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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狐与胡:唐代狐精故事中的文化他者
  作者:任志强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7-12-20 | 点击数:14736
 
 
  唐代佛道斗法的历史背景让我们从这则故事可以看出,唐代的道士希望像叶法善使胡僧现出原形被逐出境一样,能比胡僧高人一等,并将他们赶出自己的土地。在另一则狐精故事《太平广记》卷第四百四十九“韦明府”条(出《广异记》)中,强逼凡女成婚的狐精最后被驱逐到“长流沙碛”,指的正是黄沙瀚海的中亚。
 
  《太平广记》卷第四百四十七“大安和尚”条(出《广异记》)记载了武则天在位时期中土和尚挑战圣菩萨的事件,最后圣菩萨“词屈,变作牝狐,下阶而走,不知所适”。武则天在位时期,宣称自己是弥勒降生,将自己塑造成类似故事中“圣菩萨”的形象。但武后夺权是对传统儒家思想的挑战,骆宾王在《为徐敬业讨武曌檄》中斥其“狐媚偏能惑主”,这则故事反映出当时的一些士大夫将武则天视为挑战儒家传统男性权威的外来者,类似闯进中土的胡僧一般,令人想逐之而后快。
 
  狐何以化成佛和菩萨呢?首先应归于人们对其虔诚之信仰。如《广记》卷第四百五十一“长孙甲”条(出《广异记》)说:“(长孙甲)家笃信佛道,异日斋次,举家见文殊菩萨……合家礼敬恳至……其家前后供养数十日。”又如上引“叶法善”条说:“妇人见一婆罗门僧,皆下车从之,齐声称佛。佛执花前后,妇人随后作法事,如至天堂,其乐不可言。”人们对佛教的笃信,使佛、菩萨在民间得到崇信,这是狐化佛、菩萨的前提。另一方面佛教产生于印度,流传于西域各国,胡人多信仰佛教,故作为胡人隐喻之狐亦偏爱佛教,化身佛或菩萨以宣扬佛法。
 
  (八)狐精职业与胡人
 
  阅读唐代狐精故事,可以发现狐精的职业与胡人也有关系。
 
  狐女多擅长音乐歌舞,如《广记》卷第四百五十一“僧晏通”条(出《集异记》)说狐化成女人后自称为歌人。卷第四百五十二“任氏”条(出《任氏传》)说任氏为狐,其兄弟名系教坊,其内姊女为刁将军家之善吹笙者。从西域而来的胡女在中土多以歌舞为生,唐代的乐工也多为胡人或胡裔。《唐会要》卷三十三和卷三十四中记载的乐人就有舞人安奴、乐工白明达,善觱栗的尉迟青,善吹笙的尉迟章,琵琶第一手康昆仑,还有琵琶手曹家三世。所以说胡人在唐代是以音乐歌舞著称的,这和狐魅所变女子多以歌舞见长,绝非巧合。
 
  狐女善媚的形象特征,除了古人有狐性淫的认识以外,也与胡女所从事的职业不无关系。西域之色情业较之中土发达。《魏书·西域传》载:“(龟兹)俗性多淫,置女市,收男子钱入官。”《新唐书·西域传》亦载:“葱岭以东俗喜淫,龟兹、于阗置女肆,征其钱。”西域商胡一直从事女奴买卖,此类妇女入居中土亦不足为奇。就其以歌舞侍酒为生来看,其为娼为妾也是十分常见的。如《广记》卷第四百五十“薛迥”条(出《广异记》)说,薛迥于东都狎娼妇,一夕午夜,娼化狐而去。而卷第四百五十二“任氏”条(出《任氏传》中任氏自己介绍说:“生长秦城,家本伶伦,中表姻族,多为人宠媵,以是长安狭斜,悉与之通。”
 
  狐女还有经商的特长,这与胡人善于经商的特点完全契合。如任氏不习汉族妇女都会的女红,却对商贾攫利之事颇为擅长,任氏之表娣妹张十五娘也善做生意,她是鄽中鬻衣之妇。
 
  狐男的形象也值得一提,狐化为男子最喜魅惑诱骗美女。如《广记》卷第四百四十七“长孙无忌”条(出《广异记》)说:长孙无忌的一美妃被天狐迷惑,每见无忌,便持长刀斫刺。又卷第四百四十八“杨伯成”条(出《广异记》)说:吴南鹤(狐)看中了杨伯成之女,因无媒而自荐,遭到拒绝后,大怒,呼伯成为老奴,慢辞甚众。久之,女为狐媚。有更甚者,狐男竟好偷美妇,如卷第四百四十八“刘甲”条(出《广异记》)讲,刘甲之妻美,为狐所窃,后发现一古冢丈余,有老狐,坐据玉案,前两行有美女十余辈,持声乐,皆前后所偷人家女子也。这些狐男贪婪如此,正如现实中擅长经商、财大气粗的商胡所为。胡人以善经商为名,多豪商大贾。他们从中原购买丝绸,从西域运来体积小、价值高的珍宝,频繁往来于丝绸之路上。
 
  一些胡商还从事着贩卖人口的勾当,他们从西域贩运许多胡女来华充当歌妓、舞女等,但也以非法手段抢掠或拐卖中原妇女。《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二十五代宗大历十四年“庚辰诏回纥诸胡在京师者,各服其服,无得效华人。先是回纥留京师者常千人,商胡伪服而杂居者又倍之,县官日给饔饩,殖资产,开第舍,市肆美利皆归之,日纵贪横,吏不敢问。或衣华服,诱取妻妾,故禁之。”不仅如此,胡人还掠夺中原妇女带回本国,《旧唐书》卷一百二十七《张光晟传》就记载了一起胡人拐卖汉女的案件:“建中元年回纥突董梅录领众,并杂种胡等自京师还国,舆载金帛,相属于道。光晟讶其装槖颇多,潜令驿吏以长锥刺之,则皆辇归所诱致京师妇人也。”由此可以推测当时被掠走的妇女为数肯定不少。肃代之际,回纥取代了突厥,在中原肆无忌惮,《唐会要》卷一百“杂录”记载,“贞观二年六月十六日敕诸蕃使人所娶得汉妇女为妾者,并不得将还蕃”,但回纥等诸胡仍不受约束。可见狐精故事中所反映的胡人“诱婚”问题确实存在。
 
  此外,古代婚姻中存在卖婚的现象,这在唐代狐精故事中也有所体现。如《广记》卷第四百五十一“李黁”条(出《广异记》)云:李黁一故人以卖胡饼为业,其妇(狐)美,李黁以十五千索胡妇,宠遇甚至。又如卷第四百五十五“昝规”条(出《奇事记》)说:昝规儿女六人尽孩幼,然贫乏委地,存活无路,以十万卖妻于老父(狐)。又卷第四百四十九“韦明府”条(出《广异记》)说:韦明府答应将女儿嫁给崔氏(狐),条件是以二千贯为聘,多以钱为婚。因胡人多为商贾,财大气粗、甚是有钱,故时人以利卖婚于胡人,当为事实。
 
  2. 狐胡相通的中西交通背景
 
  南北朝以来,尤其是隋唐之世,大量胡人涌入中原,致使唐代社会生活胡化现象十分突出。《大唐新语》卷十记载:“武德、贞观之代,宫人骑马者,依《周礼》旧仪,多着幂罗,虽发自戎夷,而全身障蔽。永徽之后,皆用帷帽施裙,到颈为浅露。显庆中,诏曰:‘百家家口,咸厕士流。至于衢路之间,岂可全无障蔽。比来多着帷帽,遂弃幂罗;曾不乘车,只坐檐子。过于轻率,深失礼容。自今已后,勿使如此。’神龙之末,幂罗始绝。开元初,宫人马上始着胡帽,就妆露面,士庶咸效之。天宝中,士流之妻,或衣丈夫服,靴衫鞭帽,内外一贯矣。”安史之乱后,胡人大量地进入内地,《东城老父传》发此感慨:“今北胡与京师杂处,娶妻生子,长安中少年有胡心矣,吾子视首饰靴服之制,不与向同,得非物妖乎?”这是当时人眼中的长安城。两都为胡化最为严重者,唐代元稹的《法曲》对此有十分形象的描写:“自从胡骑起烟尘,毛毳腥膻满咸洛,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火凤声沉多咽绝,春莺啭罢长萧索,胡音胡骑与胡妆,五十年来竞纷泊。”
 
  胡人进入中原,时间一久便定居下来不再想回去。《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三十二记载说:“胡客留长安久者,或四十余年,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安居不欲归。”《朝野佥载》卷五记载这样一则故事:“广平宋察娶同郡游昌女,察先代胡人也,归汉三世。忽生一子,深目而高鼻,疑其非嗣,将不举。须臾赤草马生一白驹,察悟曰:‘我家先有白马,种绝已二十五年,今又复生。吾曾祖貌胡,今此子复其先也。’遂养之。”盖宋氏乃入居中国之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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