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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校教育传承路径探析
——以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活动为例
  作者:李卫英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06-26 | 点击数:7443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校教育传承路径
 
  1.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
 
  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不是在短期之内就可以实现的,尤其是民族文化的精神层次———民族性的传承更具有延续性和不可间断性。真正有价值的文化传承既能让学生学会外在的物质的文化表象,更能让学生了解物质表象的文化事项背后所蕴含的丰富的文化信息,从而让使学生通过对本民族文化的正确认知,重现民族文化的精神世界。因此,学校教育只有通过一种文化再生产的方式,使少数民族学生不断地对其进行再认知、再体验,才有可能使文化遗产传承成为儿童民族意识的深层结构,产生纵向的文化基因复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一种活态的、动态的传承。
 
  从这一视角来看,学校不仅应该举行有关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型活动,更应该在学校的常规活动和时间安排中为非物质文化传承留下一席之地。在这方面,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有着较为成功的传承经验。该县每年投入20万左右的专项基金,在各中小学开展仡佬族高脚竹竿、高台舞狮、打蔑鸡蛋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体育活动。当地很多民族中小学除了在重大节日举办一些大型的民族活动外,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学校一项硬性的教学要求,成为常规的教学活动。无论从课程的设置、教学内容的安排、教学的评价等方面,学校都制订了一整套相应的管理规则,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学校教育中的顺利传承。这样既保证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时间和效果,还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学生不断的认知和体验中变得鲜活起来,成为学生乐学好学的文化课程。很多学生在课堂中体验到了本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产生了强烈的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从而对本民族的文化遗产也产生了亲切感和学习兴趣,激发了他们对非物质文化传承的动力。
 
  2.实现学校教育与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空间的和谐共生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如果仅仅局限于学校内部的孤立文化场,忽视了民族社区空间这个大文化场的话,学校教育就难以真正汲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养分和生命力,这种单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形式必然显得肤浅和零散。为此,应将非物质文化传承从学校教育空间拓展到民族社区的文化空间,将两个不同的文化空间结合起来,实现不同文化场的传承功能互补,促进学校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的和谐共生,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更有效的传承。
 
  具体来看,学校可在民族社区搭建文化平台,将学校教育延伸到民族社区中,促进学校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的融通。贵州省榕江县车民小学在这方面是一个较为成功的范例。该校从1984年与当地文化馆共同组建的金蝉侗族少儿艺术团———“金蝉歌队”,是当地民族音乐进课堂的第一所学校,到现在历经了30年,却仍然经久不衰,并已成功培养了三四百人的精英团队,对侗族大歌的传承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车民小学与当地乡土社会联合设立的这种教育基地具有一定的开创性,为民族学校教育的非物质文化传承起到了较好的带头作用。直到现在,车民小学与当地社区的联系非常紧密,除了歌师到学校教唱侗族大歌外,学生们每学期都会定期与当地的歌师在社区、学校或文化馆演唱,形成了学生—家庭—村寨—文化馆紧密结合的局面,实现了学校教育与社区传承空间和谐共生的局面,收到了良好的传承效果。此外,贵州省普定县猴场仙小学联系学校与社区的做法也非常有效。该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纺织活动,让学生亲自到社区村民家中参与纺织的过程:收麻→刮麻→撕麻→绩麻→纺线→煮线→放线→织布,每一个环节都由学生亲自动手,实际操作。这类活动让学生融进了日常的民族生活,学习和体会了在学校教育中无法体验到的非物质文化的深厚内涵,让文化传承在真实的乡土空间和日常生活中流淌、延伸并勃发出新的生机。
 
  除此之外,学校还可将民族社区及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到学校的特色活动安排中,扩大学校教育的传承领域,促使不同的文化场产生更多的交集。贵州省很多学校根据“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的项目精神,纷纷将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纳入到了学校的特色活动中。这些学校会定期带学生到社区参加形式多样的特色民族活动,如歌舞表演、乐器演奏、刺绣比赛、山歌对唱等。
 
  总体而言,这些深入到村寨和社区进行文化传承的方式,是一种坚持不脱离原生地的文化传承,这种没有离开文化生存和发展“母体”的文化传承,展示了文化在历史进程中的动态发展,让学生从学校和社区中同时感受到文化不断变迁和发展的过程,保持了学生与社区民族文化环境的绵延性和连续性,从而提高了非物质文化教育的有效性。这种植根于本民族本地区的文化土壤中的文化保护和传承模式是非常值得借鉴和推广的。
 
  3.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的挖掘和培养
 
  非物质文化传承的关键因素在于如何得到本民族中大多数人的认同和接受,并让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得以延续和创新。学校教育世界中的年轻一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活的载体,一旦这种活的载体失去了传承和保护本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观意愿,非物质文化也就失去了传承的渠道,其传承链便发生了断裂。因此,学校教育对文化传承主体的培养方式和途径显得至关重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老一辈传承者处于传承链的上端或中端,他们“在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中,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杰出的技术、技能、技艺,为社区、群体、族群所公认的人物”。未来传承者则处于传承链的下端,这些传承者的传承意识和传承质量直接关系着传承链条的延续。
 
  对这两种传承者来说,学校应该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措施。首先从老一辈传承者来看,学校教育应尊重老一辈文化传承者在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中的自由选择意志,为他们留有更多的空间和余地。与此同时,努力创造更多的机会让这些传承者进入学校教育空间进行文化传承,增强文化遗产传承的实效性。对未来传承者而言,最重要的是通过上文提到的各种渠道和方式增强他们的传承意识和观念,唤醒他们作为传承者的意识和责任,只有处于文化传承链条下端的年轻一代积极努力地自觉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使这个传承链条生生不息地延续下去,使非物质文化传承的主体世代相承。
 
  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呈现出来的文化事项,都是其时间性、空间性及文化性的整体合一和共同运作的结果。学校教育对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应在文化空间整体观的基础之上,以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为核心要素,根据学校自身的条件和当地社区的文化氛围,将传统的传承方式与现代教育手段相结合,充分关注文化空间的和谐共生,从而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有效性,促进学校教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本文刊载于《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4年第4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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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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