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科体系是动态的不是静态的
现代意义上的学科起源于古代的知识分类。中国早期的知识分类起于周王朝,他们将贵族教育的知识体系分为礼、乐、射、御、书、数,史称六艺。在西方,亚里士多德曾经把人类知识分为制造性知识(行业知识)、实践性知识(社会知识)、理论性知识(人类认识自然的知识)三个部分。文艺复兴时期,培根依据主体的认识特点,将知识重新分为历史、诗歌、哲学三大类,其中哲学包括人的哲学和自然哲学。自然哲学相当于今天的自然科学,比重只占人类知识总量的大约1/6。进入19世纪之后,自然科学迅猛发展,孔德按照复杂性递增、普遍性递减的原则,将科学分为数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理学、社会学六大类。进入20世纪之后,学科分类更是日见分歧和精细,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学科类目和数量都不一样,这是一个一直在调整的动态体系。
学科界限是学科共同体的自我设限,一切限定都是人为制定的,分类和限定只是为了描述的方便,并没有什么先验的标准和深刻的学术内涵。比如说,我们现在都认为民间叙事诗研究是民间文学学科体系中的重要一支,但是,“国际(主要是欧美)学界研究叙事诗基本上以史诗为对象”,并没有把民间叙事诗单独列为一种文学体裁。钟敬文早年的学科体系构想中,也没有这个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民族地区文化调研工作的深入,一些新的民间文艺形式被研究者提出来。1980年,钟敬文主编的《民间文学概论》开始将民间叙事诗与史诗进行分类处理,但是并没有分开定义,而是统一定义为“史诗和民间叙事诗都是民间诗歌中的叙事体长诗”。此后的十几年间,学者们对于民间叙事诗到底该如何定义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但宗旨似乎都是围绕着“如何与史诗相区分”来展开讨论,也就是说,分类讨论只是为了分类而讨论,分类背后并没有什么深刻的研究目的。
人为设置的界限,必然会因为认识的深化,或者研究目的的变化而变化。只要这条界限困扰了我们的具体工作,研究者就会选择突破界限,或者重置分类标准。以“俗文学”为例,早期的“中国俗文学学会”与“中国民俗学会”的会员重合达到70%以上,俗文学几乎就是民间文学的另一个别称,彼此很难分得清楚。到了潘建国执掌中国俗文学学会的2021年,学会理事中的民俗学会会员已经不到20%,潘建国明确提出俗文学的主要学术领域就是古代小说、戏曲和说唱三大领域,得到会众一致认可。这三大领域显然是在不断吐故纳新的筛认过程中逐渐明确的。
所以说,学科界限是动态的、模糊的、与时俱进的,而不是静止的、天然的:“人类在理论和实践上把握自然界和社会的程度决定了学科分类的状况和水平。……当对于物质结构的研究尚未深入到原子及亚原子层次的阶段,也不可能产生按物质结构层次进行分类的思想。当人类的科学思维从自然哲学转向社会哲学,当人类开始对社会现象进行深入的科学研究并取得相当成果时,才有可能出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部类的划分。”
民间文学为什么能够成为一门学科,不是因为有了讲故事、唱情歌这种社会行为,而是因为有了“五四”新文化运动先驱者的觉悟和探索。顾颉刚说:“民俗可以成为一种学问,以前人决不会梦想到。他们固然从初民以来早有许多生活的法则,许多想象的天地,可怜他们只能作非意识的创造和身不由主的随从,从来不会指出这些事实的型式和因果。”吕微解释说:“在生活世界中,学术研究的对象无处不在且混沌未分,而学科对象被划归各个学科的研究范围有赖于研究主体的辨认和分解。是研究主体的问题意识照亮了被研究的对象,使研究对象从混沌的黑暗中显现出来。就连坚持经典认识论的索绪尔也早就意识到:不是对象在观点之前,是观点创造了对象。”也就是说,研究对象有没有意义不在于研究对象本身,而在于研究者有没有发明一套赋予其意义的理论话语。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明白,一旦研究主体发生变化(比如代际更替),生产了新的理论话语,我们对于事物的认识角度、价值判断、类别划分,也一定会相应地发生变化。学科体系作为一种人文建构,当然也须如此理解。
任何科学都是由概念、判断、推理、论证和命题构成的知识体系。民间文学学科是由民间文学研究者共同完成、认可、推进的知识体系。一门学科可以分出许多方向,有的方向逐渐萎缩,渐成冷门,甚至成为个别学者的学术自留地。有的方向逐渐扩张,不断壮大,甚至成长为一门新的学科。每一个时代学科体系的制定,都反映了这一时代的学术发展水平和社会需求状况。学科体系类似于我们的学术地图,如果我们把传统的学科体系看作静态的辖区图,那么,积极的学科体系就如动态的作战图。
钟敬文清醒地认识到学科体系建构的历史作用在于它的相对意义,他说:“一定的科学结构体系的建立,在一定时期内有它的稳定性。但是从科学史发展的长远过程看,它又是处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中的。我们今天所认识的结构体系,昨天未必产生,明天则可能要变成另外一副样子。所以,在我们的头脑里,应随时随事,都具有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僵化的观点是不能真正认识和有效处理现实事物的。”如果说钟敬文时代的学科体系规划是在研究成绩尚不充分、学术流派尚未形成之时的一种权宜之策,那么,今天再以对象范围和目标管理来实施学科建设,就很难成为正当性理由了。
学术研究是典型的知识生产活动。如果某一领域的研究很难产生新的话题、翻出新的意义,那么,这一领域所生产的论文就很难被学术期刊所采纳,也很难得到同行的尊重,学者的努力就得不到奖赏,多数学者就会放弃在该领域的耕耘。如此一来,该领域即便是“应该有”的学术方向,在现实中也很难成立。
相反,如果有新的理论、新的阐释方法的进入,那些已经沉寂的,甚至从未被人关注的领域,也会突然焕发出勃勃生机。以“非遗保护”为例,在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之前,谁也没有想到过居然会有一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专业名称出现在教育部《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中。事实上,非遗保护专业与艺术学一级学科名下的其他专业类别并不构成逻辑上的并列关系,也不是教育部按照“物质”和“非物质”的互补关系自然分列出来的,更不是前辈学者未雨绸缪规划出来的,而是以此前17年间数量众多的“非遗学”研究成果为后盾,由冯骥才等一批文化名人努力争取来的。
此外,随着社会发展,各种各样的新文化现象也会刺激新范式的产生。比如网络文学,原本只是个别学者的兴趣,随着网络文化的迅速发展而渐成显学,甚至有望成为文学类的二级学科,虽然网络文学研究目前还没有形成公认有效的研究范式,但这似乎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四、民间文学研究什么
什么是民间文学?钟敬文定义为:“广大劳动人民的语言艺术——人民的口头创作。”民间文学研究什么?他在《民间文艺学的建设》(1935)中说:“这种科学的内容,就是关于民间文学一般的特点、起源、发展以及功能等重要方面的叙述和说明。”在《加强民间文艺学的研究工作》(1981)中,他又用列举式进行了进一步说明:“它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广大人民过去和现在所创作、享用和传承的各种样式的文学作品——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歌谣、叙事诗、小戏、谚语及谜语等。”
吕微批评说,将民间文学的性质定义为“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以及将民间文学的基本特征概括为集体性、口头性、传承性、变异性,都是从“外在的”的政治、民族、历史、地理等意识形态角度对民间文学做出的界定,没有触及民间文学的内在本质属性。他甚至认为:“中国现代民间文学理论经常遭受‘浅薄’之讥,其对民间文学内在规则之重要性的忽略,从而导致学术概念体系难以建立,理论、方法的思考难以深入,不能不说是首要原因。”
吕微以自己参与主编的《中华民间文学史》为例,开出一剂药方:“作者们把民间文学分成八种体裁: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叙事诗、民间小戏和谚语、谜语。民间文学体裁(文体)以及‘叙事模式’等形式范畴的切入角度体现了该书作者们企图从内在的无活动主体的立场进入历史叙事的初衷,也就是说,作者们实际上做的是在把民间文学的活动主体排除出历史叙事的同时又把民间文学的文体看作是自我生长、自我发展的有机体。”但是,且不说《中华民间文学史》中的“中华”二字本身也是一种意识形态的限定,全书基于体裁的结构与钟敬文民间文学体系并没有差别。退一步说,就算《中华民间文学史》做到了基于“内在性”而建构学科体系,这种学科体系依然基于认知目的,而不是基于研究目的,对于推进学术研究同样没多大实际意义。
什么是民间文学,或许并不需要有一个清晰的界定。比如现在广泛流传的网络段子、网络谣言等,算不算民间文学?尽管它不符合民间文学“口头性”的限定,但依然有许多学者拿它们当民间文学研究,为什么?因为我们可以用民间文学传播变异的研究范式对它们进行解剖和分析,也就是祝鹏程说的,我们手中握着做蛋糕的面粉和切蛋糕的刀,我们能够做得了这块蛋糕。
有些概念需要精细辨析,尤其是涉及实际操作的法律、政策概念,但是,人文学科的许多概念并不需要精细辨析,有些甚至只要大致意会,不至于张冠李戴就可以据以进入讨论。以神话、传说和故事的研究为例,当我们讨论“神圣性”问题的时候,即使不做概念辨析,大部分传说和几乎所有故事都可以自然被排斥在外;当我们使用“故事性”的时候,就暗含了传奇、幻想、误会、巧合、非现实的逻辑,即使不做精确定义,也不会妨碍受众理解。
民间文学是一种客观实在的文学形态,对于客观事物的研究必然是一种实证研究。实证研究大致可以分为知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知性认识阶段主要是对现象进行分类、排列、秩序化,以便于统计、比较、分析、印证和归纳、概括。理性认识阶段,是在归纳概括的基础上,借助概念体系和形式逻辑,导出更多的规律性认识,提出新理论、确立新的研究范式。
以民间文学的体裁研究为例,这只是知性研究中的分类阶段。止步于此的学术研究是低层次的、自我封闭的,很难加入大文学研究的对话平台,因为这类研究对于其他学科来说实在是一些无足轻重、不必关心的话题。
只有理性认识阶段的成果,才能超越具体对象、超越就事论事,在更高的理论层面上与兄弟学科展开有效对话,从而服务于社会文化建设。新认识、新理论未必需要长篇大论,有些伟大的理论就只是一个精辟而简单的命题,比如顾颉刚“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学说的提出,全文也就是短短的一篇书信体《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而已。当然,类似于顾颉刚这种见微知著、举一反三的理论成果是罕见的,大多数学者都只能止步于知性认识阶段、止步于常规研究。
在中国现代学术版图中,民间文学和民俗学一直处于交叉和边缘的位置,“为了建设民俗学学科的合法性,诸多学者进行了理论反思和转型尝试”。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们在学科合法性论证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产出了数以千计的论文。但是,学科确认的关键也许并不是合法性论证,而是实质性推进。
哲学领域有一个“人不能证明自己”的命题,强调任何工作的价值“都不能由事件承担者自己来证明”。所以,无论我们生产多少自证民俗学价值的论文,都难以唤起兄弟学科的尊重,唯有良好口碑的优秀“出圈成果”,才是民间文学立足学林的有效证明。钟敬文就特别注重与其他学科的对话,一再强调民间文学和民俗学要为人类社会的文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无论是强调民间文学服务于政治,还是服务于社会,钟敬文总是希望民间文学在社会文化建设中具有实际的“功能”,能够为更深刻地认识个人、社会与自然提供更多的规律性认识或理论。
“实际上,目前中国民俗学者广泛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进程,在提供咨询建议、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助力村落治理与乡村振兴、发展民俗文化产业、促进民俗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积极的工作。”可是,我们参与了这么多工作,为什么学科合法性依然存在问题?答案是,我们虽然以民俗学者身份参与这些工作,实际上并没有用到多少源自民俗学的专业知识,在这些工作中,民俗学者完全可以由文化人类学、艺术学、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的学者替换。也就是说,参与者个人在工作中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但民俗学/民间文学并没有因此获得更好的学术声誉。
民俗学理论不是佶屈聱牙的概念游戏,而是“有条有理地组建而成的知识体系,用以按照某种规则统一解释民俗事象或发展人类的认知”。多数民俗学者怀有深深的理论自卑,这导致许多不清楚何为“理论”的民俗学者误以为只有形而上学的思辨性议论才是理论研究。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编辑出版的《中国民间文学大系》“理论卷”就是这种思路,该书包括“综论”“基本理念:对象与学科”两大部分,具体分为“时代与国情”“学科史启示”“非遗语境”“对象界定:主体、事象与日常生活”“特性与价值”“学科定位”等六个章节,几乎全是形而上学的论述。
我们当然不能否认这些形而上学的思考不是理论研究,但如果认为只有这样才是理论研究,那就大错而特错。民间文学需要思辨哲学,但思辨哲学本身不是民间文学。正如农民需要锄头锄地,但打锄头并不是农民的本职工作。将民间文学引向形而上学的努力,正如劝导农民都去打锄头。个别农民擅长打铁那是好事,但并不意味着农民都得会打铁,相反,锄地、栽种、施肥、浇灌,这些才是农民的本职工作。
“任何一门现代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及其应用,都不仅取决于学科本身的需要和内在发展逻辑,而且是相应于社会需求和社会价值而取得发展和应用的。”民间文学研究的价值,就在于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民间文学在不同条件下编创、传播、变异、流动的种种规律,抉发其与传承主体、存续社区之间的相生关系,进而为大文学研究提供新的理论支持,促进和优化民族国家及至全人类的文化建设。
每一门学科都有它自给自足的学科边界,有自己的提问方式和解题方式。当形而上学的思辨脱离了民间文学本体、超越了民间文学边界、抛弃了民间文学提问方式和解题方式的时候,即使打着民间文学的旗帜,它也只是形而上学本身,而不是民间文学。正如游戏设计师借用神话传说设计了一款电子游戏,你不能说这款游戏使用了民间文学元素,它就属于民间文学学科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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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于佳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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