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通过中国民俗学会咨询地位复核   ·文旅融合背景下乡村振兴与物质民俗研究学术工作坊招生启事   ·中国民俗学会2025年年会征文启事  
   学术史反思
   理论与方法
   学科问题
   田野研究
   民族志/民俗志
   历史民俗学
   家乡民俗学
   民间信仰
萨满文化研究
   口头传统
   传统节日与法定节假日
春节专题
清明节专题
端午节专题
中秋节专题
   二十四节气
   跨学科话题
人文学术
一带一路
口述史
生活世界与日常生活
濒危语言:受威胁的思想
列维-施特劳斯:遥远的目光
多样性,文化的同义词
历史记忆
乡关何处
跨境民族研究

理论与方法

首页民俗学专题理论与方法

[赖伟鸿]数字时代的美国民俗学表演理论:挑战与发展
  作者:赖伟鸿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26-02-27 | 点击数:3624
 

  二、表演理论面临的新挑战

  基于数字时代的立场,美国民俗学家西蒙·布朗纳(Simon J.Bronner)曾对表演理论进行了批判,提倡用“实践”来取代“表演”的理论方法。在他看来,表演理论缺乏对文化现象的概括性和历史性描述,既窄化了民俗研究的范围,更难以建立一套普适包容的民俗学理论。然而,布朗纳所理解的表演仍未溢出口头艺术研究的范畴,也并非将表演作为一种基础性的视角,面对数字时代交流实践方式的改变,难免对表演的适用性产生怀疑。换句话说,布朗纳主要基于一种口头艺术的表演观,而非面向广义交流实践的多元表演观。正因如此,他的实践理论也被诟病为“伪装的实践理论”,“当他倡导‘实践理论’,提倡研究认知根源而批评表演理论的研究工作流于表面的时候,他已经轻率地忽视了表演理论强调创造性、参与性、反思性的学术理想与思想价值。”所以,在对数字时代的表演理论提出疑问之前,需要在本体论意义上重申多元表演观的基本前提。

  尽管站在“表演”的对立面,布朗纳的质疑却引出本文所要探讨的核心问题:数字时代的表演理论何为?进入数字时代,数字技术的爆发式生长极大地推动了人类交流实践的变革,数字化成为表演的一个重要因素,与数字媒介伴生的新兴表演实践为表演理论的研究范式带来了许多影响。在数字环境中,表演的方式、情境、人际互动、社会关系及整个日常生活交流实践都或多或少显露着数字化的痕迹,表演与表演理论之间的关联也变得更加复杂。显然,数字时代的表演理论面临着结构性调整的挑战。

  (一)面对面交流的研究传统受到冲击

  从以表演为中心的研究传统看来,面对面的口头性交流是基本的表演语境。自表演转向以来,由于受到戴尔·海默斯(Dell Hymes)及言说民族志(ethnography of speaking)的广泛影响,民俗学者倾向考察特定情境中口头交流的艺术实践,并集中关注语言行为的过程,这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表演研究的重点。虽然表演理论本就不囿于口头艺术领域,但以面对面交流为核心的研究范式在民俗学内部已经根深蒂固,由此产生的思维惯性致使新兴的数字交流实践难以被视为表演的研究对象。然而,早在1995年,科申布拉特-金不拉特就曾指出,新媒体挑战了面对面交流、口头传播、表演、社区和身份的学科假设。布朗纳也持相同看法,他认为:“数字化时代的知识性质改变了人们对面对面交流和媒介民俗传播方式的看法……数字文化不是以社会关系为核心,而是建立在变异性重复的基础之上,是一种虚拟文化,它对产生于面对面互动的民俗观念带来了挑战。”举个例子,在拉塞尔·弗兰克(Russell Frank)有关电子邮件转发笑话的研究中,他发现:“笑话转发创造了一种新的幽默文类——‘视觉笑话’(visual joke),这对于面对面的笑话讲述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换句话说,数字媒介能够将人类交流实践从面对面在场的语境中抽离出来,这种在虚拟空间进行的交流互动同样具备表演的功能,但它却发展出一系列新的基本特征,这正是以面对面交流为主的研究传统所没有关注到的。总的来说,数字时代的表演研究并未否定面对面交流的价值,反而促使传统的研究范式充分将数字环境的特征、形式和功能考虑在内。

  (二)表演者与观众的身份难以被识别

  回到邓迪斯曾经提出的著名民俗学之问——“谁是民”(Who are the folk)?他将“民”置于任何可以构成民俗的社会基础的群体上,从而解放了农民和原始人意义上的民间概念。循着这个脉络,“民”或“民间”(the folk)通常被视为任何特定社会群体的成员。但在数字时代,社会群体成员的身份及其边界已经被模糊化,“谁是民”的问题恐怕还需要得到新的回应。这无疑给民俗学带来了一场理论遭遇,首当其冲的便是群体的概念。长期以来,丹·本-阿莫斯(Dan Ben-Amos)关于“小群体的艺术性交流”(artistic communication in small groups)的定义为表演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启发,它有助于确认特定情境中的表演、表演者与观众之间的互动关系。然而,奥林对此却表达了质疑,他认为将“小群体的艺术性交流”转移到互联网环境中需要面对这样的问题——什么是小群体?以及如何评估基于网络的互动的性质?对于民俗学而言,数字时代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便是“小群体”的泛化,这表现为数字用户的高度匿名化和个性化,促使研究对象由相对固定的社会群体转向流动的、多变的、模糊的异质性群体。有学者曾敏锐地指出数字时代交流方式的特征:“主要通过模拟场所的方式进行象征性互动,这往往掩盖了参与者的社会背景和特权。”在此情况下,数字交流实践通过虚拟身份、匿名机制解构了传统社会身份(如性别、地域)的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挑战了表演理论中“表演者/观众”的划分原则,这容易导致:“学者常舍弃以表演为导向的研究路径,代之以更容易实施的、与表演者身份认同不直接关联的文本分析法。”由此看来,数字身份的多重性对传统民俗学用以识别群体、以俗定民的方法形成了挑战。

  (三)表演理论的分析框架需要再审视

  众所周知,以鲍曼为代表的学者为表演理论建立了颇为成熟的术语体系,提出表演者、表演过程、语境化(contextualization)、去/再语境化(de/re-contextualization)、表演事件、模式性、新生性(emergent quality)和自反性(reflexive)等基本概念,为阐释复杂的交流实践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分析框架。在进入数字时代的讨论之前,表演理论被诟病已久的一个问题是:口头表演容易落入琐碎复杂的分析框架当中。而在数字时代,这一分析框架则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例如,从表演事件的角度,现实表演要求表演者与观众处于时空同步与身体在场的语境,而数字环境下的时空异步(如论坛跟帖、视频评论)与虚拟在场(如直播弹幕)打破了现实语境的限制,这种互动模式的转变要求我们重新定义“事件”(event)的边界,将延时性、碎片化的交流纳入表演分析框架。再比如,从自反性的角度,数字媒介在作为交流平台的同时也为表演设置了重重屏障,使表演的自反性概念复杂化了。由于口头和面对面交流的现实场景被数字场景所取代,民俗学者对表演的现场观察失去了一定的效力,在庞杂的数字信息面前,表演的自反性意识和表演者的主体性建构更难以被学者所捕捉。除此之外,表演的传统分析框架缺乏对数字媒介的考量。如今,数字媒介已然成为表演研究的关键词,它主动塑造了表演内容的生产与接受方式,改变了表演的叙事结构和参与模式,甚至影响了表演的可见性与品评的标准。因此,在新兴的数字交流实践面前,并不能直接套用表演理论的传统分析框架,而需要重新审视其效度和限度并纳入新的考量因素。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上一条: ·[穆昭阳]歌谣研究的情感音声与情感史书写路径
下一条: ·[刘铁梁]作为一种文明叙事方式的民间文化研究
   相关链接
·[彭牧]现代性的他者、文化身份与美国民俗学的知识生产·[朝戈金]高飞的比尔
·[张琼洁 苏紫祺]超越感官的阈限:一种感知现象学对表演理论拓展的探讨·[许志超 黄清喜]表演理论视域下数字生态中民间叙事的转型
·[王午琦]数字时代神话日常化重构与民俗学回应·[宋博文]数字时代的非遗研究刍议
·[彭牧]现代性的他者、文化身份与美国民俗学的知识生产·[卢秋彤]作为仪式的游戏
·[梁家胜]数字时代民间文学的开源特质与新生机制·[黎志]阿梅里科·帕雷德斯与美国民俗学表演转向
·[胡洋]现代民俗学表理论方法的回顾与反思·[蔡季呈]表演理论视域下张家港市凤凰镇河阳山歌的现代重构
·[田小旭]数字时代的口头传统:以喀左故事家高延云的“纺线车”故事为例·[梁家胜]论数字时代民间文学的开源性
·[彭牧] 丹·本-阿莫斯:高擎“民俗学之火”·美国著名民俗学家丹·本-阿默斯逝世
·[张建军]美国民众生活中心:数字时代的文化建档与公众参与·[关咏阁]城镇化语境下戏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菅丰]民俗学的悲剧:学院派民俗学的世界史纵览·[张多]元宇宙:数字时代的宇宙观及其神话学批评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5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中国民俗学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咨询机构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师范大学 邮编:100875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民政部登记证书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