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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悦]文化遗产关键词:史诗
  作者:黄悦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01-09 | 点击数:7167
 

  二、现代学术中的史诗研究

  最初人们对史诗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文化范例和社会功能方面,重视其中所透露出的历史信息,后来则集中在史诗的文本形态上,这个阶段由于次生性或文学性文本的产生,对史诗的文体、结构、韵律等方面的文本特征的研究更为发达。从形式上来看,原生史诗通常具有特定的韵律和节奏,这是早期口头传统留下的痕迹,也被当作史诗的一个重要标志。比如古希腊史诗其标准格律是六音步长短短格。亚里士多德认为,之所以采用这样的韵律是因为“英雄格最庄重,最有分量。”“自然属性本身教会了诗人选用适合于史诗的格律。”除了格律之外,史诗作为一种口头文本的性质也得到了深入的研究。

  根据产生的根源不同,史诗被分为原生史诗和次生史诗两大类。前者通常是特定民族口头传承的史诗传统,而后者则将文人创作的具有史诗性的文本纳入视野,故而也称文学性史诗(Literary epic),如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弥尔顿的《失乐园》,甚至T.S.艾略特的《荒原》都属于后者。与后起的个人创作的文学性史诗相比,原生史诗的一个特点就是具有非凡的长度,这给记忆和写作都带来了不小的困难。为了解释这一现象,出现了对史诗作者的深入探讨。比如围绕史诗的作者荷马的身份历来聚讼纷纭,有人认为荷马是一个杰出的民间艺人,他虽然眼盲,但却具有超强的记忆力和表达能力,因此能够留下长篇作品。也有人认为,荷马不是一个特定的人,而是一类从事口头表演的民间艺人的通称。荷马史诗并非出于个人创作,而是在民间流传的零散传说的基础上经由游吟诗人背诵发挥整合而成,最终形成的时间大约在公元前9世纪—公元前8世纪,至晚到公元前3世纪,经过亚历山大里亚的学者的努力,开始有定本的荷马史诗流传于世。围绕作者问题实际上还引出了对史诗的形成机制的不同意见,即如此长篇的史诗究竟是即兴创作的还是已有确定的底本?荷马问题背后体现出的是史诗形成过程的不同观点。研究者大都相信史诗的创作有赖于民间信仰和神话基础,分歧在于史诗形成的过程中,究竟是个人创作的因素还是特定群体传统的因素更占优势。通过米尔曼·帕里(Milman Parry)和艾伯特·洛德(Albert Lord)荷马研究的榜样更有效地同口头史诗创作和表演方面的经验联系起来,通过田野调查,帕里和洛德发现程式(formula)是口头传统中的诗人学习、创编和传播史诗的基本方式,从而解决了口头传统的史诗的生成传播机制的问题。帕里—洛德理论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口头长篇文体究竟有什么规律或程式,换句话说,在不借助书写媒介的条件下,超长的史诗究竟是如何生成,又如何传承的?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来看,即便最初的史诗是个人创造的,但在长期口传心授的过程中编织进不同时代和吟唱者的加工,沉淀下更为丰富的历史信息。

  18世纪以来,欧洲浪漫主义的民族主义运动再次点燃了史诗的再发现和研究热潮。配合着民族主义运动,民俗学者对史诗的价值展开了重点研究。史诗通常被认为叙述的是一个民族的宏大叙事,通常包含着关于族群的起源、早期历史以及祖先和英雄人物的内容,因此对于强化族群认同、重建民族传统意义重大。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之上,20世纪前期影响较大的历史学派、新神话学派、心理分析学派以及20世纪后期盛行的表演理论、民族志诗学等也都对史诗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根据劳里·杭柯的定义:“史诗是关于范例的伟大叙事,作为超故事是被专门的歌手最初表演的,它在篇幅长度、表现力与内容的重要性上超过其他的叙事,在传统社会或接受史诗的群体中具有认同表达源泉的功能。”这一定义最强调的乃是史诗作为“范例”的文化功能,按照这一看法,史诗的价值恰恰是在其被信以为真且代代相传的过程中才最终形成的,这体现出最新研究对史诗的传播语境的重视。相比以往的研究,文化人类学更注重从活态的史诗中获取信息,其研究的重点也主要在于史诗在特定的文化群体中是如何传承、变异以及发挥作用的。民俗学家对史诗的研究往往落脚于其在特定群体中的文化功能,比如波任·达贝克基于泰米尔人的田野材料基础给出的史诗定义包含五个方面的要素:由专业的史诗唱者讲述,它的内容特别长,远远超出流传于该地的最长的故事;它的英雄是神圣的人物,在当地的庙宇中被崇拜;它较广泛地与神话和文化传统相联系;它的听众和讲述者都相信史诗的描写是真实的历史事件。所有这些性质都表明这个讲述要比一般的故事或传说更重要。除了建构民族集体认同之外,史诗还具有调节个人心理的功能。最初的史诗在各种仪式性的场合讲述,从荷马时代起,人们就相信它们具有抚慰心灵、调节情绪、鼓舞士气的作用,故而史诗常被用于战前动员或丧葬仪式等。由于史诗的主角经常是英雄,英雄的超凡旅程不仅在前现代社会被用于战前鼓舞士气,也常被看作个人自我完善的精神偶像和模板。

  脱离了最初的神圣背景,史诗更突出了“史”和“诗”的双重属性,这一性质在罗马史诗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史诗被认为记载了神和英雄在起源的时代所建立的功勋和经历的往事,因而天然具有历史的属性,它们是“长了翅膀的话语(epea pteroenta),是用语言筑成的纪念碑,是人的功过和价值的见证”。从今天的研究来看,古希腊人并不严格区分史诗中的事实与传说成分。正因为如此,也造就了史诗的迷思,一方面“史诗和史书存在一些本质的区别。史诗记述历史传说,史书记述历史事实。史诗饱含艺术想象,史书崇尚实有其事。史诗(尤其是原始史诗)以口头方式创作和传播,史书以书面方式写作和传播。然而,史诗内容的传说性主要是指诗中的人物和事件,诗中提供的社会和文化背景并非完全虚构。”史实与文学之间的关系并非壁垒森严,也不是牢不可破,罗马史诗就是典型的例子。

  对于史诗的诗学特征的思考成为西方文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亚里士多德说:“史诗诗人也应编制戏剧化的情节,即着意于一个完整划一,有起始、中段和结尾的行动。”在维柯看来,荷马式的史诗承载的乃是诗歌的基元———神话,这种思维方式和隐喻性也是诗歌的本质,史诗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种诗性思维的典型。随着文学性的史诗被纳入研究视野,于是“史诗般的”成为描述文本风格的一个文学批评词汇。诺斯罗普·弗莱用高模仿(high-mimetic)和低模仿(low-mimetic)的区别来概括史诗与其他文体的区别。在美国当代文学理论家哈罗德·布鲁姆的《文学批评二十周年作品选集》之《史诗》分卷中所收录的文章中,论述的对象包括了从《圣经·旧约》中的《创世纪》《出埃及记》,经典的原生史诗和派生史诗直至《战争与和平》《追忆似水年华》《魔山》《尤利西斯》等小说和惠特曼、艾略特、哈特·克兰的现代诗歌在内的众多作品,布鲁姆认为这些作品共同拥有的史诗特质在于“超越于反讽之上的英雄主义”。对于“史诗”的诗学品格的持续挖掘造就了一个文学传统,以至于“史诗式的”成为后来文学批评中的一个通用的形容词。但这一传统并非是以单一的形式被传承下来,被推为20世纪后现代文学经典的《尤利西斯》就采用了《奥德赛》的结构模式,但除了时空结构的置换之外,主人公布鲁姆也成了一个反英雄的典型,乔伊斯正是以反传统的方式回归西方文学的传统。可见,在西方文学批评领域,“史诗性”这一术语用来指涉题材宏大、体量巨大,且具有英雄主义倾向的文学作品,但背后还是隐藏着西方中心主义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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