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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泰履] 传统中国的民族身份与道教身份认同
  作者:[美] 祁泰履(Terry Kleeman)   译者:肖涵露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05-05 | 点击数:7983
 

  “鬼道”究竟是什么,没人确定。一种说法是运动的发起者被称为“鬼卒”。有173块碑刻记载了初入道的称为“鬼卒”。我们还知道教会成员具有神职授任的证书,称为“授箓”,上面清楚的注明了他们能控制的神将有多少个,该将领以及他们的军队的数量。他们一旦脱离了道的教化,就会恢复为原来的鬼。这些在早期道经《女青鬼律》(Ghostly Ordinaces of NVQING,HY563)里有详细的解释。但天师也谴责这种流传甚广、却没有固定形式的信仰形式,也拒绝了他们所从事的的血祭。另外一个有趣的发现是,在现在的葛老,老的后裔在四世纪时入侵四川,最初的宗教神职人员被称为道士,但最普遍的称呼却是鬼师。另一个类似的是鬼王。男巫是今天四川西南部和云南省的彝族祭师毕摩的直系祖先。《新唐书》里对于这个人物的描述不禁让人回想起巴人早期的文本:

  夷人尚鬼,谓主祭者为鬼主,每岁户出一牛或一羊,就其家祭之。送鬼迎鬼必有兵,因以复仇云。

  如果巴人的信仰也是如此,每年上交五斗米道也应该等同于祭祀时贡献的肉。男巫与管理大片地区的大鬼王、管理小群人的一般鬼王也有所区分。天师道的大祭酒和祭酒之间的等级与此类似。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道士或祭祀者的社会学角色中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治鬼的本领,正是这点吸引了信徒对新教的信仰。

  天师道还有什么地方能吸引巴人呢?我们知道这个新兴教派的中心教义是的看重罪行。古人认为,神界有专门负责记录世人善恶的官员,最终依次对人进行奖惩。当然,也可以向天地水三官忏悔自己的罪,表示悔改之意,再做些苦修来减少个人的罪孽。从现代的人类学的类似例子看,巴人不会这样去想,但存在着通过教义改变巴人已有信仰的可能,就像基督教的地狱之火和硫磺的故事恐吓了世界各地无数的土著人一样,最终使他们皈依了新来的宗教。

  但巴人可能主要还是被新教的社会内容所吸引。我们知道他们多次因为过高的税和其他不公平政策而反叛。天师道设立“祭酒”一职,祭酒们取代了地方政府的位置,只要求每户人家贡献数额不多而且确定的大米。繁重的劳役被适当参与教区公益活动(比如修路)等所取代。同时,筑路这样的劳作通常是对罪犯的惩罚或是一些人行善积德的行为。我们不知道有名的义舍是如何起作用的,但至少为当地吃不起饭的人提供了援助。所有这些特点是大的社会公平性的体现,即太平。这就不难想象平均主义对于受压迫的少数民族巴人来说是多么有吸引力了。新教的教义给巴人带来了和他们的千年的期盼相似的吸引力。巴人们不需要在接受同化而放弃自己的文明,或保留自己的文化但要继续被压迫之间进行选择,世界突然给了他们新的希望,他们可以在一个新的完美的世界中和汉人和谐共处,拥有同样的身份,那就是“种民”。

  我们必须承认,早期天师道治所确实是多种族的,接受各个种族背景的人,在新的信仰下平等地对待他们。这在中国历史上都是从未有过的。这一点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和赞许。蛮夷一直在吸收华夏文明化变革中的影响,有融入并成为融合进汉人的自由。在这里,我们发现了不同文化和种族背景的人在保留自己特性的同时却能结合为一个群体,这正是巴人和汉人做出的成绩。

  二、巴人缔造的道教王国

  曹操占领汉中的时候,道士们都被迫背井离乡,大部分去了北方,也有的去了西北地区(现在的陕西和甘肃)。看上去,巴人们也向西北方向进行过迁移。三世纪的可靠文献很少,但天师道保留了与传播到中国北方地区同一时期的一些组织形态。我们没法得知在张鲁的统治下,陕西甘肃地区道教发展的具体情况,但是他们的确保留了道士的个性和实践。

  在三世纪末期,由于动荡不安的时局、自然灾害以及饥荒,主要由少数民族和道士组成的难民被迫向南转移。李虎的后人,最早居住在四川东部的宕渠,后来主要在甘肃的天水。他们被推选为这批移民的首领。他们南下进入汉中,走小路到达四川,又在一个世纪之后回到了他们最初的据点。在那里,他们做的是通常给难民的最下贱的工作。但是,当地方政权企图把他们赶回北方的时候,他们就叛乱了。李特和他的儿子李雄相继担任他们的领袖,建立了一个王国称为大成。这个名字取自一本道经里的一段预言,该书提到有一个太平的地方,将会有一个姓李的人,他是太上老君的化身,将来要到这里建立一个乌托邦。李雄伪造皇权的时候,一位年纪很大的高道范长生为其授位。此人可能就是一个巴人,他证明了李雄的确是天命所归的君主。范长生继而被任命为国师,后来由他的儿子继任了他的职位。尽管他们似乎对政治并不那么热衷,但范长生还是继续指导了国家的发展和对国家的管理。在晋朝吞并这个国家之前,他的儿子进行了最后一次尝试重建大成国。

  在这个王朝短暂的半个世纪的历史里,大成国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道教的乌托邦理想。在这里,被攻陷前的汉中地区,汉人和少数民族和谐、平等地生活在一起,享受在道教的规范下近乎无为而治的统治。需要注意的是,在巴人接受道教理念的同时并未丢弃自己的民族个性。恰恰相反,道教反而有了一个新的组织形式,建立起跨越了种族的新的人际关系、合作形式。

  三、道教对少数民族的看法

  回顾道教早期的文献中对于原始教团中的少数民族的描述,我们会发现其中的矛盾之处。在《大道家令戒》里,张鲁继续在另一个世界监视他的教民,通过附体与世人交流,太上老君也是这样做的,负责与神交流。一部唐朝时期道教的百科全书《三洞珠囊》记载了官员们的职责。

  可以看出汉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交流并不少。尽管这种交流的来源还需要被证实,并没有确切的证据表明少数民族是被排除在外的。在三世纪中期,道教对于少数民族一直都是处于开放的状态。

  有证据表明,道士们也不认为他们的教义只传给汉人。在道教文献中,中华民族的圣人舜曾从神秘的戎胡那里学过秘传的炼金技术。

  另外,在描述经典编纂的过程中,《正一法文经图科戒品》里引用过,列出了十二万三千章经书给汉族人看,八万四千章给四个方向上的野蛮人,即戎夷蛮狄。早期有关“化胡”的文学和五世纪、六世纪的激烈争辩中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那时候,佛教被认为是道教衍生出来的,比道教低一个层次。老子在进入西部地区后认为有必要根据当地人贪婪好色的特性改变他的传教方式,从而形成了戒律严格、强调独身、素食和禁欲主义的佛教。这些戒律构成了对其他信仰的某些方面的抵制,同时确认了佛教的基本价值观,就像智顗的判教所证实的那样,同时诋毁同一时代所有在国外的其他类型的佛教。《正一法文经》的片段中似乎更进了一步,认为所有方向上的野蛮人都被赐予能够传递同一信息的神圣手稿,这些手稿承载着和道教戒律一样的信息。

  无论这个梦想是多么的乌托邦,我们不应把早期道教治所本身看作一个传统的等级、种族观念都不存在的仙境。《正一法文太上外箓仪》对仆人和非汉族信众授予神职的行为指导就能看到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其中道教的开放性就受到了传统中国概念中的夷夏之间关系的影响。除了明确地把非汉族与奴隶、仆人和家臣联系到一起之外,这份文献还建议乞求着坦白承认他或她的祖先是蛮、苗、氐(狄)、佬。并申明尽管前世的罪孽造成了今生的卑贱出身,却没有任何怨言。需要注意的是,提到的非汉族可能来自境外,也有可能来自中国偏远的未开化的地区。因为个体丑陋邪恶的天性使得他们在仪式和道德准则上,显示出他们来自不为人知的偏远地区。但就在这样的泥潭中,前世做的善事为他们播种了“善根”,引领他们存活下来,能够和汉人生活在一起,并受到道教的养育。除了要改成汉人的姓名外,他们还学会写正规的请愿书。因此,尽管道教的大门向每个人开放,非汉族想要融入道教教区还得精通一些中国文化。

  道教与非汉族早期的关系是否存在某种模式呢?二世纪在四川安定下来的少数民族与汉人之间保持着相对的稳定,你可能发现这样的态度和政策在公元317年后被放弃或变得不稳定起来,当时中国北部一半都落入非汉族势力之手,这些势力时不时还威胁着残存在南方的领土。施舟人(Kristofer Schipper)总结出了一种交往方式,道教最初把自身设想为是全宇宙性的,而佛教是一个兄弟信仰,渐渐地,道教把其他所有外国宗教都当做对手,同时着力与儒教改善关系。他认为这一趋势在唐朝中期达到高潮,唐玄宗之时,《上清经》开始创作。之后几位皇帝在位时,道教与儒教的关系又恶化了,严重到本来是儒教直接针对佛教的争论后来被用在了道教上面。这至少提供了一个可以去检测和修正的可行猜想。未来的研究应该关注证实和深入探讨这样的转折点,然后再深挖出现此转折的原因。当然,关于道教的民族志历史还有许多值得研究的课题。宋明理学吸收了佛教和道教的元素,创造了民族主义极强、排外的哲学。元朝,道教吸引了蒙古人,还有宁愿罢官也不愿意在元朝任职的汉人。这都是很有意思的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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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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