吹出的声音,会因为管的长短出现明显的变化。这里管的不同长短变化非常直观,长短竹管吹出的声音不仅高低不同,而且变化有序。我猜想如此直观的管长带来的变化,很可能就与古人发现律的契机直接相关。我们已经考证出六律长短与日影长短之间有反向对应关系。正是在这种对应关系基础上,最终形成了十二律吕竹管长度与十二月之间的对应关系。在这个对应关系建立过程中,管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介质作用,不同长短的管吹奏出的声音不同,而古人借助与律数同样管长的竹管将六律之数物质化为乐器,天地间最大的抽象律动由此拥有了某种程度的可见性;当律管吹出律吕之声,天地间最大的抽象律动则转化为可闻性,时间与音乐之间由此借见与闻搭建起最重要的桥梁。而六律直接与太阳一年变化相连接,中国古代音乐的神圣性最重要的源头,正在于此。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本文责编:邓子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