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2024)预备通知   ·媒体报道|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   ·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召开  
   民俗生活世界
   民间文化传统
   族群文化传承
   传承人与社区
   民间文化大师
   民间文献寻踪
   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理研究
中国实践
国际经验
立法保护
申遗与保护
政策·法律·法规·
   民间文化与知识产权

族群文化传承

首页民俗与文化族群文化传承

[黄龙光]祖先的鼓舞:彝族花鼓舞的身体叙事与历史记忆
  作者:黄龙光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22-07-07 | 点击数:26789
 

摘   要:彝族花鼓舞贮藏着彝族远古共祖阿普笃慕主持祭祖大典、六祖分支、四方迁徙的历史记忆。彝族花鼓舞以“踩”为基础的一系列舞蹈动作组合,与以“螺蛳转”为核心的独特阵型套路,是后人踩平亡灵归祖途中尖刀草“送灵归祖”的身体叙事,也是对彝族历史上踩踏尖刀草,六祖分支、四方迁徙历史记忆的艺术化模拟。彝经传抄吟诵、丧礼花鼓舞展演,与传统丧仪一道,整体性形构了一个互文、互释的文化传承机制,动态地激活民族历史记忆,使内部固有分支迁徙传统的彝族实现了超越时空的文化共同体认同。研究诸如彝族花鼓舞等传统民俗舞蹈,我们不仅要聚焦其独特的舞蹈语汇,而且要还原其展演的原生民俗语境,回溯民族古老的历史记忆,才有可能揭示舞蹈独有的身体叙事内涵,深度理解舞蹈艺术对民族认同和社群凝聚的意义。

关键词:彝族花鼓舞;送灵归祖;身体叙事;实践记忆


  彝族花鼓舞,彝语称“者波必”,意为“跳鼓”,是流传于滇中峨山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峨山)等地的一个典型仪式舞蹈,从艺术表现形式来看,是一个歌、舞、乐合一的传统民俗舞蹈。彝族花鼓舞的文化功能,旨在通过一套繁复的丧仪展演而象征“送灵归祖”。因为彝族花鼓舞极具穿透力的舞乐,也在当地民间咪嘎哈节祭中“娱神”展演。明清时期,受开新街民俗节庆招引,花鼓舞遂加入迎神赛会巡街社火表演,深受当地彝、汉各族人民喜爱。彝族花鼓舞的神圣性展演,一度进入当地贺新居等民俗中。自1989年开始,彝族花鼓舞受地方政府征召,参与火把节行进表演等文化展演活动。2006年,“彝族花鼓舞”“彝族花鼓舞之乡”,双双列入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20年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一、彝族花鼓舞相关研究综述

  有关彝族花鼓舞的起源探究,主要有“外来说”“本土说”两种学术观点。1987年编写的《云南省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峨山彝族自治县资料集》(以下简称《民舞集成》)写道,彝族花鼓舞“最早是1898年左右由甸中石虎村李国福到昆阳县法多(今属晋宁县)一带学回来的”。康瘦华根据“花鼓”汉译与现代花鼓形制,结合云南汉族祖先多为明代南京“应天府”迁徙移居的历史,认为花鼓舞“是被彝化了的汉族‘秧老鼓’”。徐梅认为花鼓舞的源头是江淮花鼓在云南的一种延传,与昆明周边的“秧老鼓”同出一辙。与此相反,彝族地方学者聂鲁认为,原生态彝族创世花鼓舞《笃慕罗思则逗》(《笃慕踩尖刀草经》),是彝族花鼓舞的总策源。峨山是彝族花鼓舞的发源地。笔者认为彝族花鼓舞源于对远古彝族共祖阿普笃慕举行祭祖大典,主持六祖分支,开拓四方迁徙历史的身体模拟,后随民族文化交流,融入了地方花灯小调等等。申波认为花鼓的族属关系最早应姓“胡”,为隋唐“唯赏胡乐”西来之源,后演变为当地汉族秧老鼓,最终为彝族借鉴而成彝族花鼓舞。

  关于彝族花鼓舞本体艺术形态学的研究成果,主要有:《民舞集成》以图文形式搜集、整理了35个展演套路,记录了套路、阵型、节拍、动作以及打击乐谱,但是花鼓舞起源未经严格考证。2006年拍摄制作的《花鼓飞花》DVD光盘,基本还原了《民舞集成》中的主要套路。石英总结了彝族花鼓乐开放性和兼容性文化特征,以及死生沉重与轻盈的诗学表达。笔者从彝族历史、文化语境出发,详细调查、描写了彝族民间丧礼花鼓舞“送灵归祖”的神圣仪式展演程式及功能,总结了彝族花鼓舞展演的发展历程。

  有关彝族花鼓舞传承、保护与变迁的研究成果,《民舞集成》属静态保存,《花鼓飞花》DVD为动态记录。王佳认为彝族花鼓舞是一种综合性艺术形式,是峨山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品牌。李金发从一种社会变迁的视角,分析了彝族花鼓舞从神圣的祭坛走向社会,在新的语境中不断调适和整合地方与国家、大传统与小传统、传统与现代、边缘与主流等多重关系的过程与结果。笔者厘清了彝族花鼓舞传承、发展的脉络,总结其传统与现代并行的双轨传承机制,提出非遗视野下多主体协作的保护思路以及将原生传承与现代传播结合加以整体考察的观点。

  作为一种独特的传统民俗舞蹈,彝族花鼓舞的知识生产与学术研究总体上仍显不足。在一种外部视角下,彝族历史、宗教、习俗等文化生态对彝族花鼓舞的渊源与意义建构亟待深化。作为一个蕴含丰富历史记忆的仪式舞蹈,我们需要结合相关彝族文献史料与民俗语境,深入文化主体的日常生活,剖析花鼓舞展演套路、动作及其组合规律等身体叙事,揭示其背后深藏的历史记忆及其记忆实践,其中存在较大研究空间,这是彝族花鼓舞守正创新的时代要求。

  二、历史记忆与舞蹈相关理论

  从促进人类社会的文化连续性功能来看,哈布瓦赫的集体记忆应该是社会学知识谱系中颇具价值的理论工具之一,虽然大多数时候该文化连续性功能往往被族群认同功能所遮蔽。集体记忆不是心理学记忆研究个体论向社会学集体论的简单转向,它是一个社会建构的概念。“人们正是在社会之中才获得了他们的记忆的。也正是在社会中,他们才能进行回忆、识别和对记忆加以定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存在着一个所谓的集体记忆和记忆的社会框架;从而,我们的个体思想将自身置于这些框架内,并汇入到能够进行回忆的记忆中去。”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的集体记忆是对涂尔干(Émile Durkheim)“集体欢腾”社会整合分析模式的一个日常补充,“存在于欢腾时期和日常生活时期之间的明显空白,事实上是由集体记忆填充和维持着的,这种集体记忆以各种典礼性、仪式性英雄壮举的形式出现,并且在诗人和史诗性诗歌中得到纪念,它们使记忆在除此之外单调乏味的日常生活的常规实践中保持鲜活。”集体记忆不仅在仪式庆典中出现,也在普通日常生活实践中呈现,这就打通了文化传承发展的内在逻辑,拥有相同文化渊源的民族共同体得以维系和凝聚,并因集体记忆而获得某种程度的更新与强化。

  保罗·康纳顿(Paul Connerton)认为哈布瓦赫把集体记忆作为一个社会建构的产物,将集体记忆概念作为核心研究内容,但是“却不明白关于过去的意象和对过去的记忆知识,是(或多或少)由仪式操演来传达和维持的”。他沿着这个思路,思考社会如何记忆的问题,将其聚焦于一贯被人们所忽视的惯习-记忆。如果说哈布瓦赫的集体记忆内隐地指向了文化的连续性,保罗·康纳顿则公开地明确了社会通过纪念仪式和身体实践来实践记忆,把纪念仪式和身体实践作为至关重要的社会记忆的传授行为加以突出。通过纪念、庆典等仪式活动表达和实践记忆从而实现社会的连续性,这似乎回到了涂尔干集体欢腾式的社会整合论了,但其通过体化、刻写等身体操演实现社会记忆表达和传授的精辟论述,既与仪式庆典结合起来,也与日常生活中的普通记忆实践贯通起来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学者扬·阿斯曼(Jan Assmann)及其妻子爱蕾达·阿斯曼(Aleida Assmann),以“文化记忆”这个超越时空的媒介,补充延续了哈布瓦赫的集体记忆,他们将回忆、认同和文化连续起来思考社会认同的问题。扬·阿斯曼辨析了集体记忆的双模:指向群体起源的巩固根基式回忆和指向个体的亲身体验、框架条件的生平式回忆。巩固根基式回忆总是通过一些文字或非文字性的、已被固定下来的客观外化物发挥作用,这些客观外化物的形式包括仪式、舞蹈、神话、图示、服装、饰物、文身、路径、绘画、景象等,它们包含各种各样的符号系统,这些符号系统具有支撑回忆和认同的技术性作用,皆可归于记忆这个总概念之中。通过一系列相关物质的、非物质的客观外化物,文化记忆打通并强化了记忆与认同之间的连续,实现了文化超越时间的传承及其共同体的认同。

  类似的记忆媒介,还有法国历史学家皮埃尔·诺拉(Pierre Nora)基于历史、记忆和民族互补共生关系所提出的“记忆之场”,旨在为法兰西民族提供一种能有效补充僵化的历史视角下民族认同的合法性。记忆之场,“既是自然的又是人为的,既是最易感知的直接经验中的对象,又是最为抽象的创作。记忆之场是实在的、抽象的和功能性的场所,不过这三层涵义同时存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诺拉“记忆之场”的最大价值,在于对一般实在“场所”的非物质化超越,使之成为一种象征性工具,囊括诸如口头讲述、歌谣、舞蹈及其展演等非物质化特征明显的相关媒介。王明珂指出,“观察体会一个族群或民族的本质,以及历史记忆与失忆如何凝聚或改变一个族群,社会人群如何借各种媒介来保存与强化各种记忆,必将有助于我们理解历史文献与考古文物所蕴含的‘过去’本质,以及许多‘民族史’著作的社会意义。”神话、传说、歌舞、器物、遗迹等各种媒介及其如何被族群操弄来储存、传达和强化历史记忆,不仅是揭开这些媒介本身的历史渊源、结构与象征等本体内涵的关键,更是揭示这些媒介背后深藏的民族史的要义。

  在相关媒介表达和传承的记忆具有凝聚社会的作用方面,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说:“正如相互并存生活着的人们之间的习惯是在血缘本能之外最强有力的纽带一样,记忆甚至能使生者与死者聚留在一起,生者还认识、畏惧、崇敬死者。”通过相关媒介的一系列记忆实践,不仅使后代在特定的社会情境或再情境化场景下,群体性回忆、怀念和崇拜遥远的祖先,而且促使他们笃信祖先也会被唤醒和迎回给予他们互惠性护佑和赐福。格罗塞认为,原始舞蹈对舞蹈者和观众产生快感、狂热的效力,解释了舞蹈为什么常常利用宗教仪式的原因。由此,原始人假定舞蹈既然对他有如此有力的影响,必然能够同样有力地影响支配其命运的魂灵和恶魔。故他们常举行跳舞以恐吓或谄媚幽灵和恶魔。这是一种源于心理学的同类推测。除此以外,有的民俗舞蹈展演可能源于族群族源与迁徙等历史的身体叙事。麦克尔·赫兹菲尔德认为,尼日利亚的奥哈菲亚人通过舞蹈来展现自己的历史记忆。林继富等通过研究普米族“查磋”迁徙舞与身体记忆,认为通过舞蹈身体的体态、动律所遵循的自然逻辑,可以找寻某个族群历史上一路走来的身体记忆。不论是以神话、仪式还是舞蹈的形式来操弄记忆,它们总与族群(英雄)祖先的历史或被想象的历史联系起来,因此不论历史遗迹、文献记载还是歌舞等身体展演,都不仅贮存历史记忆,而且在日常生活中实践记忆。


继续浏览:1 | 2 | 3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上一条: ·[罗兆均 何志强]从宗族到家庭:土家族村落信仰空间与权力走向
下一条: 无
   相关链接
·[张旭]民俗舞蹈中的身体建构·[郭俊红]身体叙事视野中的“丁戊奇荒”
·[鲜益]口头叙事与身体叙事中的凉山彝族巫舞文化形态·[贾蔓 奚茜]民俗学视野下的彝族花鼓舞仪式研究
·“尼木措毕”:大凉山彝族人送灵归祖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学会理事会费缴纳2023年会专区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技术支持:中研网